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现状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0/7/23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4月11期   作者:王敏
[导读] 近年来,随着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不断增多,其运行维护管理中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摘要:近年来,随着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不断增多,其运行维护管理中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这不仅无法有效的对农田进行灌溉,还会影响整个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所以,本文笔者从实际出发,对乡镇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现状及措施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乡镇;小型水利;管理维护;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在乡镇农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当中始终占据着主导位置,但是,近年来,受到自然气候、地质条件以及人为等主、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部分小型水利工程损坏现象严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下滑,这就给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扰,如何改善现状,提升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抗灾害能力已成为乡镇水利部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1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现状分析
         1.1运行维护管理意识建设普遍缺失
         目前,在乡镇水利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运行管理期间的体制建设、经费落实、人员到岗、技术培训等问题却日益突出,久而久之,这就使乡镇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出现很大的问题,严重影响到其的正常工作。再者,在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内即使有相关的管理人员,他们所具备的维修管理水平也是很低的,而且也严重缺乏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意识。
         1.2管理权限不明确,基层缺乏责任心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由大沟、中沟、农田小沟等不同规格的配套设施组成,每一种设施的功能不同、作用不同、规格不同,部分乡镇在划分管护权限时,并未明确乡镇级管护单位的管护范围、村级管护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联户管护人员的管护权利,这就导致在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常常出现相互踢皮球的现象,部门之间、责任人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并急于甩掉管护责任,将皮球直接踢给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尤其是村级管护人员在明知道水利工程已经丧失部分使用功能后,仍然隐瞒事实真相,不及时上报,以至于事态逐步扩大,当上级主管部门插手管理此事时,不仅增加了维修资金,而且也耗费了大量时间。
         1.3损坏现象严重,管护资金匮乏
         一些乡镇的农田水利沟渠兴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自身的排水与灌溉能力已经与当下的农业生产形势相悖,而经过几十年的运行,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严重老化,已经不具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之一些农户为了自身利益,大肆破坏水利沟渠,随意占用河堤,使得水利工程明则存在暗则消亡。此外,由于各级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资金迟迟不到位,导致维修工作一推再推,直到水利工程丧失使用功能后,相关的维护款项仍然处于空缺状态,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农业生产。
         1.4管护人员少,处罚力度小
         由于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多位于农业宅基地,当地的一些农户为了占用更多的耕地,肆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部分桥涵破坏严重、平堤挤占河道、机井被填等现象屡屡发生,而这种人为破坏的行为,往往只是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不追究其它刑事责任,无形当中就助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导致破坏水利工程现象循环往复发生,没有任何节制的迹象。此外,对于乡镇级别的水利单位来说,负责管护的管理人员少之又少,导致巡视力度不足,巡视频率不高,对一些违法破坏行为难以抓到现形,这也给管护工作增加了难度。
         2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对策
         2.1 增强维护管理意识
         要想有效的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就一定要增强维护管理意识,这样每一个身居岗位的职工就可以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除此之外,还要让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具备维护管理意识,这样他们就会在使用的时候多加注意,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2.2权责明晰,群策群力
         由于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分布范围广,占据点位多,因此,各级乡镇政府应当根据点对点分配管护权,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制,以地方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村级党支部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将管护权分布到每一个点位,避免出现遗漏。同时,积极发动基层农民的力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水利工程的保护与监管工作中来,对人为破坏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到村级责任人,对当事人予以严惩。各级乡镇政府在分配管护权时,可以遵循以下分配原则:水库、节制闸、大沟以及连接乡镇主干道的大中沟与桥梁由镇级水利部门负责,各个排涝站、中沟以及桥梁由村级干部负责,机井以及农田内的小沟桥涵由基层受益农户负责。为了使各级部门及人员明确管护职责,乡镇水利部门应当以张榜公示的形式,公开管护权限,使基层农民对各级别管护权进行有效监督,避免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
         此外,乡镇水利部门的管护人员应当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意识,对所属区域内的小型水型工程进行定期定时巡查,如果发现水利工程出现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申请维修资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3拓宽筹资渠道,制订奖励机制
         面对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乡镇水利部门应当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发动基层农户与社会力量,广泛募集管护资金,同时,将水利工程运行与市场经济体制挂勾,利用租赁水利资源、出让经营权、个人承包等方式,回笼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基金。此外,乡镇水利部门应当鼓励基层受益的农民,自行修复水利工程,并制订科学完善的奖励机制,以调动基层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此外,乡镇水利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当地财政、土地、农业主管部门的正向促进作用,使其参与到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中来,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面,合理调配维修资金,确保当地的水利工程能够真正发挥抵御自然灾害的功效,为当地的农业生产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4构建工程维修体系,提升人员综合素养
         由于各级管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个人综合素养良莠不齐,导致部分人员在实际工作当中缺失责任心,以至于对水利工程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缩短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因此,乡镇水利主管部门应当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工程维修体系,并向社会广招良才、贤才,并利用内部培训的契机,提升管护人员的个人综合素养,使其在工作当中以大局为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拖、靠、等,防止事态扩大,使水利工程的使用价值逐步突显。
         2.5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前期水利工程顺利完成后,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后期管理也不能忽视,应该着重培养水利管理方面的人才,让他们具备多样化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从而更为有效地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保证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在日常管理中,乡镇水利部门可以要求管理人员与时俱进,转变以往的管理方式,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如,运用信息化手段,去构建水利工程的管理系统,再如,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系统培训,让他们在学习与管理实践中,逐渐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促进乡镇水利工程管理队伍的“理念新、素质高、技术好”。
         结束语
         综上所述,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与基层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各级管护人员应当清醒的意识到自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在日常工作当中,紧紧抓住小问题,避免出现大问题,夯实水利工程在振兴当地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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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周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8(1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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