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案例分析-基于A电商企业为例

发表时间:2020/7/2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7期   作者:唐静
[导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如破竹,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如破竹,跨国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为了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将公司注册在国际避税地,是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公司架构设计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以A电商企业作为案例,对跨国企业国际避税进行分析,旨在了解跨国企业国际避税采取的手段,跨国避税对企业税负以及综合成本的影响。
        关键词:税务筹划;国际避税
一、引言
        近年来,一些企业的创始人和决策者均是中国人,一直致力于中国业务、拓展中国市场,但这些企业频频到海外注册公司,尤其是到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维尔京群岛等注册公司,进一步分析才得知,这些企业虽主营在中国却去这些“避税天堂”进行注册,其目的便是为了降低税收负担,从而提升盈利能力[1]。中国电商企业亦是如此,没有放过任一避税的机会,它们选择在美国上市,且注册地都为开曼群岛,经营地都位于中国大陆,都采用离岸公司模式,将公司注册在国际避税地,是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公司架构设计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不仅因为避税地拥有便捷的配套金融环境与宽松的政策环境,更因为在理论上讲,企业通过在国际避税地注册有可能极大地降低税负。
二、避税优势
        A电商企业集团是我国较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其虚拟性使得国际避税比实体企业更容易发生。第一,跨国电子商务的直接性和非中介化的特点,使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传统物理存在标志的位置难以判断;第二,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等特点,使得纳税人将一些不易划清名目的所得,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税率和税收管辖权差异进行避税;第三,跨国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特点,导致传统的计税方式发生改变,使得纳税部门难以掌握财务资料,纳税申报时可以大大降低,从而达到避税目的;第四,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某些交易不需要经过海关出入境,打破了传统交易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缺乏明确清晰的地理界线;第五,因跨国电子商务迅速便捷,跨国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利用电子商务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经济活动,各国税务部门对其难以追踪和监督。正是基于这些优势,A电商企业集团充分利用跨国经营海外避税优势,在开曼群岛(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并且在1978年获得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目前这个法令继续有效,所以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注册离岸公司,合理避税,降低公司税负。
三、避税过程
        开曼群岛是企业避税的天堂,A电商企业集团也通过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实现了降低税负,提升盈利能力的目标。A电商企业集团首先在开曼群岛注册一个离岸公司-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中介贸易机构的角色,负责与销售的子公司等的业务。这样就可以和中国的业务机构进行相关的业务交易。此时,在国内的A电商企业集团,离岸的A电商企业和A电商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等,就能形成一个业务网络。当A电商企业集团将产品以接近成本的价格卖给开曼群岛的子公司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的时候,再由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把产品以接近市场标准的价格销售给下游公司,如图一模式。这样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的所得税免除,并且A电商企业公司集团和子公司的销售买卖差价都非常小,利润都接近为0,所以,其负担的公司所得税即使是在中国,也是大大降低[2]。因为开曼群岛免征所得税,因而大量的利润留在了开曼群岛的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随后,开曼群岛子公司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再把积累的利润,以贷款或投资的方式,在享受了利息扣除和投资优惠的条件下,汇回A电商企业集团,由此实现了公司避税的目的。
       
       
       
       
       
       
        图一:
       
       

        分析:如果在开曼群岛成立一家公司,A电商企业集团将产品以接近成本的价格销售给开曼群岛公司,由于销售价格接近成本价,所以利润几乎为零,该阶段不会或者仅有很少的所得税。然后由开曼群岛公司对外销售给下游公司,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开曼群岛是“天然避税港”,开曼群岛公司对外销售虽有利润,但并不会产生税费,这样将起到节税作用。如果,未成立A电商开曼群岛公司,A电商企业集团将采用图一中的方案二方式直接对外销售,采用这种方式将按照中国税法照章征税,从而不能节税。
四、结论
        通过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天然避税港注册公司已成为大部分跨国企业跨国避税的惯用手法,我个人不赞同此种做法,此种做法是短视的、局限的,税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运转的基础,对国家正常运转非常重要。并且,企业国际避税也不一定能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还有可能跟企业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同时国际避税也不利于企业以及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战略,普通阶级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首先,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天然避税港注册公司虽然表面能起到避税的作用,但能否真正降低企业综合成本,仍然是未知答案。我们知道,通过“避税港”确实可以降低税负,但是同时也会产生其他方面的成本,此种博弈企业能否取得胜利也很难可知,同时已有学者以海外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天然避税港”并不能显著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1]。同时,从长远和整体来看,国际避税对于中国整体的税收发展和国民的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中国和其他反避税国家也在逐渐完善反避税措施,唯有这样才能实现税收的更加公平,社会财富才能更多惠及普通阶级,才能更有力的激发人们的购买力,促进市场健康向好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此种开源的做法远比避税节流更加明智。
         参考文献:
        [1]胡阳,黄礼丹,孙健慧.注册在“避税天堂”的公司确实能避税吗?基于中国海外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8,5:67-77.
        [2]杨亚斯,阿里巴巴国际税收之避税地避税[J].现代商业,2015,5:78.

作者简介:唐静(1998-05-20),女,汉族,籍贯:四川省达州市,当前职务:学生,当前职称:初级会计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企业环境会计披露情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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