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活动,有利于提升我国工程建设效益和质量水平,并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高质量发展。本文重点从资质管理的角度,围绕办法中首次提出的“双资质”制度,明确了工程建筑企业在当前国家资质政策下应关注的资质政策要点,以及日常管理建议。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随着国家资质政策调整,“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已经成为常态,资质工作更加动态化、信息化、专业化。近几年,国家陆续推出了五方责任主体、建筑师负责制、四库一平台建设、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审批制等政策,资质申报数量和审批通过率却屡创新低,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的日常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而这次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后文简称《管理办法》)一方面提高了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资质门槛,同时,也为原设计资质企业和施工资质企业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转变打开了资质申报的“绿色通道”,也对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1《管理办法》中资质管理的新要求
(一)《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承担工程建设的“双资质”条件,即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为了促进设计与施工融合,培育具有工程建设能力的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开辟了资质审批绿色通道,即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相应类别和级别的施工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相应类别和级别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完成的工程建设业绩可以作为相应规模级别的设计、施工业绩进行认定。
(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还提出了禁止或限制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虽然从某种程度上短期会对项目管理、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企业开拓工程建设项目产生负面影响,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有利于促进这类企业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推动夯实专业化市场竞争优势。
2《管理办法》对工程咨询的影响重要性分析
(一)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就是说,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单位禁止成为工程建设单位,包括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对项目质量、工期、造价、安全负有监督责任的工程监督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具有极大影响力,如果其同时成为工程建设单位,显然难以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的公平公正。因此,上述单位均属于直接利益冲突,不应成为工程建设单位。
(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建设单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为了避免因前期单位的信息优势而破坏公平竞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要以公开前期文件为前提,前期咨询单位方可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3工程建设日常资质管理要点
3.1 认真学习和研究资质管理政策的新变化
现行的建设工程类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指导性文件较多,且随着国家“简政放权”制度的不断深化,对标准、意见等相关政策的修订随时都在进行,资质管理人员应实时关注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掌握第一手信息,不断学习,加强对各类标准、文件的研读和理解,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避免资质申报过程中走弯路,力求做到精准把握,运用自如。各地区在执行部委规章制度方面的细则往往也对实际项目执行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资质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各行业、各地方的政策要求,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做好支撑性服务工作。
3.2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合理申报资质
实现资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与公司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相结合。资质申报、获批通常都需要较长的周期,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资质申报要求,如果企业希望通过收购方式获取相关资质,只要被收购的企业仍是独立法人,则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双资质”规定,建议通过兼并或重组方式合成一个具有“双资质”的独立法人。当然,也可以通过联合体模式涉足工程建设,逐步过渡为设计施工“双资质”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应与企业经营负责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做好资质的现状分析和申报建议,提出既符合企业总体的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又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申报建议。企业通过公司资质管理和资质升级工作,全面加强公司各项基础工作,推动企业管理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3与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
资质管理工作不仅是收集、整理、上报材料,在申报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这就给资质管理人员提出了要求:对外应定期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走访,实时了解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有关政策信息和管理规定,寻求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对内应做好服务,多与生产一线沟通,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和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不断提升、完善公司现有资质。同时,加强与业内兄弟单位或相关资讯机构的沟通与交流,互通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短板。
3.4 不断优化企业资质结构
资质申报、维护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较高。企业在制定资质申请计划时一定要抛开“资质最高、最全”就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观念,应充分结合外部市场和内部资源,根据企业所需,明确目标,避免盲目申请资质,造成资源浪费。在资质申报前,应做调研,全盘考虑,为企业开拓市场、拓宽服务领域,而不是为一个或两个项目搭建资质平台。在取得资质后,定期对资质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承接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对于长期未使用且维护成本较高的资质,考虑不再保留。
3.5加强管理制建设
要建立健全资质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明确资质管理工作主体和各流程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资质申报、证书使用流程等全过程进行覆盖。企业应尝试将相关部门配合资质申报的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对于积极配合资质申报以及按规使用资质的部门年终给予奖励,对于违规使用资质、出借资质、存在员工对外挂证的部门给予处罚。对申报资质配备的技术人员、注册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对外挂证、多家从业的员工给予降薪、降岗、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成熟的建设工程模式,其本身具有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工程总造价、化解项目风险、统一权利责任等优点。《管理办法》在总结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是从国家层面对工程建设长远发展的规划,有利于推动解决工程建设已有政策与实践之间的痛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从体制机制角度解决国内各地方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性规定存在的矛盾冲突问题。《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双资质”要求,以及给具有高级别资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辟资质申请“绿色通道”的政策,进一步为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大型工程建设企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制度依据,也为仅具备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工作要求。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12-23.
[2]朱树英,曹珊.解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五大核心内容和七大关注亮点[EB/OL].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