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市政工程投标报价的常见弊端及规范化措施

发表时间:2020/7/2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9期   作者:吴春浇1 韦毓龙2
[导读] 摘要:招投标是当前市政工程承发包最为重要的应用形式和环节,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当前我国市政工程招投标越来越多。
        1.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招投标是当前市政工程承发包最为重要的应用形式和环节,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当前我国市政工程招投标越来越多。本文结合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常见的一些问题,对其规范化的有效应用措施进行探讨和总结,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常见弊端;规范化措施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当前市政工程越来越多,作为重要的环节,招标报价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但不可否认在招标报价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呈现很多弊端,严重影响招标质量及市政工程的整体效益,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规范化的手段和措施加以解决。
        1.市政工程投标报价的常见弊端分析
        市政工程投标工作是指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作为依据,对其进行专业分析后编制投标书,估算投标报价,在要求的期限内递交投标文件,以获取项目承揽权活动。
        1.1投标人盲目投标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快速,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旦有市政工程招标,不少投标人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有资质去竞标,总是会通过寻找各种办法、打通各种关系、运用各种手段,尽快与业主及相关机构联系,以希望中标。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在建筑市场化背景下择优选取中标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投标人盲目投标,造成时间和金钱的浪费。同时,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工期、预算编制依据等内容,随意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也屡见不鲜,导致结果很可能不中标,即便中标,也达不到预期利润。
        1.2投标人违法投标
        常见的违法投标行为包括串标、围标、挂靠、借照、分包、转包等等。其中围标、串标。围标、串标是投标单位之间或其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无论是围标还是串标,都扰乱了市场秩序,直接伤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目前的招投标市场,不公开招标信息、“量身定做”资格预审条件、泄露标底等违反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围标、串标现象并不罕见。挂靠、借照。挂靠指一些具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但不具备承接工程资质要求的企业,通过各种手段说服或行贿挂靠到某个高资质的企业,借取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投标,以获取工程的承揽权。越是大的工程,要求越高,越有诱惑,致使这种“高资质竞标,低资质施工”的做法,往往在较大工程招投标中更为常见,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分包指承包人违法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再将包括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等在内的所有工程,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而自身不去承担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因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分包、转包二者只是形式不同,并无实质区别,都严重扰乱了建筑安全和市场秩序。
        1.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问题
        目前国际通用在工程招标中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要求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自身的技术、财务情况,对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需要的费用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贯穿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其的推行大大提升了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招投标活动中优胜劣汰公平竞争。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在不少招投标工程中,无法贯彻落实自主报价原则;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缺乏企业内部定额,其报价完全依赖于地区定额或地区单位估价表,难以完全满足工程实际需求;企业参与投标时缺乏了解市场价格和分析风险因素,清单报价中给出的综合单价有很大随机性等[2]。
        2.引发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弊端出现的原因分析
        2.1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对市政工程投标报价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多以原则性为主,无法进行细化和具体,导致其他配套措施与制度在实用性与操作性上无法发挥价值,随意性大,规范性不强。

比如对工程“分包”规范不到位,对“转包”也无严格限制措施,造成“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屡见不鲜;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如公告批评、吊销执照等实际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推广,无法对违法的投标人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等。
        2.2管理监督不力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但目前招投标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中饱私囊的腐败现象仍层出不穷,甚至其己成为工程建设市场化面纱下的“潜规则”。而导致这些现象的重要原因便是相关部门管理监督体制不健全,许多监理制度形同虚设。具体表现为:招投标涉及行业广,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实施监督,但由于管辖范围不明确,必然导致出现真空地带;行业内部“近亲繁殖”,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较大,即使觉察到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无可奈何;施工企业挂靠、串标、转包等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表面是看不出什么破绽,真正违法证据较难收集。
        2.3受市场因素影响
        鉴于我国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一旦有市政工程招标活动,就会出现僧多粥少的问题,因此投标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项目立项阶段就开始找门路、托关系以求中标。而为了保障生存,追求利益,终于越来越多的投标人加入了这个行列,行贿、受贿、给回扣等都成了争夺手段。与此同时,招投标市场里的“专业陪标手”很自然地出现了,他们有的甚至可以从其中牟取暴利[3]。发展至今,建筑市场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情节严重。
        3.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常见弊端的规范化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
        首先,要做好法制宣传的工作,以媒体宣传或内部培训的方式进行,确保投标者的法律意识得以提升。其次要强化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对于每一个违法违规行为,都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有串标、挂靠行为投标直接按废标处理,甚至吊销资质,严禁其从事招投标活动;严肃处理行、受贿者,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摄力,彻底消除不法投标参与人的侥幸心理。再者,要形成信用体系。可以建立一个信用信息数据库,其涉及招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部门的所有信用信息资料,只要违法违规,都要将不良记录载入数据库,形成档案。同时,该数据库要实现全国联网及监管信息资源的公开互享,强化大众监督功能,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3.2创建市政工程担保制度与保险制度
        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与质量的保障,应创建市政工程担保制度与保险制度,即强制规定承包商委托第三方向业主,就市政工程合同、质量、安全、工期等提供一定金额的经济和责任保证。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实质上是工程建设市场中的一种行政性惩戒机制,是工程建设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内在稳定器。同时,还可以实行招标人与投标人“双向”保证金制度。招投标人但凡信守合同者,社会信用高,保险费率低;失信于合同,则形象受损。
        3.3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首先要加强造价信息的管理,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各地区价格信息和调整指数,做好对市场供求、设备材料价格、社会平均成本等的测算。其次要健全企业内部定额。企业需要根据市场信息,建立起自己的企业定额库,为投标报价、现场计价提供标准,以有利于自身竞争。最后要合理确定综合单价,投标人应组织由决策人、报价分析员、数据采集整理员3种层次组成的投标报价班子,通过统筹兼顾、全面分析,合理运用不平衡报价,正确制定生存型、竞争型、盈利型的报价策略,提倡网上投标等手段,对报价的全部活动加以组织和管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存在的问题与弊端,相关单位及部门必须积极应对,加以解决,才能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莎.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的探讨[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6(15):49-50.
        [2]赵克鹏.市政工程投标报价中的策略与技巧[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8):90-91.
        [3]王位文.市政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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