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工程造价中造价纠纷和合同管理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周宇骏
[导读]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离不开合同的约束作用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离不开合同的约束作用,通过合同能够起到维护合同双方利益的效果,那么在开展建筑工程时,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清楚合同中的内容同时健全管理标准,规避造价纠纷。本文主要基于合同管理的意义,分析了产生工程造价合同管理问题的因素,探讨了有效的处理对策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纠纷,合同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加速进步,建筑工程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并在科技的发展下应运而生了更多先进的技术,工程量的增多,使得工程造价在管理与计价当中容易产生纠纷,不利于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维护工程各方的利益,并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
1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意义
1.1合同管理确定与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内容不单明确了合同两房的义务与权责,还明确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在分析评估工程造价有关问题的过程中,该工作是基于合同的合理签订,合同里有关规定不但赋予了相关人员的权职,另外也约束了操作行为,发包方、承建方的工作都是基于合同展开的。
1.2合同能够给纠纷提供依据
         合同签订的双方中,若是其中的一方没有根据合同要求执行操作,都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时,应由违约方承担应有的惩罚。合同效率不单制约合同签订两方要根据合同内容执行有关义务,另外在一方发生违约操作的状况下能够起到自身利益的维护效果,合同同样还是两方处理经济纠纷的重要参考。
1.3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造价中
         施工的所有环节里,其中包准备、施工以及竣工验收时期,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效用的发挥。在施工准备工作中,相关工作的开展是基于合同的实施,在施工图纸的提供再到设计施工组织以及审查,包括施工费用的支出方面通过合同的规定,都是具有依据的,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有关操作。在开始施工的过程中,要从施工质量、进度、签证再到安排有关监理展开监管操作。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设计到工程的验收、保修以及结算尾款方面。所有使其出现的问题处理对策都可以按照合同里的有关内容要求来处理。那么从工程准备再到竣工,合同管理工作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合同管理不足之处
2.1缺乏法律意识
         不少单位存在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使得合同签订的不够严谨,导致工程消耗非常多的资金。在具体工作里,因甲乙两方对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匮乏,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非常容易发生内容不清晰以及条款缺陷等问题。部分人员为了钻合同的空子,在合同内容的制定上会使用部分模糊不清的语句来涵盖。还有的甚至未签订合同,只是以口头的协议来执行操作,往往是完成施工之后再补签合同。这种做法具有十分大的风险,且不能起到约束行为的效果,还容易出现“阴阳合同”。
2.2不重视合同管理
         合同当事人需要自觉履行合同内容,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且都需要执行有关义务。在具体施工里,合同有着十分关键的位置,但却不被两方重视。多是基于自身的利益为主,常常出现违背工程条款进行操作。这部分违约的情况,使得工程纠纷频发,按照当前状况而言,施工合同里的有关条款多是通过发包方来制定的,而制定的条款多是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承包方,或是将承包方的义务体现的更加明显。
2.3合同管理专业性不足
         因合同设计会牵涉到众多的内容,另外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就需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同时熟悉合同里的相关技术知识,对合同中的违规行为惩处手段也要了解。

但当前不少建设工程的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不足的情况,或是没有展开有关合同管理的培训工作,这部分管理人员只是把合同当做管理性质的义务来操作,还有些建筑单位甚至把合同交由常规行政管理人员来展开管理工作。
2.4工程监理专业知识匮乏
         导致出现工程造价纠纷是多中因素引起的,和工作当中各流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有些建筑监理本身缺乏充分的专业知识支持,没有考虑到施工的具体情况,一味的减少承包造价,目前建筑市场更多偏向买方市场,进而导致经常发生工程造价被压低的问题,并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加上部分建立人员法律知识不充分,导致合同签订缺乏法律支持的问题屡有发生。部分施工方会故意利用监理方与业主有关知识不足以及随意压价心理,有意的统一对方提出不合理的条款,等到承包合同签订完成以后,再通过法律进行起诉,通过这部分无效条款来威胁对方,从而能够满足加大工程造价目的,进而使得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
3 强化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手段
3.1做好合同签订的选择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的价格和数量会根据实际状况的改变而变化,可调价格合同说的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有着暂定价的形式。签订合同已签,两方都不用严格核算工程造价,但是这类形式有着缺陷,因签订合同已签未合理地控制、核算和计算工程造价,导致在具体施工中会有不少不确定的情况存在,使得工程造价的控制从主动转变成为被动。当前固定单价合同为国际通用的合同形式,这类形式的合同可以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具有的优点如下:可以很好的分担工程风险,设置固定单价合同,能够使发包商在施工开始之前按照工程的有关特征,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建立有关管理措施。
3.2做好工程造价变更的管控工作
         首先工程合同必须具有可靠性,承包方与发包方管理部门需要具有诚信,对于工程变更材料的记录需要具有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能够切实地体现出工程变更的范围以及内容,防止两方在工程变更工作中有违规情况。其次,合同需要清晰有关工程变更的流程,且要确定规定工程变更,还需要由造价人员进行签字。最后,合同里需要规定工程变更办理的截止时间,并将合同资料变更时效性把控好。在开展工程变更工作时,别的工作非常容易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施工正常进度,并不利于合同两方利益的提升。所以合同就需要将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设置好,防止影响到别的项目进度。
3.3提高合同的风险管理
         建设单位在对合同签订时,需要通过有关技术人员或者是经济师展开全面评估合同工作,对工程中的条款完整度进行审核,对于不恰当的条款需要尽快地解决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造价具有风险性,包含有材料成本变更、人工成本变更以及机械成本变更等,合同起到的效果则是能够尽可能地控制工程材料以及人工成本风险,且尽量降低这些风险。
4 结语
         我国社会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拓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形式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转变,但是工程造价方面依然有不少问题存在,这就需要有关人员能够明确建筑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之间的联系,从本质上规避工程造价纠纷出现,进而有助于推动工程能够顺利完工,这还需要有关人员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同时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学习并更新自身的知识,定期展开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在此基础上健全合同管理工作,进而有助于减少造价纠纷,并保证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的提升,有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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