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卷4月第10期   作者:覃晓梅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在许多制度和法律上的建设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在许多制度和法律上的建设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当今社会处于变革的新形势下,许多过去与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已经不适应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反而拖慢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脚步。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我国近年来在政策法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与尝试,推动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其中之一。本文主要探讨了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应的措施。
                  关键词:基层;不动产登记;措施

0前言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在保护居民个人产权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3年11月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在2015年以后加强了监督与普及实行的力度,在经过几年的尝试实施之后,不动产登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15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6年1月,我国国土资源部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2017年4月,我国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到2018年3月,我国正式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义
1.1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基层群众个人产权
         当前形势下,我国经济仍然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各地区经济建设如火如荼,其中有许多建筑施工或者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基层群众的宅基地或者田地等,再加上乡村改造、拆迁等工程项目,都牵涉到基层群众个人产权的问题。做好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利于保护基层群众的个人产权。
1.2有利于简化办证流程
         当前我国现行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进一步了简化登记流程,基层群众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办理不动产登记跑断腿,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提高了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规范性。
1.3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在过去的不动产登记中,各地方有自己的办事流程,不动产的查询等操作十分繁琐。部分贪官就钻法律的空子,大肆收受贿赂,并将巨额贿赂转变成不动产分布在全国各地,防止泄露。在这样的情况下,反腐工作效率很低,查处一个贪官的财产需要全国各地的跑,每个地方办事流程都不同,不动产的登记也很混乱,部分不动产都不是登记在贪官自己身上,这就造成了许多反腐工作陷入停滞。现如今的不动产登记已经是一个全国统一的系统,全国各地都能够通过网络查询到特定人物的不动产信息,没有遗漏,这就给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大大提高了反腐效率,促进了廉政建设。
2、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
2.1基层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认识不足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行实施以来,在基层实施不动产登记最大的阻碍就是基层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认识不足。部分基层群众主体意识不强,不愿意参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抵抗情绪,不动产登记工作难以普及推行。部分基层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理解停留在房产证办理上,不了解现如今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知道当前不动产登记涉及到树木森林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权益。除此以外,部分乡镇国土单位工作人员缺乏积极性,自身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了解有限,仅限于组织学习的口号上,不能够对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贡献。
2.2基层机构比较薄弱,登记工作压力大
         当前我国负责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主要是乡镇基层机构,相比于全镇居民户口数量来说,基层机构的办事人员数量太少,远不能满足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除此以外,当前乡镇基层办事人员相当一部分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对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了解甚少,面对最直接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工作压力很大。


2.3乡镇办事机构布局分散,机制不健全
         相对于城市中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单位来说,乡镇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时间短,登记任务重,而且其中一部分办事人员还来自其他岗位的调动,这些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员专业各不相同,甚至很少有对口专业。再加上乡镇实际办公条件,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窗口、房测室以及地勘室有可能相距甚远,基层群众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跑断腿”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实际基层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办事人员限于专业限制和经验限制等,经常出现一些错误,导致办事机构公信力下降,有损单位形象。
2.4不动产数据难以整合完整,权籍滞后
         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过去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部门比较分散,一般由乡镇各单位分别进行相关权籍的登记,这就造成了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权籍问题,有的基层群众有房证无地证,有的有地证无房证,有的房地权利人不一致等。再加上现有的乡镇权籍测绘人员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造成了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普及推广缓慢的情况。
3、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措施
3.1加大宣传力量
         利用村镇宣传渠道和新媒体宣传渠道等,加大对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宣传工作,扫除基层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疑惑,使他们正确认识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等带头作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带头参与不动产登记,激发基层群众的参与热情。
3.2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相关培训教育
         乡镇基层机构的办事人员是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主力,必须重视基层办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操作经验,能够承担起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基层人才队伍,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进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和普及。
3.3加大部门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针对乡镇办事机构布局分散的问题,镇政府应该加大部门之间的沟通,将有关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安排到一起,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减少“跑断腿”的情况。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权籍不明晰的疑难问题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3.4全力推进数字化办公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网络科技在生活中被广泛的应用,为人们生活工作等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其中办公自动化技术设备和数字化管理系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原先纸质化办公给档案管理、人事调动、资料查询和保存等各种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尤其是纸张不易保存、管理,随着资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以管理。数字化办公系统将档案资料上传到网络,保存和查询等工作变得十分便利,行政审批等工作可以即时在网络上远距离完成,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3.5推动改革持续深化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提出以来就是为方便群众进行登记、保护群众个人产权不受损害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这些困难并没有阻碍国家推行这一政策的决心,而是不断进行调整,使之更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与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不断深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周到和便捷的服务。政府和基层办事人员应该创新工作流程和方法,继续推动改革深化发展。
结束语: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产权的重要工作,党和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一直予以高度专注,不断深化和推进改革方案的实施,使这一制度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与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虽然仍面临很多困难,但在基层办事人员的努力和尝试下必然创造更好的局面切实推动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陈亚红.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探索和思考——以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农房登记试点为例[J].浙江国土资源,2019(12):41-43.
[2]李芳.对南宁市集体土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的思考[J].南方国土资源,2019(06):65-67.
[3]宁竞. 整体政府视角下衢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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