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事故调查对证据的搜集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卷4月第10期   作者:王丽慧
[导读] 火灾事故对现代社会生活具有很大的安全威胁
         摘要:火灾事故对现代社会生活具有很大的安全威胁,一旦出现火灾,就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就是要弄清楚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确定责任人,统计火灾损失。而火灾发生原因与过程的判定,需要有相关的证据作为支持。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就需要做好证据搜集工作。本文针对火灾事故调查证据的常见类型展开分析,然后探讨搜集证据的一般流程方法,最后提出一些证据搜集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给业界同仁带来一些参考。
         关键词:火灾事故调查;证据分类;搜集;一般流程;注意事项

         火灾事故调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具有明确规定,指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展开勘验、调查等工作,针对起火点、起火原因、火灾发展过程、火灾损失、火灾责任人等展开全面调查,并且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对相关责任人移交公检法等相关机关。证据搜集,是火灾调查的基础。只有保证搜集到合理、全面的证据,才能对火灾事故判定予以支持和辅助。因此,火灾调查人员,就要对此形成有效认识,通过合理措施做好证据搜集工作。

一、火灾事故证据的分类
         根据实际经验来讲,在火灾事故当中,产生的证据很多,具有多种不同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证据,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成因也有区别。因此,在进行搜证的时候,应该保证证据的全面性。具体来说,常见的证据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物证
         物证是火灾事故调查中最为常见的一类证据,普遍存在于火灾现场。比如在起火点,一些起火物可能燃烧并不充分,会留下残余,这就是火灾调查中需要搜集的物证,是对起火点与起火原因进行判断的重要证据。此外,在火灾现场,还会出现很多其他的物证,这需要火灾调查人员形成充分认识。
         (二)痕迹
         痕迹证据,是火灾事故证据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就是火灾事故发生过程中,在火灾现场留下的各种痕迹。火灾痕迹,成因有区别,比如火烧、烟熏、辐射、熔化、变形等等。根据实际经验来讲,在很多火灾事故中,起火点并非一开始就直接燃烧,有一个冒烟的过程,比如普通的室内起火,如果墙壁上留下“V”型的烟熏痕迹,这么“V”型底部很可能就是起火点。此外,还有液态痕迹和固态痕迹,比如现场的水渍、油渍,玻璃碎裂的痕迹等等,这对于火灾事故调查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三)证言
         火灾事故发生,很多时候都会被目击,或者是有人直接参与其中(可能是责任人或者是受害者)。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的时候,就需要对证言证据进行搜集,根据现场群众或是火灾当事人的描述,往往可以对火灾事故调查带来很大的帮助,甚至是可以直接从当事人口中了解起火原因,这可以大大提升火灾事故调查效率。
         (四)录音录像
         现如今,录音录像设备已经非常普及,人们常用的智能手机,就具备录音录像的功能。同时,城市中公共区域监控摄像头也实现了大范围覆盖。在发生火灾的时候,监控摄像头以及围观群众,都可能会拍摄下火灾现场的画面。另外火场内部的监控设备,也可能会录下火灾画面。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就要对这些录音录像证据做好搜集,这可以直接反映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

二、火灾事故调查证据搜集的一般流程方法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展开证据搜集,对于不同的证据,流程方法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不同,从宏观角度来说,证据搜集在大体上差不多,下面就针对一般流程方法进行说明。
         (一)明确证据提取方法
         火灾事故现场的证据类型较多,不同证据,提取方法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展开证据搜集之前,作为调查人员,应该对基本的提取方法形成有效认识。

比如对于痕迹类的证据,其具体操作一般可以分为固定和提取两个环节。固定,就是对痕迹证据的位置和具体表现进行固定,主要通过绘图、录像和拍照的方式,对现场的火灾痕迹进行记录。而对于气体类的物证,则需要通过收集器来进行采集,将一些气体证据采集到收集器中,这样就可以作为物证使用。对于液体类的物证,需要通过取样瓶对液体物证进行取样,不需要全部搜集,只需要从中采取一些样本即可。对于录音录像这类证据,则是需要对储存录音录像的储存介质进行提取,最好直接提取储存原件,如果无法满足,则进行复制拷贝。
         (二)现场证据搜集
         在明确基本的证据提取方法的基础上,就需要展开现场证据搜集。在进行现场证据搜集的时候,对于物证、痕迹等证据,要遵循“先固定,后提取”的根本原则。也就是相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现场情况之后,再来提取证据。在提取证据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对证据造成破坏。比如,在提取一些燃烧残余物的时候,由于经过燃烧,已经非常脆弱,因此要利用镊子小心翼翼的夹取,避免用力过大导致物证损坏。而对于气体物证的提取,需要注意采集过程保持纯净,避免混入其他气体杂质,影响到后期检验。对于录音录像这类电子证据,能够保持取得原件是最好的,如果无法取得原件,那么就需要进行复制拷贝。在复制拷贝时,最少需要2人一组,不得单人进行。此外,进行证言搜集的时候,要注意选择询问对象,尽可能选择表达能力好、对火灾情况了解多的人进行询问,确保证言充实可靠。
         (三)证据整理和标注
         在搜集到相关的火灾证据之后,还需要做好证据的整理和标准工作。对于各类不同的证据,要按照其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对于每类证据,还需要注意做好标注工作,避免这些证据在后期运用中出现混乱。火灾证据标注,需要清楚标明证据证据名称、提取地点、提取时间、操作人、数量、火场名称等基本信息,这样就可以对火灾证据有序管理,避免混乱。
         (四)后期处理
     在对火灾证据做好整理与标注工作之后,还需要关注到一些后期处理工作。比如一些液体痕迹、固体物料等证据,基层消防机构可能不具备检验的资质或条件,因此需要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来对这些证据进行检验。如果要委托专业机构来对火灾证据进行检验,还应该注意到准备一些基本材料,比如鉴定委托书、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等,同时还要注明检测项目和具体的标准。

三、火灾事故证据搜集的注意事项
         证据搜集是火灾事故调查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也是处置火灾事故的基础所在。而在进行火灾事故证据搜集的时候,除了对基本的流程方法形成认识之外,还需要关注到证据搜集的一些注意事项,不能出现违规搜证的情况。具体来说,首先,要保证证据搜集的程序合法。火灾证据搜集,要以《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为依据,根据相关的制度规定,合理展开证据搜集工作。
         其次,在进行证据搜集的时候,要确保合理性。一方面,提取证据的方法要合理。不同证据,提取方法存在差别,在进行现场工作时,要结合证据的具体类别与实际状态,使用合理的方法来提取证据。另一方面,证据提取的部位要合理,应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位提取证据,确保其能够起到良好的证明作用。
         最后,保证证据搜集的及时性。火灾事故存在特殊性,由于会给当事人带来财产损失,因此在火被扑灭后,很多当事人会不顾阻拦回到火场抢救财物,从而造成现场证据被破坏。同时,消防救援过程,也会对现场造成一定破坏。因此,证据搜集就要及时展开,在一些证据被破坏前完成搜集工作,确保可以搜集到尽量多的证据。

结束语:
         火灾事故证据具有物证、痕迹、证言等不同类型,在进行证据搜集时,需要明确方法,规范现场工作,做好证据的整理与标准,并且进行适当的处理。同时,还需要确保证据搜集的规范性、合理性与及时性。
        
参考文献:
[1]裴华.浅谈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火灾事故调查现状与对策[J].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8(20):10-11.
[2]杨新星.浅谈新形势下调查询问对于火灾调查的作用[J].消防界(电子版), 2018,33(05):82-83.
[3]帅豪.浅议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链的收集和应用[J].科研, 2015, (003):230-230,232.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