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投机炒作和非法哄抬房价的现象屡有发生,我国相关职能部门也为此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限制房地产商的上述行为。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在落实程度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房地产管理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深入分析房地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可以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满足人们对美好建筑的向往。
关键词:政府部门;房地产管理;突出问题;对策
前 言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阻碍着房地产行业的继续发展。在我国人们对房子的依赖性很强,认为买了房子才算安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然而,近几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甚至很多地方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这种供需不平衡的现象也给房地产的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房地产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一系列稳定市场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满足人们对美好居住条件的向往。
1加强房地产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1 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先天垄断
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房地产商之所以能肆无忌惮的做出非法哄抬房价的行为,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垄断性特点。所谓垄断性,是指房地产商对于房屋所在土地的垄断性控制,即房地产商对于土地上的房屋交易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很多房地产商才能毫无顾忌的非法哄抬房价。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的地位对比卖家显然是要低不少的,因而很多买家也只能被迫接受卖家的“霸王条约”。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介入到房地产管理,规范开发商的行为,保证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显得至关重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可以提升房地产管理水平,实现房地产的稳定发展。
1.2 有效的监管可以有效预防市场波动
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房地产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对经济市场的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经济的发展中,房地产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地方为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在推动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因此,为了稳定我国的经济市场,相关的职能机构要对房地产行业的波动进行监管,及时制定应对性策略和措施,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1]。
2 我国房地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角色不明,监督者变经营者
在我国过去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经济市场的增长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场景,在此背景下,房地产产业作为经济产业发展支柱之一,因其资本积累速度逐步成为了一些地区的中心发展行业。但是,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有些管理者为了谋求私人利益,默许开发商的不合规行为,由监督者变为经营者。由于有些管理者没有摆正自己的态度,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公平性受到破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2.2 管理缺位导致土地闲置问题严重
就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现状来看,很多房地产商乐于炒卖土地而不是在土地上开展项目,这不仅导致了土地物价飞涨的问题,还使我国很多土地得不到应有的利用而闲置。尽管我国有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国家对于闲置无用两年以上有收回的权利,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已经超过年限的土地并没有有效回收,土地利用率依旧低下。除此之外,在应对开发商的非法行为中,相关的监管者的应对措施和策略取得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对开发商的威慑力度还不够。
2.3调控手段存在不足
在房地产的管理中,对市场进行调控一般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就我国调控工作的开展状况而言,只有行政手段的运用如鱼得水,例如我国颁布“新旧国八条”等法令向来都是由中央上级直接向下指派。我国房地产行业目前的发展态势良好,各项金融体系也基本完善,如果仅使用行政手段进行调控的局面继续持续,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永远无法解决。另外,我国在调控手段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宏观调控手段并未有细致的分工,虽然部分政策规定中存在依据条件不同区别对待的条款,但仍有部分方面没有这样的意识,例如征收营业税方面。除此之外,居民对于中小型普通商品房的需求较高,国家制定调控方针时也应对此有所偏重。
3 我国房地产管理的有效策略和措施
3.1 明确监管部门在房地产管理中的角色
在房地产的管理工作中,相关的监管部门必须正视自己的地位,明确个人的责任,要努力扮演好监管者的职责。在具体管理工作中,除了要将市场政策秩序维持好外,还要主动承担好法律、经济和行政三个方面的责任。具体来说,在经济层面上,地方政府必须限制所有房地产商的违法不良行为,从而维持市场经济的稳定也降低房地产泡沫的风险,最终维持整个经济市场的稳定发展;在行政层面上,地方政府必须积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熟知当地产业现状的背景下控制房价,不仅为居民住房权作保障,更是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局面;在法律层面上,地方政府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大条件下,因地制宜对法规执行手段做改善,将上级中央对居民住房权的保障要求落到实处,满足居民在住房中的相关要求。
3.2 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针对房地产管理的监督者而言,工作中心不能只聚焦于如何获得更好的利益,更不应该做倒卖土地的生意,而应该综合当地土地和发展因素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长远科学的规划,来促进房地产行业或整个经济产业的良性发展。另外,地方政府还需要对当地人口结构和住房结构之间的结构有明确的认知,避免房屋建设数量超过可承受范围。最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政府一定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管控,限制房地产商的非法行为。
3.3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就目前的社会现状而言,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百姓安居乐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做到基本满足百姓的生活各项需求。政府作为一个服务百姓的机构,针对中低收入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不能放任自流,市场只会为富人改变而永远不会屈就穷人,政府在这项工作中必须有所作为,一旦政府对低收入者不闻不问,低收入者心理会滋生不满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的经济现状存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象,如果低收入者持续在社会各界中处在劣势地位,这群人将永远无法翻身,所以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权益,满足人们对美好居住条件的向往。
3.4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信用机制
信用经济遍布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而市场经济作为一个能反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信用问题的经济类型,显然也是信用经济的一种,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目前各家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全面的了解和评价。一般而言,针对企业的信用记录包含借还款记录、产品质量记录、纳税记录及广告宣传记录等各项内容,有关部门应对这些记录有全面的资料收集,便于政府机构有评判企业信用水平的标准与背景。房地产企业的金钱流通数额偏大,有关部门更应该对其做信用监察。
结 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房地产行业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相关的职能部门更应该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全面监察,深入剖析目前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形成原因,从而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对目前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良性的向前进步,我国才能尽早的从房地产泡沫破裂的高风险中解脱出来,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2]。
参考文献
[1]郭炜.对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践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06):254-255.
[2] 贺颖.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