浅谈变形拖拉机的整治对策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钟铭华
[导读] 摘要:变形拖拉机也称作变形运输机、运输型拖拉机等,属于用于农业的机械车辆,一般载重在几吨甚至几十吨左右,在农村的田间地头最为常见。
        临沧市云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云南临沧  675803
        摘要:变形拖拉机也称作变形运输机、运输型拖拉机等,属于用于农业的机械车辆,一般载重在几吨甚至几十吨左右,在农村的田间地头最为常见。变形拖拉机广泛应用后,引发出现的涉牌涉证、超载超宽、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屡屡出现。利用农机部门和交警部门的联网漏洞,变形拖拉机在驾驶的过程中肆无忌惮,违反交通法也不需要缴纳罚款和扣分,甚至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会逃逸,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变形拖拉机的管控和整治是目前研究主要内容。
        关键词:变形拖拉机;整治对策;安全隐患
        我国农业部在2004年10月推出了《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常用类型包括以下几种: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目前能够在道路上驾驶的变形拖拉机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条件是不符合我国规定的,农业部规定的拖拉机类型也不包括变形拖拉机。
        一、变形拖拉机悬挂拖拉机牌照的原因
        变形拖拉机本身是不合规的,不管是外形还是功能都不能称之为拖拉机,但是需要悬挂拖拉机牌照的原因如下文研究。第一,监管部门受到利益的驱使。农机部门针对变形拖拉机悬挂牌照方面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因此不同省市之间的牌照标准也无法统一,办证手续把关手段疏漏,变形拖拉机发放号牌后可收取相应的费用。第二,生产部门受到利益的驱使。拖拉机的制造企业在传统市场冷淡的情况下,无法获取汽车牌照,因此为了获取利益则打擦边球,生产变形拖拉机来谋取利益。第三,使用人员受到利益的驱使。变形拖拉机的价格较低,相比传统的拖拉机功率更大、速度更快、操作也比较简易,在农村更加适合短途运输货物。而且作为农业运输机械,相应的管理手续办理起来更加方便,不需要缴纳保险费、过路费等,还能享受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第四,为了逃避处罚。超载运输在我国的货物运输上属于常见现象,很多驾驶员都认为不超载就无法赚钱,也经常受到交警等执法部门的处罚。交警部门虽然有上路交通执法权但无法做到有效的监管,同时由于变形拖拉机和驾驶人员并没有纳入交通管理的应用平台,也无法做到人车联合管理。交警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时候,只能现场执法,拖拉机驾驶人员虽然存在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行为却不会影响车辆的审查。
        二、变形拖拉机安全风险点
        (一)极易形成带病车
        第一,存在严重超载情况。变形拖拉机主要用于货物运输,交通部门将其称之为低速载货汽车,一般规定的承载量为1吨,但是由于配置副变速档位,因此一般运输货物可达4吨左右。如果汽车长期以超载的状态形式在崎岖、急拐弯的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明显升高。第二,机龄老化。例如,临沧市云县目前存在的变形拖拉机在2010年完成登记,已经使用了10年,机械已经老化,安全技术明显降低,从而也给农机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第三,未购买保险。由于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年检等都未强制购买保险,有好多车辆主人为了省钱都不会购买保险,若出现交通事故则造成严重的经济损伤而无法获得补偿,也因此极易出现社会矛盾。
        (二)容易逃避管理
        第一,登记注册的农机监理部门管理失能。在2017年开始实施变形拖拉机的整治措施,有效改善了管理方面的不足,年检的时候要针对车辆做好技术检测,必须购买强制保险。有些驾驶员考虑车辆实际情况无法通过检验,而且登记注册位置路程远,耗费大量费用,从而直接取消年检,让车辆成为了黑车加病车。第二,交通部门缺乏管理。由于公安和农机监理部门有明确的分工职责,拖拉机在道路上运行则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但是悬挂拖拉机牌照上路的车辆,只要不存在超载、不发生交通事故等,交警也是不会加以管理的,这也是车主选择悬挂农机牌照的原因。第三,辖区农机监理部门管理上有心无力。例如,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0年拖拉机在册登记数3877台,监理人员还要负责12个乡镇相关业务,监理人员远远不够做到完善的管理是有心无力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缺乏管理的资格,只能加强政策的宣传,无法做到消除安全隐患,合理管理的作用。


        三、变形拖拉机整治对策
        (一)不断扩大农机监理队伍,提高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专业能力
        农机监理工作开展的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机械推广工作开展的好坏,尤其是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作为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应该重新设定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个人综合专业素质、专业能力,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顺利完成。农机监理队伍的成员匮乏,这是监理队伍体制的问题。要有效改善监理工作人才缺乏的问题,更好地应对在开展农机监理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切断注册登记的源头
        在2016年2月农业部就下达通知,变形拖拉机不属于国家强制标准生产的车辆,因此不具备悬挂拖拉机牌照的条件,严禁变形拖拉机办理牌照。这一决定有效改善了管理上的问题,但是需要持续加强落实力度。
        (三)创新安全管理
        第一,出台政治激励政策。变形拖拉机大量存在,与我国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部门失职等原因密切相关,因此不能简单的对现存变形拖拉机进行注销或禁止上路等措施,这些车辆的车主也是受害者,大多都是弱势群体,生活有很大的困难。政府必须安排相应资金,制定一些报废的变形拖拉机奖励资金等措施,鼓励车主自己将车辆报废,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通过这种手段,能够降低变形拖拉机的现存量。第二,加强整治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重点针对变形拖拉机的监管、政治措施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第三,建立信息台账。利用乡村联动机制,针对管辖区域中变形拖拉机进行入户登记,建立跟踪台账,核查车证是否相符,观察车辆的使用情况,每隔半年就要核实一次,实现车辆的动态管理。第四,落实报废优惠政策。自愿报废车辆的车主,要按照程序回收和拆解,将信息注销,回收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牌照,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证书做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之事。兑现报废奖励资金,在惠民惠农政策的激发下,形成车辆报废变形拖拉机存量减少的良性循环机制。第五,制定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车辆状况良好,车主不愿报废的变形拖拉机,登记地和车主所在的农机监管部门要合作,根据要求针对机车做好安全技术的检查,检验合格则将车主的信息转移到农机监管部门,从而更加方便管理。
        四、结语
        变形拖拉机是农机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制定规范的法律法规提供保障,也需要加强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和变革,同时也需要更多、更好的农机监管人员的参与,从而促进农机安全健康的发展。利用农机部门和交警部门的联网漏洞,变形拖拉机在驾驶的过程中肆无忌惮,违反交通法也不需要缴纳罚款和扣分,甚至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会逃逸,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要严格制定交通事故的追究制度,变形拖拉机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需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农机监理部门联合开展调查,追究其责任。
        参考文献:
        [1]陈亦军.浅谈变形拖拉机的整治对策[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7,(9):16.
        [2]姜广林,丁一鸣,张敢,等.健全监管网络突出变拖整治 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再上新台阶[J].江苏农机化,2018,(6):28-29.
        [3]徐雪峰.浅析目前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7,(11):10.
        [4]王旻嘉.拖拉机零件变形的危害与预防措施信息化分析[J].科学与信息化,2019,(15):89.
        [5]曲德贵.拖拉机零件变形的危害与预防措施[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7,(12):52.
        [6]陈亦军.浅析变形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7,(8):148.
        [7]于硕,陈洪涛,刘世谦,等.箱体变形影响下的拖拉机传动齿轮承载能力计算[J].拖拉机与农用运输车,2016,43(1):18-20.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