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的创新探思

发表时间:2020/7/2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9期   作者:曹贺
[导读] 摘要:随着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召开,对于我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纪检监察体制需对日常监督及长期监督加以创新,加大监察力度,促进我国纪检监察体制的深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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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召开,对于我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纪检监察体制需对日常监督及长期监督加以创新,加大监察力度,促进我国纪检监察体制的深化转型。本文主要探讨了实现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创新的路径,意在进一步提升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创新探思
        引言
        我国纪委监察委的首要工作责任即为监督,负责监督我国的党内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召开奠定了我国纪委监察委日后的工作方向,即继续深化日常监督及长期监督,优化目前的纪检监察体制,对反腐倡廉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一、纪委监察委监督工作面临的制约因素
        我国纪委监察委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许多主客观因素都制约着纪委监察委监督作用的施展,主要因素有如下几点:
        第一,没有意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我国纪委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没有明确意识到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职责意义,认为监督工作的开展没有任何实际作用且并不能增添自己的政绩,工作人员的工作重心仍偏向于审查工作。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意识层面上对监督工作不够重视,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干扰[1]。
        第二,监督工作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时,紧靠年度考核、信访举报等通道来获取相关监督信息,缺乏多元化的信息获取渠道。此外,监督工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缺乏规章制度进行参照,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极为敷衍了事,无法抓住日常监督工作的核心环节,对于事前及事后的监督也缺乏有效手段。
        第三,监督内容过于片面化。现有的日常监督仅仅针对的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等,关注点重在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对于党员干部的个人生活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党员干部的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监督的片面化导致了政治留白过大[2]。
        第四,监察干部对于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由于我国社会主要是由熟人网络所构成,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感不强,往往出于惹祸上身的思维定势,监督工作的开展听凭上级领导吩咐,面对问题不能主动掐灭其苗头,缺乏一定的责任意识感及担当,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浮于浅层,不能深入到一定层次从而进行整改。
        第五,缺乏专业的监察工作队伍。监察干部目前的工作能力不能有效进行监督工作,例如监察干部缺乏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愿系统性学习监督工作所涵盖的内容,取得的监督工作成效远达不到新形势下对于监督工作的要求。
        二、加强日常监督的创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党内部的日常监督,可采取下述创新措施来进行尝试:
        第一,建构成熟完善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首先需构建成熟的工作机制,可尝试引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与此同时这两大类评分将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从监督其是否廉政来开展,针对此工作逐步完善修订党风廉政监督工作规章制度,便于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若相关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展开工作,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方能体现日常监督工作的成效[3]。
        第二,加强党内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需从思想意识层面着手。可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及谈心教育来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使党员干部时刻遵守纪律,提升党员干部的自律能力,防止党员干部精神世界被腐蚀的现象发生。此外,日常监督工作应从细微处时刻关注党员干部,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抓起,力求抓早不抓晚,培养领导干部对于细节的敏感度,力求党员干部正视身边的每一件小事。


        第三,强化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检查力度。检查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于领导遵纪守法情况的检查,对于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的党员干部在党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使其他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此外,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必须采取相应程度的惩罚,切不能小打小闹,否则将达不到预期的预警效果。
        第四,加强干部选拔环节的监督力度。日常监督最为重要的环节在于干部选拔,需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日常监督在党内的实际作用。因此,检查部门必须加大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力度,务必确保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即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等,力求做到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任职前,需提前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干部公示,力求干部信息透明化,接受来自广大群众的监督。此外,还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干部选拔存在用人失误的情况,例如存在权钱交易行为的,依法追踪相关领导的责任,以正用人失察之风。
        第五,加强纪委的主体作用。纪委作为我党内部的监察部门,加强党内日常监督需将纪委部门的主体监督作用发挥至最大化。在干部选拔等重要环节需执行纪委一票否决制,避免我党在此类重要环节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贪污腐败的现象。纪委应每隔一季度在党内汇报监督工作的工作报告,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表现良好的单位及个人颁布奖章,使党员干部重视日常监督环节,有利于提升日常监督工作在党员干部心目中的地位。
        三、加强党内长期监督的创新方法
        为全面实现党内的长期监督,可采取下列创新方法,形成长期监督常态化:
        第一,加强监督协作。针对党内监督部门协作不紧密的现象,应大力联动四大监督力量共同协作。使四大监督力量内部形成共享消息的机制,避免出现各自为营的现象,有利于长期监督工作的开展[4]。加强协作可极大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降低部门间沟通协调的难度。
        第二,构建监督任务单。为全面推进长期监督的构建,纪委可要求各监察部室罗列各自的监察任务单,帮助监察部室厘清监察头绪,便于日后监督工作的稳妥开展。在各部室罗列出监督任务单后,应根据监督任务单来制定相应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案,发文告知下属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方案来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监督。
        第三,开展调研式监督。长期监督的开展可从创新调研方式开始,监督机构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可采取调研式监督。监督机构可首先确定监督问题,深入基层从中了解情况,对基层及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甄别,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应立刻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并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此外,在监督过程中,还应合理利用座谈会、信访等方式来监督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方案来进行监督工作。
        第四,将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于监督工作中。基于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纪委应构建智慧化平台,便于实现监督工作的高效化。依托大数据技术,智慧化平台上可查询到各领导干部的廉政管理档案,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可得到充分保障,为纪委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宝贵的参考资料。智慧化平台还需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与公检法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制,便于深化纪委的长期监督工作。此外,在构建智慧平台的同时,需注意平台信息资料的保密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该平台窃取相关领导干部的信息,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不仅需关注于眼前,还需设立事前及事后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保障党内日常监督及长期监督工作的质量。监察部门需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有效预防问题,将监督工作的实效发挥至最大化。此外,在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时,需注重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的力度,找准入手点,采取多样化方式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白广磊.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更大功夫[J].中国纪检监察,2019(02):30-31.
        [2]邓茂权.“创新三个四工作法”推动日常监督[J].廉政瞭望,2019(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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