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10期   作者:刘世军
[导读] 新时期城市化发展和人口增加使得土地资源紧张,产生了较多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注重土地资源开发的生态问题十分关键。
        摘要:新时期城市化发展和人口增加使得土地资源紧张,产生了较多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注重土地资源开发的生态问题十分关键。本文依托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概述土地资源开发情况,围绕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等问题,探究影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策略,改善国家土地生态状况。
关键词:土地资源;资源开发;生态保护

前言: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经济发展使得土地资源趋紧,加重了生态环境问题,影响城市的发展建设,对于国家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有必要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关注生态问题,提升土地资源开发应用的科学性,实现国家土地整治工作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一、土地资源开发概述
(一)土地资源概念
        土地资源是供林业、工业、牧业、工业等行业使用的土地,是国家生存发展的主要基础。该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核心部分,也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因此在土地资源开发中需要重视环境问题。土地资源可持续和使用的前提是确保生态环境的有序健康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接受程度,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三方耦合,三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因此土地资源开发和应用不光属于社会经济问题,同样还是生态问题和资源应用问题。土地开发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不牺牲后代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满足当前人们的土地使用和生态需求,在确保生态环境和土地可持续应用的基础上获取经济效益。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保护的意义
        土地资源是人们开展生产、生活等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属于珍贵的生态资源。人们的土地开发和使用行为均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形成生态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生态环境自身恢复能力渐渐无法与人类资源消耗相契合,产生危害生态环境、损害人类生存利益的资源开发行为。因此,通过明确土地资源的开发权和应用权,能够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土地生态服务水平,量化生态环境价值,获取对应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1]。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生态保护问题的原因
        土地资源利用和生态服务之间属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土地结构的变化会调整土地面积、应用类型、位置,很难充分发挥其生态价值,因此引发生态问题,其中产生生态原因的主要因素包含以下三种:
        第一,法律因素。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阶段,结合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借助法律约束和规范资源应用权限。集体和国家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相互分离,会使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之间产生分配矛盾,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借助法律政策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开发,保障多个利益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正常执行,实现土地开发法制化建设。
        第二,经济因素。调整土地应用结构的要素包含牧草地、耕地和建设用地,其中耕地和建设用地的使用属于此消彼长关系,因此土地应用方式与生态环境情况息息相关。社会经济快速增长改变了国家的经济结构,使得环境出现恶化情况,导致土地沙化、生态恶化。环境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与土地利用情况相关,过度开垦、放牧、建设等情况均会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降低土地生产力。
        第三,理念因素。社会的发展进步对于优化生态环境具有促进作用,不过不同时期人们的生态观念存在差异性。新时期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发生变化,已经由原来的“经济为主”转变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阶段,因此寻找生态和土地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是重点,若二者失衡便会产生一系列生态问题[2]。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探讨
(一)生物多样性问题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科学操作会破坏生态环境,因此降低了物种的多样性,缩小生物栖息地面积,导致生物链遭到破坏。与此同时,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工业化进程使得建设用地面积逐渐加大,降低了耕地面积。截弯取直、填海造田等形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耕地面积,不过会对自然环境中的原生和次生植被产生消极影响,降低植物的多样性,提升病虫害的发生机率,影响大自然的和谐度。此外,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会对区域气候产生影响,如空气和地表气候,影响水质和土壤质量,限制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因此,土地整治的关键是提升生物多样性,优化土地自我恢复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目标,促进植被的健康生长。建议在土地资源整治准备阶段,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植被的种类、年龄结构、土地资源情况完成分析、研究、分类。结合植物实际特点,开展针对性保护工作。由于环境中植被组成结构存在规律,工作人员应参考生态学、土壤学相关专业知识,在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维护生态稳定。同时,植被恢复工程中建议优先选择本地植物,如适应性强、抗逆性优、固氮类植物属于最佳品种,还可以选择保水性强的植物,缓解水土流失问题。此外,植被重建工作中格局规划是重点,因此在土地开发应用时需要提前制定规划,提升植被重建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使用,优化人们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土地资源问题
        1.问题分析
        其一,土壤成分。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会对土壤资源产生影响,危害其初始结构,使土壤中营养物质大规模下降,减少土壤粘合力,缩短其使用寿命。部分区域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过分重视土壤产出率、荒地开垦过度,导致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资源生产力水平。同时,连作种植形式会逐渐使土壤中的营养物质减少,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出现不可逆的土壤破坏问题[3]。其二,土地退化。过去一段时间,人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过度开发土地资源,导致土壤物理形态变化较大。土壤硬度增加,有机质降低,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我国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家土地面积40%,部分地区开山采矿、破坏植被的行为造成水土流失,弱化土地生产力,对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人们生活环境产生影响。其三,土壤污染。土地资源开发阶段会存在多种污染问题,如重金属污染,降低土壤肥力。该问题主要由于大气污染物沉降、矿山开采等行为,不仅会影响影响生态环境,还会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2.对策研究
        建议加强土地资源开发的合理性。由于土地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结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发应用阶段应树立管理意识,完成对土地资源的科学保护。可以开发前进行整体空间的布局设计,确保达成耕种目标,降低土地性质转变的可能性,避免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与农户签约,设置土地保护标牌,实现土地资源保护。同时,地表裸露是地质疏松的主要问题,因此可以铺设秸秆,降低灰尘含量,并保证土壤水分。
        科学整治、处理废弃的宅基地可以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增加土地面积。建议围绕“合并式”方式,将闲置土地整合并二次利用,科学分配耕种面积,完成经济和资源的协同发展。通过固化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任务数量,针对土地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保护。例如,陕西省某村庄针对2000亩闲置土地重新规划,并进行作物种植,提升土地资源可利用率。利用项目公司集中管理运营,在科学开发和应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增加农户经济收入。通过构建2000亩经济林,围绕“先行先试”的原则,实现村镇土地使用科学规划、绿色种植的局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应用。

此外,针对农田开发工作,建议提升宣传力度,在人们心中树立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国土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应用[4]。
(三)水资源问题
        土地资源开发会影响水资源结构和配置情况,与人们的正常生活、生产需求无法契合,甚至会加剧水土流失问题的发生。水体污染会导致河流流量改变,可用水资源下降,水生生物出现大规模死亡问题。同时,开挖土地资源过程中,有时会排放大量无法安全处理的污水,经过长期的渗流,影响地下水质量。因此,建议结合不同地区地势、气候差异性,针对降水量较多的地区,可以优化排水工作。降水量过大容易使土地出现盐碱化情况,威胁植物生存,可以依托区域特点构建土排水系统。例如,借助“水平排水”的方式,开挖暗道和明沟,当降水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流向相同,进而有效清除地表土壤中较多的盐分。同时,可以采取“竖向排水”的方式,其具有排水量大、节省空间、维修简便的优势。此外,山东等地区通过构建海绵城市,缓解排水压力,借助虹吸排水方式实现建筑物排水,可以有效避免地表水渗入土壤的情况,统一收集渗入水、地表水,提升土壤的透水性、透气性,确保植物正常生长。
(四)土地开发法律法规问题
        国家当前已经出台了许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不过在土地资源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无法细致监督和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和监督工作不全面,因此会严重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需要围绕土壤污染滞后性、隐蔽性、累积性、长期性进行制定,而这些要素具有动态性,容易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出现脱节情况。因此,在2018年颁布、2019年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人员、责任人员以及防治基金来源渠道[5]。在信息时代可以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基础土壤环境数据库,完成信息的分析、处理、共享。围绕“预防第一、保护为主、降低风险”的原则,优化农业生产土地结构,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开发。
(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问题
        1.技术和监督问题
        土地资源开发工作中,既需要制度建设,还应提供技术支持。例如借助环境评估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技术、环境监测预警技术完成辅助,提升资源利用率并实现生态保护,增加土壤利用率。不过,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土地开发和应用阶段相关环境保护技术滞后,会加剧环境保护风险。因此,需要依托现代化技术,构建土地资源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对土地资源采取限制性操作,利用数据共享平台、监测网络,完成预警全覆盖。制定土地资源超负荷开发提醒预警机制,进而降低其对于生态环境的消极影响。同时,侧重预防工作、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农耕、生物、工程等方面控制国家可利用土地面积。依托动态监测技术,分析土地利用情况,针对环境高风险区域进行预警处理。通过环境执法监督的辅助,坚决打击过度开发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此外,建议完成生态监督考评。若想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需要构建考核监督制度,细化和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具体任务,结合土地资源应用实际情况,创建生态保护监督制度,设置明确的产权
        2.土地生态产权机制问题
        若土地开发阶段生态产权模糊不清,会导致生态资源在社会生产和其他领域中相互脱节,无法充分体现生态价值,使一小部分人的生态资源开发效益是以牺牲大部分人环境生态利益为前提的。这种情况会造成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建议对生态价值产权化,便于制定生态产权机制,对生产者、开发者的土地资源应用行为进行约束。如构建以政府为主体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现代化产权体系,其中包含生态产权的配套、界定、保护、流转。依托环境税收、定价的形式,科学调控生态资源和土地开发之间的关系,内化外部成本,进而起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六)土地资源生态补偿问题
        1.生态补偿方式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的生态补偿主要按照“主次顺序”的方式开展,资金、实物为主要补偿,政策补偿是辅助。不过,单纯依靠优先资金和物质补偿很难彻底化解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且物质补偿和政策补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无法持续规避土地资源的浪费情况。因此,建议在土地资源补偿工作中借鉴退耕还林工程,计算补偿实际标准,科学分析土地资源情况。设置补偿金额,丰富生态补偿形式,摒弃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例如,当前西部地区一般采取纵向补偿方式,对于城区之间横向的补偿力度较低,无法满足土地资源开发中生态保护的要求。因此,有必要优化横向财政补偿机制,科学完成区域内资金分配。例如,国家中西部地区土地资源丰富,但也是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因此有必要针对地区实际情况,完成政策倾斜,科学设置支付资金,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建设和维护。
        2.资金来源单一
        土地资源生态补偿中的资金支持主要源于政府转移支付,而生态补偿形式是将政府作为主导,对开发者、使用者进行补偿,资金一般包含补偿基金、生态补偿金、排污收费、财政拨款等,因此很难满足生态补偿的资金需求。建议创建多样化融资形式,实现土地资源补偿的丰富化,将横向和纵向补偿充分融合。其中,纵向补偿是围绕“从上至下”的原则,由中央到地方、由上级至下级进行补偿,主要方式是财政拨款;横向补偿是收取土地资源开发中受益者、破坏者支付的费用,将其变为补偿资金。同时,可以构建基金补偿机制,经由水利、林业、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设置专项资金,加强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技术扶持与资金补贴,资金渠道大多是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的捐助。此外,政府可以向土地资源开发使用中个人、组织、单位征收生态保险金、生态保证金。针对破坏环境的行为需要征收复垦保证金,加强对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技术援助,凸显基金增值、保值效果,促进经济建设和土地资源保护的平衡。
(七)土地集约化
        生态足迹要素与土地资源的应用情况成反比,例如对齐齐哈尔地区草地、耕地、建设用地资源进行分析后发现,建设用地分散、闲置资源较多。因此严重影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应用情况,有必要完成土地集约化管理,建议围绕“集约用地、产业聚集、分布集中”的原则,构建生态农业园和家庭农场;调动农民股份合作、出租等形式,实现承包地的流转;构建创新类合作社试点,积极发挥土地资源开发联动效果,进而构建科学的人地关系,提升土地资源更新水平。此外,建设用地结构不平衡情况会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化管理能够有效提升土地生态承载力。因此,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建议科学设置区域位置,选择最佳的开发条件、资源存储形式和交通条件,使土地开发过程满足国家总体规划要求。
结论: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围绕“环境保护”的原则进行。因此,建议深入挖掘土地资源开发中遇到的生态保护问题,针对土地资源减少问题应完善用地结构,提升土地资源保护水平。通过土地生态补偿机制,科学保持土地数量,进而实现土地资源开发中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的相互协调。
参考文献:
[1]张荣霞.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措施[J].节能与环保,2019,(07):30-31.
[2]张婉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J].智库时代,2019,(26):263+275.
[3]张松.浅谈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J].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19,(04):272.
[4]刘燕芳.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措施[J].环境与发展,2019,31(02):212-213.
[5]田翠.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J].农业与技术,2018,38(0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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