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房屋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策略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吴俊芳
[导读] 摘要:国家对于人民的财产权利保护一直是十分重视的,也先后出台了各种法案和制度去维护人们的财产权利。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丽江  674200
        摘要:国家对于人民的财产权利保护一直是十分重视的,也先后出台了各种法案和制度去维护人们的财产权利。一直以来,房屋都是人们十分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下,房屋登记制度越来越受人们重视,尤其是农村的房屋登记制度。但是现在许多制度和法律尚处于完善阶段,农村的房屋登记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社会各界关注。所以,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房屋登记制度,然后对农村房屋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最后分析如何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房屋登记;问题;处理策略
        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出台与农村房屋问题有关的政策。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农村的房屋登记问题越来越上心,其关注度空前高涨。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大背景下,农村房屋多是农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大家都十分关心自己的农村房屋问题。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保证了农村房屋登记的条理性和约束性,也使得农民的基础权益有了更大的保障。
        一、房屋登记的相关内容阐述
        1.房屋登记的定义
        房屋登记是指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房屋登记薄上依次记载房屋权利和其他重要事项,是由特定的登记机构完成的。一般遵循权利主体一致性原则去登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登记的重要意义
        农村进行房屋登记有利于保护农民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最重要的意义。国家一直重视对农民合法财产与合法收入的保护,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是国家的重要目标。其次,农民房屋登记制度还有利于简化房屋产权管理工作,有利于完善相应的宏观调控策略。最后,能够有效解决关于农村房屋问他而产生的各类纠纷,尤其是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可见,农村房屋问题既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了难题,还有利于社会公平更快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更高效发展。
        二、在农村房屋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缺乏进行房屋登记的意识和主动性
        现在有些集体土地房屋的流转收到限制,原因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流转模式不同。在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在抵押和交易时遵循的原则就是“地随着房走”,房屋所有者是拥有物权的。但是在农村,国家对房屋建造的宅基是使用限制比较严格,许多农民在进行房屋登记时有许多需求都得不到满足。而且在拆迁时,农民并不能仅凭借所持的房屋所有证而获得补偿,因此很多农民在房屋登记上都缺乏主动性。
        2.登记机构缺乏统一性,制度不够完善
        不动产登记部门未成立之前,我国的房管部门管理着大部分县和市的城市规划区的国有土地的房屋权,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权并不是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它是由建设部门管理的。步伐越来越快的城市化不断扩大我国现有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而且逐渐覆盖农村集体土地。这一现象使得农村集体土地在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后,国家成立不登记后,又再一次对这已经登记的房屋进行了登记,使得“一房两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其实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没有做好及时的沟通,缺乏完善统一的登记制度。还有更特殊的情况,“一房两证”中两个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不是同一人,这不仅给房屋登记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也侵害了权利人和合法权益。
        3.房屋登记的手续过于繁琐
        虽然说现在相关部门在不断使房屋登记的流程更加规范,但是还是经常存在房屋登记手续繁琐的问题,繁琐的登记手续使农民们望而却步,打击了他们进行房屋登记的积极性。农村在申请房屋登记时要提交很多文件和资料,而且不同的资料需要加盖的公章不一样,农民们经常要在不同的单位间来回走动。很多农民对一些文件的相关格式也不够了解,经常因为文件格式不正确和内容不规范导致申请文件被驳回。这样不仅导致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出现,还影响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4.房屋登记过程缺乏透明度
        房屋登记这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项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需要相关部门在办理房屋登记的过程中努力实现的。但是现在很多国家机关单位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都不会公开相关信息。另外,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于繁琐的登记手续和流程也不是太了解,缺乏对登记信息进行监督的意识。登记信息过于隐秘确实会给整个房屋登记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带来一些隐患。
        三、解决农村房屋登记所在问题的有效策略
        1.提高农民对房屋登记的重视程度
        农民的文化程度要普遍比城市居民低一些,这不仅导致他们缺少重视房屋登记问题的意识,还使得他们在登记过程中对很多问题都不了解,容易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相关部门要重视这一现象,可以组织相关法律人员对农民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组织农民听讲座就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活动。此外,上级部门要组织各村的干部对农民进行宣传和教育,要能够耐心地为他们答疑解惑,尤其是一些年迈的独自居家的老人,相关部门要格外重视这类人的切身权利。
        2.简化房屋登记的手续及流程
        化繁为简是现在很多机关单位在办公过程中提倡的原则,简化房屋登记的流程和手续不仅给农民更便利的条件去申请房屋登记,也减少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简化房屋登记手续并非一日之功,要听取民众的意见,找到登记流程中不合理的现象然后加以简化。在简化的过程中,要同时保证房屋登记流程的规范性。此外,互联网是房屋登记工作的好“帮手”,相关部门可以开通网上申请和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将相关的文件要求提前在网站上公布,供农民查询。有了互联网的帮助,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理顺相关机制,规范各部门职能
        要对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统一,避免不同部门处理同一工作内容的现象发生。各地方政府要统一各市和各县相关部门的房屋登记机关,建立完善相关的房屋登记制度,一切登记都要按照制度办事,各机构部门各司其职。各部门的工作具体流程、信息的操作平台、相关考核体系等都是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的。房屋登记的相关体制越完善,整个房屋登记工作就越高效,也就越能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
        4.重视“小产权房”的房屋登记问题
        “小产权房”是指现在的一些不合法建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登记机构不能对其进行房屋登记。所以,“小产权房”增加了房屋登记的难度,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但是,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好“小产权房”的基础资料,积极主动地去排查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的“小产权房”情况,并对其进行摸底调查。而且,关于“小产权房”的基础资料要进行及时的检查和更新,因为“小产权房”经常存在变故,所以相关部门要对这类房屋问题格外上心。自己管辖区域的“小产权房”数量、分布、各自占地面积、所有人以及建造背景等都是需要登记机构细心调查的事项。
        结束语
        不管什么时候,房屋都是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大家的权利保护意识越来越高。另外,大多数在城市居住的居民也会在农村有老房子,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村房屋登记问题。但是,现在关于农村房屋登记的一些问题格外令人忧心,因为这有可能会导致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关于农村房屋登记的问题需要政府、登记机构和民众共同努力去解决,农村房屋登记才能越来越顺利。
        参考文献:
        [1]王凯,谭昀朋.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20(04):46.
        [2]吕娟.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问题处理[J].住宅与房地产,2019(34):16.
        [3]冯里涛,俞凯辉.信息技术在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应用探讨[J].浙江国土资源,2019(03):43-45.
        [4]匡志鹏.GIS技术在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中的应用[J].中国房地产,2018(34):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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