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美学视域下《聊斋志异》中的花妖形象

发表时间:2020/7/17   来源:《文化时代》2020年4期   作者:何燕
[导读]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构建了一个芳香馥郁,性灵之至的“花妖世界”。在这个“花妖世界”中,蒲松龄以花之形神打并到人物形象的塑造中,刻画了美丽高洁、性格鲜明的花妖形象。她们化育于自然,又融入到人类这会之中,实现了“天人合一”,“人”与“物”的和谐共存。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6
        摘要: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构建了一个芳香馥郁,性灵之至的“花妖世界”。在这个“花妖世界”中,蒲松龄以花之形神打并到人物形象的塑造中,刻画了美丽高洁、性格鲜明的花妖形象。她们化育于自然,又融入到人类这会之中,实现了“天人合一”,“人”与“物”的和谐共存。
        关键词:《聊斋志异》;花妖;自然;人;审美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记载了当时在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下,百姓民不聊生的惨状。生存环境的极大破坏,自然灾害对生命的极大伤害都引发了蒲松龄对生命价值的思考。如何解决生存困境,寻找诗意的栖息地这一类问题,在蒲松龄笔下都有探寻。他塑造的花妖形象,构建的“花妖世界”是残酷现实之外的理想之美和诗意空间,具有生态审美的意义和价值。
        一
        蒲松龄诞生于明亡前夕,没落的政权已经无法维持社会的稳定,朝代的更迭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不安。因此,蒲松龄少年时代就亲身经历了清朝初年的兵燹之祸和灾荒岁月。《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篇章反映了当时的天灾人祸给百姓带来的深重苦难。如《野狗》和《公孙九娘》对当时“于七之乱”的反映,“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1]73“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1]483“于七之乱”是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自首事到事败,起伏持续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的大屠杀,《野狗》和《公孙九娘》就反映了这一段血腥的历史。
        除了人祸,还有天灾,《聊斋志异》中记载了很多当时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情况。《淄川县志》对当时的自然灾害也有记载,“五月大旱,饥,树皮皆尽,发瘗肉以食。”[2]2“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地大震,裂城墙八丈,摇落垛口一千三百九十一,城内坏官民房五百五十七,乡村坏房屋无算,压伤人畜,死者四人。七月二日连雨八昼夜,至九日乃止。嗣后连震数月。是年早谷不登,菽有筴无粒。”[2]15蒲松龄对此次的地震印象深刻,在《聊斋志异》《地震》篇中也有对这一次地震的记载,“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1]169
        失序的社会,天灾的频发,百姓流离失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被打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不平衡的关系必然会导致道德的沦丧,对生命失去应有的尊重和敬畏之心。蒲松龄将人间百态述诸笔端,在《聊斋志异》中构建了一个异于现实人生,由鬼狐精魅构建的神秘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蒲松龄塑造了很多花妖形象,她们身上的诗性和灵性,是蒲松龄将目光从苦难的现实转向自然澄澈的理想境界的追寻。她们打破了人与物的自然界限,实现了人与物的完美融合,是蒲松龄对生命的思考,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圆融观照。
        二
        古代对“魅”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的了解也更加全面和深入,对“魅”也有了重新的定义和思考。《左传·文十八年》“投诸四裔,以御魅”中注“螭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也。”[3]《左传·宣公三年》“魑魅罔两”注“怪物”。[3]《史记·五帝纪》注“魑魅,人面兽身,四足,好惑人。”[4]从《左传》和《史记》对“魅”的记载来看,“魅”是大自然化生的神秘存在物,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后来的文学发展过程中,“魅”开始作为一种神秘的形象出现在一些志怪小说中,它们往往以人兽合体的形象出现,这些形象的加工和创造丰富了古代小说的创作,也为“魅”形象增添了很多神秘色彩。《古代汉语常用字》将“魅”解释为“迷信传说中的精怪”[5],可见人在认识“魅”的进程中已经相当理性和成熟,认为“魅”是一种不符合科学认识的一种封建迷信。于是就有人主张世界要“祛魅”。“祛魅”是科技发展,人对自然的了解越来越深入的必然结果。

“祛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人对自然的迷信,但却使得自然在人类面前失去了神秘感。于是,又有人提出了“世界的复魅”。[6]37曾繁仁认为“世界的复魅”不是要求回到远古的神话时代,而是要求恢复对自然的必要的敬畏、重新建立起人与自然的亲密和谐关系。恢复自然的神奇性、神圣性和潜在的审美性。[6]38恢复对自然的审美,实现人与自然诗意的栖息,才是“复魅”的目的和意义。蒲松龄《聊斋志异》中塑造的花妖具有人的性灵,又具有“魅”的神秘美感,体现了“复魅”的审美倾向。
        《聊斋志异》中的花妖形象都是自然花卉所化,她们身上具有自然花木的属性和特点,反映出“魅”的特性,她们同时又兼具人的特质。“物性”与“人性”完美结合并统一于花妖形象之中,使得这些花妖形象很好地体现出了“复魅”的美感和神秘感。《香玉》篇中,香玉和绛雪是白牡丹和耐冬所形化的花魅,香玉温柔多情,绛雪冷艳孤清,她们与人无异,具有人的形貌特征和七情六欲。香玉和绛雪一个为爱情,一个为友情,两人表现出来的情感令人动容。但有情还不足以表现她们的性灵,香玉和绛雪在崂山清宫中,是个不染尘俗之地,姐妹二人都通人性且风流俊雅,还能吟诗作对,她们身上就表现出人的性灵和花妖的“魅”性。
        香玉和绛雪表现出来的自然花木的生命特质在文中有多次提到,第一次是墨蓝氏移走白牡丹后,香玉牡丹花妖的身份开始凸显。第二次是绛雪因妨碍建屋营造托梦黄生,此时绛雪作为耐冬花的自然形态也显现出来。第三次是香玉化作花鬼来见黄生,并教黄生以复活牡丹之法。第四次是牡丹花开,香玉重生。花之形,人之身,形态的变幻都表现出她们身上具有“魅”的一种神秘性。李丽红在《魅形象美学意义探析》一文中指出《聊斋志异》中的“魅”是一种具有神秘色彩的审美存在物,它们以世间万物为原形,常以世人相貌为外形,具有人情和近世人的特点。[7]因此,这些花妖形象既有普通人的形貌,又具有“魅”的神秘色彩。《聊斋志异》中,还有很多通人性,又兼具植物特性的花妖,如《黄英》篇中的黄英和陶生,它们都是菊花化成人身的花妖,但他们和社会中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也遵循社会礼法,以艺菊卖菊为生。此外,还有荷花三娘子、葛巾、玉版等花妖形象,她们都是花妖,但都具备了人的可贵的精神品质。
        综上,这些花妖形象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反思,天地的四方万物,人只是其中之一。除了社会中的人,还有自然界的花妖狐媚,作者试图突破对人与物的界限,重新使万物归于一元。“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者,天地位焉,万物育焉。”[8]24只有致“中和”,天地万物才能各得其所,发育生长,达到生命的圆融和谐。蒲松龄笔下的花妖精魅的“魅性”和灵性,体现了他对自然生命本真复归的思考。
        总结
        《聊斋志异》塑造了大量的狐鬼精魅形象,对花妖形象的塑造则最具灵性与诗意。蒲松龄对这些花妖形象的刻画突出了自然花木的芳香特性,又使其走入世俗,沾染人间的烟火气。将“物性”和“人性”的完美结合,体现了对天地万物的圆融观照。在当今人与自然环境日益恶劣的时代背景下,这些花妖形象与人的和谐共存,对当今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加之这些花妖形象表现出来的自然特性与人文审美相结合的特点,使其具有了生态审美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 蒲松龄.全新注本聊斋志异[M].朱其铠主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2]路大荒.蒲松龄年谱[M].济南:齐鲁书社,1980.
        [3]左丘明.春秋左氏传[M].沈钦韩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
        [4]韩兆琦.《史记》全注全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0.
        [5]王力.古汉语常用字字典[W].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6]曾繁仁.生态存在论美学论稿[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7]李红丽.《聊斋志异》魅形象美学意义探析[D].南京师范大学,2017.
        [8]夏延章.大学中庸今译[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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