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级星创天地——“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星创天地”建设引发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7/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巴雅尔门德 马超
[导读] 摘要: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国家级星创天地作为锡林郭勒盟牧区“星创天地”平台建设的典型代表,在发展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样显现出一系列的问题。
        西乌旗创业园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  026200
        摘要: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国家级星创天地作为锡林郭勒盟牧区“星创天地”平台建设的典型代表,在发展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样显现出一系列的问题。通过对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从中探索边疆落后地区支持星创天地发展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星创天地;西乌旗;建设;思考
        引言
        西乌珠穆沁旗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牧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各级各类经营主体,优化服务功能,聚集域内外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已建成自治区级以上“星创天地”2家,其中国家级1家。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集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民族服装、民族工艺品制作销售、地方特产、文化产业聚集的特色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各类创业者集中创业的平台,是开展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创业和购置民族特色产品的首选之地,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更好的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重要示范区,为全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商业氛围。在激发牧区创新创业热情,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星创天地概况
        根据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精神,我盟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星创天地,近日科技部通过了第二批星创天地备案,我盟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星创天地获此殊荣。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星创天地的运营主体是西乌珠穆沁旗创业园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集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民族服装、民族工艺品制作销售、地方特产、文化产业聚集的特色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各类创业者集中创业的平台,是开展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创业和购置民族特色产品的首选之地,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更好的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重要示范区,为全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商业氛围。基地一楼现已入驻一家集生活用品、食品、蔬菜水果、家电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型超市。基地二楼为“西乌蒙商部落”,是汇集各类具有西乌旗地方民族特色产品的实体销售区,目前已入驻高校毕业生、转移进城牧民、残疾人等民族特色创业实体店29家。基地三楼入驻“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企业,目前已入驻10家电商企业和2家现代物流企业,另设有电商育苗基地和电商产品展厅。基地四楼为集管理服务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创业及技能培训教室、多功能会议室、众创空间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为初始创业者提供学习即创业的服务。
        西乌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于2016年10月投入使用,目前已有60家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20户,转移进城创业9户,复转军人3户,其它人员创业28户,预计带动我旗劳动力就业600余人。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共有17家从事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企业,其中肉食品深加工企业共有12家,皮毛产品深加工企业共有5家。
        2.星创天地成功的经验
        2.1“星创天地”功能定位、特色理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适合在楼宇内经营的项目为主体,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为全旗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实体。
        基地坚持“支持创业、鼓励创新、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方针,支持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转移进城农牧民、残疾人、返乡农牧民工等进驻基地实现自主创业。入驻商户可享受3年孵化期内免缴房租、取暖、水、网络服务、物业费等费用,享受零成本“拎包入驻”的创业优惠政策。并为入驻商户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基地内电梯、网络、电力等服务设施齐备。
        2.2  加强平台建设
        2.2.1 服务模式和内容。支持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转移进城农牧民、残疾人、返乡农牧民工等进驻基地实现自主创业,入驻商户可享受3年孵化期内免缴房租、取暖、水、网络服务、物业费等费用。并为入驻商户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改善我旗创业环境、扶持城乡各类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培育创新型人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发展、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到2018年底,累计开展各类技术培训268人次以上。
        2.2.2 “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为鼓励初始创业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创始创业人员自主创业,西乌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主要选取西乌旗户籍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初始创业并从事“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科技研发与应用、现代物流企业;与互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企业,另设电商育苗基地,初始创业者享受零成本“拎包入驻”,学习即创业的优惠服务,育苗成功后,可申请基地内闲置铺位,开展自主创业,从而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孵化成功率。目前已有10家初创型“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企业和2家现代物流企业入驻基地。
        2.2.3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集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民族服装、民族工艺品制作销售、地方特产、文化产业聚集的特色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各类创业者集中创业的平台,是开展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创业和购置民族特色产品的首选之地,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更好的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重要示范区,为全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商业氛围。

基地一楼现已入驻一家集生活用品、食品、蔬菜水果、家电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型超市。基地二楼为“西乌蒙商部落”,是汇集各类具有西乌旗地方民族特色产品的实体销售区,目前已入驻高校毕业生、转移进城牧民、残疾人等民族特色创业实体店29家。基地三楼入驻“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企业,目前已入驻10家电商企业和2家现代物流企业,另设有电商育苗基地和电商产品展厅。基地四楼为集管理服务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创业及技能培训教室、多功能会议室、众创空间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为初始创业者提供学习即创业的服务。
        2.2.4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西乌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于2016年10月投入使用,目前已有43家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基地,其中贫困大学生创业20户,转移进城贫困牧民创业9户,复转军人3户,其它人员创业11户,预计带动全旗劳动力就业600余人。
        2.3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区内高职院校(内蒙古农业大学、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锡盟劳动就业局),专业培训机构(锡林郭勒盟华兴职业培训学校、锡林郭勒盟振达职业培训学校、SYB创业培训中心)等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能力。2019年开展培训八期,培训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180人次。
        2.4创新运行机制
        健全了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技术支撑、以中介组织为纽带、以产业基地为载体的技术传播机制;以锡林郭勒盟华兴职业培训学校、锡林郭勒盟振达职业培训学校为主体的市场化运营机制;采取“龙头+基地+农户”的带动机制和以政府扶持、企业主导、牧民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星创天地”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3.存在的问题
        3.1运营主体内生动力不足。作为落后的贫困地区,锡林郭勒盟大部分龙头企业规模小,产业影响力弱,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严重制约运营主体的整合资源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西乌珠穆沁旗创新创业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规模小,各种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数量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基地;科研技术人员不足,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弱;年带动农户不足。
        3.2对星创天地的功能认识不清。近年来我国星创天地的建设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从科技部备案和各省认定的各类星创天地来看,有一部分运营主体对星创天地的功能和作用并没有充分的认识,有的是地方科技部门为完成考核指标任务动员运营主体申报的,有的是运营主体为了获得政府补贴资金申报的,这两种情况认定和备案的星创天地,其运营主体在通过备案和认定后,基本没有开展任何活动。
        3.3缺乏有效的合作共赢机制。运营主体内生动力不足,星创天地的服务主要依赖于引入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由于入驻创客和企业多为初创企业,难以形成有偿服务市场,大部分星创天地与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合作不紧密,难以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
        3.4缺乏持续有效的扶持措施。“星创天地”作为新型农牧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这一平台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功能。目前科技部备案的1824家“星创天地”虽有五种形式,但80%以上都属于龙头企业牵引带动模式,锡林郭勒盟3家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基本都属于企业牵引带动模式。由于龙头企业内生动力不足,星创天地短时期难以形成造血功能;大部分地方政府除了认定的各级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以外,对星创天地的运营缺乏持续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导致运营主体丧失积极性或持续发展的能力。
        4.对策和建议
        4.1加快“星创天地”平台的建设。作为北部边疆落后地区,锡林郭勒盟“星创天地”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水平,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仅有3个,自治区备案的3个;加快“星创天地”,推动新型职业农牧民、青年牧场主、科技型农业企业家培育,带动了地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迫在眉睫。
        4.2加强对“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能力的审核。结合边疆落后地区的现状,“星创天地”的运营主体应向科技园区、高校院所、孵化机构倾斜,大力发展科技园区创业集聚模式、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模式、孵化机构培育创办模式的“星创天地”,对于龙头企业牵引带动模式的“星创天地”,应严格审核运营主体能力和运行机制,确保“星创天地”持续发展。
        4.3完善对“星创天地”的管理机制。建立“星创天地”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开展评定工作,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科技管理部门给予后补助的重要依据。对已经备案的“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4.4完善对“星创天地”的扶持措施。结合对已经备案的“星创天地”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加强政策扶持,整合相关部门,按照“星创天地”开展的业务和发挥的功能,给予政策倾斜,并按照业绩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确保“星创天地”能持续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路晓霞.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管理的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5)
        [2]陈新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浅析[J].知音励志,2016,(17):255-256.
        [3]杨祖功.西欧的中小企业[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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