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问题的研究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4月10期   作者:金鑫
[导读] 为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间的协调性问题
        摘要:为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间的协调性问题,本文从阐释制约“两规合一”的主要因素入手,围绕明确界定基础性原则、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管理与保障体系、引入ArcGIS平台支持等层面,探讨了建立“两规”衔接机制的有效路径,以期为“两规”冲突问题的解决与政府部门规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两规合一

        引言:“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随后国土资源部于2018年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为“两规”融合实践提供方向指引与现实基础。然而由于“两规”在用地理念、所属部门、保障机制、统计标准上存在突出矛盾,为二者衔接问题的研究带来一定挑战。
1制约“两规合一”的主要因素
1.1用地理念矛盾
        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入手,其工作重点在于针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保护、节约使用与监督,优先保护耕地资源,在供给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从城市规划角度入手,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对城市的合理布局,协调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最终满足城市的用地需求。在此模式下,构成了“两规”在用地理念上的矛盾性问题,前者利用优质土地资源优先服务于农业发展,而后者致力于通过外延扩展助力城市建设发展。以重庆市某辖区为例,该市区中低产田面积在全区耕地总面积中占比超过60%,虽然在后续城市规划建设环节逐步落实“征补平衡”等政策,但复垦土地仍存在质量差、生产力低等问题,与土地利用规划初衷相背离[1]。
1.2部门各自为政
        从部门权属层面出发,“两规”的编制部门分别为国土资源部和规划建设部门,两部门虽在行政上属于同级单位,但其相应规划均在各部门内部的行政体系之下编制完成。在此模式下,两部门间缺乏及时协调与良好沟通,形成部门间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其规划内容存在重复、交叉等问题,且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均低于城市规划,并由此产生用地结构失衡、规划与现实脱节等负面影响。
1.3法律保障不足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88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而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的颁布即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已经步入法制管理轨道,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整体起步较晚,在宏观控制的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法律约束力以及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上仍存在缺失问题,进一步加大了“两规”协调的难度。
1.4统计标准不一
        受所属部门的影响,土地利用规划未将流动人口纳入到城镇人口的考察范围内,未将城市工矿用地与特殊用地进行单列,并且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导致其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统计指标上小于城市规划统计标准,缺乏统一数据标准与协调的数据基础。
2建立“两规”衔接机制的有效途径
2.1明确界定基础性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兼顾
        建立“两规”衔接机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基础性原则,通过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障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维护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平衡关系,实现综合效益兼顾;通过遵循资源与发展并重原则,选取非农业建设用地作为基本控制指标,针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通过贯彻城乡统筹原则,协调处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端制约间的矛盾问题,提升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还应秉持弹性化原则,结合城市形态与结构进行人均指标的严格把控,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明确方向。

以武汉市为例,该市自2016年初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建立“总-分-控”城乡规划体系与传导机制,基于目标指标、空间统筹、系统指引、刚性管控4个维度与16个方面明确分区规划指引技术要点,并确定“11+22+N”式专题研究,为科学规划奠定坚实基础[2]。
2.2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规划衔接融合
        应推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两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的建设,淡化部门间的界限、建立统一协调小组,将空间规划职能所属主体设定为协调小组,在单一主体的统管下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关系,减少因部门沟通不畅、分割局面引发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问题,依托联动工作机制搭建“一张图”平台机制,提供多源信息支持、业务服务共享、信息统计查询等功能,并整合区域规划管理体制、城市空间发展特征以及环境资源保护要求等要素建立SOA系统架构,保障规划编制内容能够体现出双方共同意愿,更好地依托业务协同提升工作效率。以武汉市为例,该市建有远城区“两规融合”规划编制体系,依托综合性“两规”法定主干规划实现区级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聚焦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领域编制多项规划内容、确定一段时期内的目标任务,有效推动“两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的顺利落地。
2.3健全管理与保障体系,强化公众参与力度
        一方面,“两规”的运行与实施应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保障基础之上,因此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具备可行性与良好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捍卫“两规”的权威性、保障其具体执行力。另一方面,还应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在“两规”编制过程中贯彻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综合多方利益主体的意见提升“两规”编制的科学性与规划决策的可信度。以上海市为例,该市于2017年启动了新一轮“两规融合”工作,基于“多规合一”要求创设以“四线”为框架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围绕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市开发边界、文化保护控制四条红线建立起分层分类的管控政策与法律保障机制,依托刚性管控筑牢城市发展底线[3]。
2.4引入ArcGIS平台支持,实现统计口径统一
        为实现“两规”在内容、技术与统计标准等层面的统一,应积极引入最新GIS技术实现对传统3S技术的更新,保障分析手段满足“两规合一”需求。具体来说,首先利用ArcGIS软件实现用地分类的统一,基于住建部发布的《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的土地利用总图与shapefile文件格式完成不同用地类型数值与比例的分析,制作土地规划利用平衡表,随后将1991版土地利用总图转换为2011年版,重新完成用地类型数值、比例的统计,并建立土地规划利用平衡表;同时,将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地分类(2001)》土地利用图转换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版本,并建立相应的用地平衡表,借此实现用地分类的统一。其次,需采用空间叠加分析方法进行“两规”规划图的叠加分析,先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中的二级地类进行转换,再利用Erase、Intersect工具进行两图叠加分析,并将两图分别缺失的建设用地、农用地进行标识。最后,将两图差异部分进行比较融合,在统一“底图”上进行划分与反馈,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图中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区范围、允许建设区等进行标识、明确统计口径。
        结论:关于“两规”衔接问题的研究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新时期“两规合一”成为解决现实矛盾、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重要方法。基于此,应秉持问题意识进行制约因素的逐层突破,依托理念方法创新、部门联动协作、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等途径,实现“两规”融合目标,更好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吴启焰,何挺.国土规划、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功能分析[J].中国土地,2018,(04):18-20.
[2]杨敏.浅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21):15.
[3]祖先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路径分析[J].科技风,2018,(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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