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法治引领和谐德钦建设

发表时间:2020/7/17   来源:《文化时代》2020年4期   作者:扎史拉姆
[导读] 结合德钦实际,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需要运用法治手段引领和谐德钦的构建,以法治保障和谐德钦的建设与有效治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全县上下需要正视并认真分析研判加以解决的迫切课题。
 中共德钦县委党校  云南  迪庆州  674500
        摘要:结合德钦实际,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需要运用法治手段引领和谐德钦的构建,以法治保障和谐德钦的建设与有效治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全县上下需要正视并认真分析研判加以解决的迫切课题。
        关键词:法治;和谐;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实现国家治理提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为推动我们边疆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维护社会稳定、追求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精神;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更是我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一影响德钦社会稳定的因素
        (一)政治领域因素
        在政治领域方面,由于我县地理区位的特殊性,国际国内分裂势力干扰多。尤其是利用宗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和破坏从未停止,往往企图利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社会内部矛盾问题,煽动社会不满情绪、滋扰破坏社会政治稳定。比如: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进行渗透破坏,反分裂、反渗透的斗争形势日益复杂,尤其是达赖集团的“藏独”活动不断加剧。我县境内部分领域发生的秉承达赖旨意禁供“杰钦修丹”护法神案件,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就如:利用“护法神”信仰之争,在县内挑起群众矛盾,频繁出现“供”与“废”问题,从寺庙向社会,从僧人向群众,日趋公开化、扩大化,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同时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虽然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和教育力度,“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农村已基本灭绝,但在部分村组“反宣品”时有发现,说明其地下组织仍没有停止工作,个别顽固分子仍在不断变换手法,蛊惑群众,聚众闹事,尤其是利用宗教进行的干扰和破坏也从未停止,这一点对于全县境内真正笃信各种宗教信仰的爱国信众而言,达赖分裂集团的目的可能很难凑效,但是对于受知识结构、眼界阅历、生计之需所制约的普通民众而言,他们往往很难区分“宗教领袖”光环背后险恶的政治目的,这就为境内外分裂势力创造了可乘之机,虽然他们现在只是以强身健体和予以精神寄托为主,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和滋事苗头,但在少数村组他们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有的个别村组要想开个支部会或村民大会非常难,但组织“法会”活动却异常的快捷和齐全,其作用、其影响大有超过部分基层组织的趋势,这一问题,值得我们予以关注。据统计,在全县6.8万多人口中信仰各种宗教的人数就达4.2万多人,底数不小,对于地处分敏感区位的我县而言,这一原因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危险不容忽视。
        (二)社会层面因素
        从社会层面而言,相关社会保障不健全,存在社会治安隐患。目前我县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保障范围窄、救助率低、保障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存在。

最近几年来,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 %以内,但仍然有一些无业城镇居民、农村和其它外来人口的闲散人员整日无事可做,混迹于街头巷尾,入室盗窃、破坏通讯设施、偷盗大牲畜、盗窃机动车辆等侵财性案件和卫生防疫隐患时有发生,影响群众安全与社会稳定。
        (三)基层矛盾纠纷因素
        从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看,一是治安混乱矛盾问题突出表现在土地、山林、地界、水利、婚姻家庭、宗教纷争、货运纠纷以及劳工合同等各方面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呈增多趋势。二是随着开发进程的不断加快,由于开发改造拆迁等原因而涉及的利益之争不断引发,从调研中发现,我县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但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和维权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遇到纠纷后只习惯于找“官”不找法,本来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也要上访。三是部分村级换届选举卖官鬻爵之风虽然较之于以往已大有改进,但仍少有存在,导致民风不正,家族势力矛盾激化,影响我县农村社会稳定。
        (四)自身因素
        从自身和主观层面看,一是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二是个别村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引起群众无端的猜疑、推测和议论,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值得我们予以深思。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构建和谐德钦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群众法制观念。结合我县县情,要充分认识到在小农意识、传统观念、习惯势力根深蒂固的我县推行民主和法治建设,必定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要依据县委全会精神,有效实施依法治县战略,真正下决心打持久战,而不是打运动站,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模式。
        (二)转变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方式,坚持依法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必须以法治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与争端。一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二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三要建立多元化、畅通的法律救济渠道。尤其是面对我县信访压力不断加大的现状,要着力变被动为主动,改变过去大包大揽或行政协调代替依法处置的被动工作思维,树立法治理念。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多措并举,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从促进机会公平入手,完善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农村、生活困难和低收入人口等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竭力扩大受益面。
        (四)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从我县的情况看,隐蔽战线斗争情况日趋复杂,因此,一要冷静分析和研判“三股势力”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策略手段,提升防范措施,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二要严防各类邪教组织向我县的渗透活动,时刻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决遏制邪教组织滋生和蔓延。因此,归根结底在社会治理中重点应关注法治的应用,法治途径的有效落实应该着重发挥保障作用,为维系社会治理的有序性和可行性打好基础。
        三结语
        总之,法治作为我国的国家意志,需要在多个层面得到较好践行,构筑和谐德钦建设尤为需要重点围绕法治工作予以践行,促使全县社会治理中的各个群众能够知法、懂法、敬畏法,如此也就可以有效规范自身行为,降低出现违规违法现象的几率。这样也就有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为我县县域工作的开展提供理想的基础保障条件。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法治是“众人的事情”,需要集体的勇气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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