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桂林市正式启动棚户区改造,2012年,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为实现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市加快了城镇化建设进程,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文从棚户区改造的角度,探讨了棚户区改造对城市建设的贡献。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2011-2020,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历程和成就。
桂林市地处广西东北部,总面积2.77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2平方千米,全市下辖6区10县、代管1个县级市,下辖6城区1个县级市10个县城。2019年,全市常住人口505.7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105.56亿元。按照城市等级划分,桂林市是四线城市,没有重工业,为了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桂林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受城市规划限高、容积率低和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较大。
为了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改善城市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11-2020年,桂林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75695套(2020年棚户区改造数为计划数),改造类型主要有城市危房、城中村、综合整治和工矿棚户区。
1.十年棚改历程和成就
2011年,桂林市先从城区内的老旧企业单位的职工宿舍开始,启动了12个棚改项目。到2013-2017年,作为一项稳增长、惠民生的重大政策,棚改开始快速发展,尤其是2015-2016年期间,作为广西棚改特色实施的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在全市各乡镇掀起改造热潮,两年实施棚户区改造3.44万套,占了十年棚改套数的45%。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结合三年扶贫攻坚,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近三年棚改套数又有较大幅度增长,三年棚改攻坚期间计划实施棚改2.51万套,占全市十年棚改总量三分之一。其中2018年桂林市棚改开工11799套,超过南宁当年棚改开工量,开工量全区第一,占全区棚改套数13.08%。
2.棚户区改造对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促进。国家发改委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批复中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桂林市通过近几年的棚户区改造,过去一些胀乱差的城市死角,焕发了新的生机。其中又以正阳路东西巷步行街和漓江东岸棚户区改造最为明显。
2.1情系民生,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正阳路东西巷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桂林市城市中心,是市区唯一留存两条古街巷之一,很多的名人故居旧址和历史建筑在此。这条街道,见证了桂林自唐代武德年间建城后近1400年的历史兴衰,实施棚户区改造,既要改善环境,又要传承历史,是典型历史文化街区和棚户区改造结合的项目。从2013年启动,到2016年4月项目完成改造,杂乱无章旧屋、泥淋的小道和垃圾随处堆放的情景现如今已荡然无存,新的商业街人头攒动,已成为桂林市区新的旅游、休闲、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心街区。桂林历史上的龙氏故居、岑氏宫保第旧址、马启邦旧居等古建筑和“老字号”也还原了老巷的历史原貌。
临近王城西华门的“遗址广场”上用玻璃架空,被掩埋140余年建于明代的靖江王宗庙的明王府宗庙石台阶遗址重见天日,东西巷已经成为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又一张名片。
2.2改善生态,还漓江青山绿水。2017年,桂林市启动了七星区漓江沿岸连片棚户区改造,涉及当地居民2009户。从虞山桥到解放桥,再到漓江桥,原本漓江东岸凌乱破旧的城中村重新进行整体规划开发,经过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后,片区布局合理、市政配套设施齐全,彻底改变了过去生活污水直排漓江的恶劣现象,对保护漓江具有重大意义。沿漓江一带视觉长廊彻底打通,一栋栋安置住房拔地而起,底层100平方米左右的商铺,可租可用的模式实现了村民生活的可持续发展。齐整的桂北风格联排式房屋则让人眼前一亮,远远望去,那一栋栋黛瓦白墙的四层楼房,似在江边翩翩起舞的白雁,引吭高歌棚改带来的福祉。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保护生态环境,正是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最好体现。
3.抓住最后三年棚改攻坚的机遇。棚改开展以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有力的推动了桂林市的棚户区改造建设。
3.1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情况。棚改工作启动初期,中央补助资金每套只有几千元,从2013年起,中央补助资金增加到1.38万元,2014年和2015年再次增加到1.55万元,补助最高的是2016年和2017年,均是3.15万元,2018年中央补助资金调整为2.38万元,2019年和2020年又小幅增长至2.6万元左右(以上数据均不含追加)。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国家对棚改资金支持,总体是逐步加大的。近年来,还陆续通过引进国开行、农发行低息贷款,发行债券等金融支持政策,为推进棚改工作,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3.2地方优惠政策。为推进桂林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2016年4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桂林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关于棚户区改造税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政府性基金; 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蚊防治费等等。
3.3棚户区和老旧小区调查摸底。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情况,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桂林市开展了棚户区和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调研、走访等措施完成了全市集中成片的棚户区、老旧小区房屋套数、面积等统计调查工作。截止2019年11月,桂林市棚户区调查摸底户数17770套,人数52429人,总建筑面积129.77万㎡,总用地面积185.19万㎡;摸底调查老旧小区435个,涉及63793户,涉及建筑面积475.74万㎡;其他小区21837户,建筑面积294.03万㎡。
2020年是棚改三年攻坚最后一年,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也给桂林市城市建设带来勃勃生机,棚户区改造,将继续为服务桂林旅游胜地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通知》(市政办〔2016〕24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