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初探

发表时间:2020/7/22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月第6期   作者:龙平久
[导读]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战略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战略,要建设好美丽中国,必须建设好中国乡村,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因此,在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积极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有助于提高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深化改革成效,改善农村现状、提高农民收入。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建设美丽中国,让“百姓富、生态美”,使古老的乡村换发新时代的面貌。要实现这样的愿景,就必须做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改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现状,提高农民收入。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遇到的问题
1、管理机制弊端明显,未能高效整合资源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乡镇各机构开展改革工作,以农机、水利、农技合三为一的农业服务中心也在各地挂牌成立,由于乡镇直接控制人财物资源,导致上级部门无法对乡镇资源的利用进行有效的指导、调控,影响了管理效果,致使技术传播环节中断。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无法有效布置、落实工作内容,农技推广工作受到阻碍,上下级面和心不和,致使工作合力无法形成。另外,未能明确乡镇服务主体,农技推广、普及效率低下,导致无法有效发挥农技服务作用。[1]
2、体系建设不到位,服务联动性差
虽然各机构实施了改革,但未能统一所有农机服务机构,农技人员归属复杂,省市县乡镇村未能完成服务体系的有效构建。由于没有在省市县区乡镇一条线上建立完善的垂直服务体系,所以各方力量无法协调、统一发挥,影响了服务联动性;同时,村社基层由于未能完成农技服务工作内容的落实,致使整体服务效果未能达到预期设想。
3、缺乏专业队伍,人才严重短缺
         一是,乡镇村基层缺乏充足的农技服务专业技术人才,且每年还有大量人才外流;二是,乡村基层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大量农技人才被乡镇征用,受历史因素、体改转制等影响,乡镇领导将大量农技部门人才私自安排到中心工作部门负责安监、信访、维稳等工作,导致大量非农学专业员工固守农技部门,影响了工作开展效果;三是,农技部门老员工年龄大、知识储量旧,无法适应工作开展;四是,得不到新人补充;五是,从事农技实践运用的“土专家”无法考取职称,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
4、未能有效转化成果,科企联姻率低
         因为科研单位和农业企业、农户、生产基地对接制度尚未健全,致使高校及科研机构耗力研究的科技成果无法投入到农村企业、农户生产等工作中使用,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运用及转化效率。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策略
1、重视资源整合,解决管理体制弊端
         重视政府主导农村科技服务管理体制的优化工作,确定各级坚持政府分管、领导主抓的农村科技服务职责、义务,完成各级业务部门及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垂直体系的建设,疏通农技推广管理机制。积极的将“上对下”式的“垂直式”管理模式应用在各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内部,明确并坚持以乡镇村民为农技推广主体原则,将业务工作重新划入上级有关部门直接管辖。
2、提高服务联动性,推动服务体系创新
一是,确定公益、经营性具体职能。二是,科学定位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公益性质,做好机构设置、资金投入管理、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使其归入公益性事业计划、安排、管理服务当中。三是,做好农业事业单位“半拨款”、“半经营”性职能性质的确定,清晰划分农业有关部门的经营性服务具体职能,支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四是,做好多种经济成分农业经济组织建设、发展的扶持、鼓励,重视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城市工商企业入乡建立农厂、农企,引领农民丰产、增收。[2]
3、吸引人才,保证专业队伍稳定性
一是,乡镇政府应结合乡村实际发展现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吸引、鼓励城市优质人才参加乡村建设;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城乡复原退伍军人、城市事业及离退休人员等入乡就业,参加涉农企业招聘,从而协助完成新型农民培养。二是,实施校县联姻、院乡结合,支持区县与高校、乡镇与院校结合,鼓励涉农高校师生主动参加农村帮扶建设项目,通过教学、实践等形式,确定时间、地点、项目、任选实施科技扶贫,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帮助。
4、科企结合,积极转化成果
重视科研成果和人才评价激励制度的构建、完善,通过实施职称评定晋级把农民收入与成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建设一个团队、产业、成果、技术、品牌农技推广体系,实施创新、研发、生产、销售、市场一条龙一体化推广制度,科学融合科技成果和乡村土地,激发农技推广活力,改善农技科研机构“造血”能力。同时,应支持科研院所筹办惠农惠民经济实体产业,要提供减税免税、返利等政策福利,使其能够不断积攒科研经费,满足农业科技发展需求。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意见
一是,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期间,要保证各级政府制定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满足农村科技服务业对政策支持的发展需求。凡是提供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的企业,应先登记合同,才能免征营业税,比如,从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等工作获得的收入。
二是,丰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途径,确保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首先,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经费;其次,各级政府科技创新体系预案内应在每年保留专项经费的一半投入到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工作当中;然后,农村科技服务经费均需要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科技经费的预算当中,以此确保农村科技服务相应的资金能够及时到位。[3]最后,各级政府协调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期间应支持、鼓励、吸引企业参加,打造政府主导、企业出资共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战略环境中,各级政府应明确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推动农村实现健康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黄明富.南方农机.2019(18):73
[2]高等院校对乡村振兴的服务路径研究[J].张博文.辽宁经济.2018(09):26-27
[3]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的现状及改进策略[J].李郅坤.农家参谋.2018(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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