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农村建设中危房改造现状及改善策略

发表时间:2020/7/24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月7期   作者:谢艺
[导读]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农村危房问题迫在眉睫。当然,政府也大力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自2008年起,便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开展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现今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一方面,这既大大保障了人们的住房安全问题、提升生活的幸福感;又利于改善环境、加强经济建设。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深入分析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危房改造的现状,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策略,希望给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新农村;危房改造;策略
前  言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和住房建设的进程也大大加快,发展显著。在农村,农户的人均住房面积逐渐扩大,房屋的使用性能等等也会逐渐发展完善。虽然发展成果令人欣慰,但不可否认,在偏远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住房安全建设问题仍有待解决,仍有较多的危房存在。这显然存在极大的住房安全隐患问题,万一造成住房的坍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保障,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新农村建设中危房改造的现状
        在当今,随着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推广,危房改造的进展速度也逐渐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农村地区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但随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会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推进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接下来,笔者将简要分析其改造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1.1 农村住房的原始建筑材料不合格
        众所周知,建筑材料的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住房稳固性的高低,但品质好的建筑材料往往其价格也高。受限于居民经济收入,危房改造时更倾向于选择较为便宜的建筑材料,但是质量往往也无法保证。这与国家政策显然是不符合的。与此同时,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也较为欠缺,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和严格的管理标准。诸些原因都极大影响农村住房质量,也使得房屋的使用寿命较短,后期会逐渐暴露出各种住房安全问题。
1.2 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因为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性不太高,很难支撑他们去雇佣专业工作人员,所以更多农户会选择由自己担任施工管理人员。当然,农户自身往往是欠缺这些专业性的知识及能力的,在施工过程中也容易暴露出一些质量上的问题,但农户自身是意识不到的,严格性和规范性的施工标准也较为欠缺。与此同时,在房屋内部结构设计方面及装修方面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外观较为僵化、单一,房屋内部结构较为混乱、无序,住房质量无法保障,无形中埋下了安全隐患。当质量问题无法解决,建成的房屋和国家要求危房改造应达成的成效仍有一段距离,很难通过专门人员的审核,耗时耗力耗钱,得不偿失。
1.3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参与意愿不强
        根据相应政策可以得知,如果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申请者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即当前所住的房子被专业评估人士鉴定为危险的房屋,以及收入水平较低、生活困难。但国家补助的金额是有一定限度的,往往无法支撑全部的建设租房经济开支,剩下一部分建设资金需要农户资金筹备。但众所周知,贫困地区的农户收入水平往往较低,哪怕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住房建设资金,仍没有能力支撑。这也导致他们不太愿意参与危险房屋改造,更倾向于住现有的房屋,即使有安全隐患问题也无所谓。因此,危房改造进程的受益者更多是低保户或者是经济条件尚可的贫困户,而较为贫困的农户则是危房改造进程的旁观者,受限于经济水平而放弃。
1.4政策宣传不到位
        农村危房改造虽然自2008年就开展并施行,但审计中发现施行效果不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宣传政策不到位,导致大部分民众不知道这项政策,甚至会产生抵触情绪严重影响其顺利开展。

明明这是利民惠民的好政策,但由于乡镇一级的政府工作人员宣传力度不够,或宣传形式单一,甚至有些工作人员也不太清楚相关政策,如补助范围或补助对象的标准等。这也导致很多群众对此知之甚少,误认为是专门为个别人拨付的,而与自己无关,参与的意愿较低。这也使得危房改造很难发挥出真正的效益。
2 新农村背景下危房改造的策略
2.1 实现危房改造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为了危房改造的有效性及长期性,有必要改进当前我国危房改造的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其多元化。政府拨款支持是必要的,但不应该仅仅如此。在此,政府应该加强重视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因为这不仅关乎农户的身心及财产安全,更关乎农村地区的经济及环境建设。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重点进行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残疾人士危旧房的改造工作,加大经济扶持及技术支持力度。因为这类人士,经济收入水平都较低,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较为贫困。国家的援助是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因此政府有必要划拨专项资金,切实提供资金上的经济保障。与此同时,对建档立卡扶贫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以及贫困残疾人士等类人士而言,他们的危房改造工作更应该加倍重视,是工作过程中的重中之重。这能够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从而取得阶段性的良好成效。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经济援助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努力寻求更多的资金来源,动员全社会人士参与援助,用点点爱心汇聚成爱的海洋,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开展。当然,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提高危房改造的质量问题,避免农户因节省资金或经济方面无力支撑的状况,提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加强新农村建设。
2.2 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
        为了保障危房改造工程开展的有效性,必须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农村危房改造,需要经历申请人申请、专门部门审批、危房验收等阶段,当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危房改造的经济拨款才会下发到申请人手中。这一系列过程较为复杂,监督管理往往没有十分到位,甚至会现欠缺状况。如受限于经济水平,很多农户为了节省在施工过程中会选择自己操作,或担任工作负责人员,这与施工标准显然是不符合的。这也往往导致房屋的内部结构及外形设计方面容易暴露出一些问题,无法顺利通过政府的验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同时,也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派遣专门人士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工作,有效的改进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
2.3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调整和引导
        在此,首先应加强相关政策的切实落实与恰当调整。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款,加强经济支持。与此同时,补助的范围和标准也应该进一步提高。当然,政府相关政策也应该切实贴近农户生活,从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如资金管理模式,应该明确责任,分担比例应充分考虑收入水平再确定。拨付模式也发生调整,由“分类分次”拨付改为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其次,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政策宣传及引导。在农村地区,政府要加强宣传与引导工作,让农户真正认识并了解这个政策的益处,从而发挥主人翁意识和主体作用,认识到这个政策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自觉参与危房改造建设。当然,此外政府也应积极鼓励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动员全社会人士积极向农村危房改造捐献物资,为农村特困危房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结   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改善住房条件,更是大大了增强农户的幸福感。但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及贫困地带仍存在一定比例的危险房屋,进行危房改造工程迫在眉睫。在此,政府应大力加强经济和技术支持,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做好宣传等本职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地区农户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温宏.新农村建设中危房改造现状及改善策略[J].建材与装饰,2017(33):143-144.
[2]马菁.新农村建设中土地规划管理与危房改造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9(0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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