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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部审计和大监督体系建设十分有必要,不管对提高审计质量还是推动大监督体系成型成熟均有着积极作用。为了有效促进二者的深度结合,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完善内部监督共享机制,围绕中心突出监督重点,分层分类地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更要根据实践情况不断改善和优化相关规划,切实构建高质量的大监督体系。
关键词:内部审计;大监督体系建设;结合路径
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利于减少外部审计的工作量,配合外部审计推动审计水平的有效提升。随着近年来大监督体系建设任务的逐渐推进,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能够为大监督体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并结合自身向管理导向型转变、强调管理审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职能组织集中化、与业务联系紧密化等发展趋势,与大监督体系形成更为密切的联系。
一、内部审计与大监督体系建设相结合的必要性分析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对现有审计管理体制进行深度改革,同时加大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设,而深入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正是当下的重要任务。大监督体系简单来说就是对各个单位、部门的监督资源进行深度整合,从而形成监督合力,将原本“各自为政”的监督权责整合为一个统一整体,从而有效解决多头重复监督、监督遗漏等问题,大幅提升监督水平。大监督体系的建设,能够有效实现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交流深化,监督成本降低以及监督效果改善。而内部审计作为通过部门、单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而进行的审计工作,其同样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是大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有做好了内部审计工作,才能推动大监督体系的稳定、有效建设,即二者必须进行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构建起科学高效的大监督体系。
二、推进内部审计与大监督体系建设相结合的策略
(一)加强监督顶层设计
大监督体系强调整体性、全局性、综合性监督,涉及到多个领域和范围,更是需要对所有监督资源进行整合,进而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模式。只有做好监督顶层设计,才能对整个大监督体系的建设提供明确指导和科学规范,并推动体系建设与内部审计发展间的紧密联系,有效处理二者之间的内部关系。大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主要应当从三方面展开,其一为打造宣教平台,为大监督体系建设提供思想政治方面的引导。将所有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机统一,打造一体化的大宣教平台,既要落实统一的宣教工作开展,也要针对不同部门制定专门的宣教方案。其二为落实体制建设。健全而完善的体制是保障内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同时确保大监督体系正常建设的关键。对监督资源进行整合,结合实际需求调整监督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对大监督体系中的内部审计程序、监督目标、监督流程、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确保各个部门能够深度参与到大监督之中,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制度执行,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后则需要合理制定阶段性目标规划,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等基础指导和重要参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把控全局进行合理规划,强调标准化、信息化、精益化监督管理的有效实现,为大监督体系的有序建设提供可靠指导。
(二)完善内部监督共享机制
大量监督主体意味着大量风险信息与隐患苗头的分散,这给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小影响和阻碍,极大地限制了监督水平提升。而在内部审计建设背景下,内部监督主体之间,内部监督主体与被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这更使得相应的风险管理更为困难。而建设大监督体系,能够对内部监督资源进行高效整合,构建统一的内部审计机制和完善的一体化的监督模式,有利于推动内部监督信息共享,从而将大量分散的风险信息进行集中,有效实现对所有风险的集中化、综合化防控,在极大程度上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内部审计需要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深度交流与合作,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而共享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则能有效承担各个部门、各个流程之间的顺畅衔接,有效保障一体化的内部审计实现,并为大监督体系建设的进度推进提供动力。而且在大数据的支持下,大监督体系能够实现对海量信息的有效处理,从而实现大范围、全方位监督。
以某监督机构构建的高档白酒大数据党风政风监督体系为例,其在试运行期间对购买高档白酒的信息进行筛查,并对其中可查性较高的116条信息进行重点监督,查实违规48条。同时该系统以累计播发廉政快讯6000余条,发送党员干部个性化敢于短信8条,给内部审计提供了重要数据的同时保障了大监督效果。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监督
大监督体系虽然是对监督资源深度整合后而形成的综合化、一体化、整体化监督模式,其监督范围更加广泛,但并非是针对所有领域、所有对象进行同等程度的有效监督,而是基于监督资源整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监督,从重点着手保障实际监督效果,更加合理高效地调配监督资源。大监督体系下的监督重心应当是纪检监察与财务监督,二者均是问题较多且较为严重的部分,做好这两方面的监督工作往往能够促进监督质量的显著提升。而且不管是纪检监察还是财务监督,均与内部审计有着密切联系,二者均在一定程度上对内部审计有着明显依赖性,需要内部审计提供依据和指导。故而在实际建设大监督体系的过程中,有必要对纪检监察工作及财务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通过高度集中的信息化监督平台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重点检查,关注预防转变,将内部审计的重心放在纪检监察与财务监督上,探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体系内能发挥的最大作用,严厉打击腐败作风,加强廉政建设。
(四)结合信息技术结合审计监督
对于审计与监督的结合,在监督体系下,需要对信息技术予以利用,依托于信息技术重构全新的体系,将内部审计和监督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在建设大监督体系的过程中,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打实内部审计指导框架,同时探索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以信息技术重新构建相应的监督体系。具体来说,可以立足大数据技术,构建起数据化、信息化的监督体系,将内部审计中的各项信息实现数据化处理,通过具体的数据来量化内部审计,并由此分析内部审计的可靠性。基于数据的导向,实现内部审计与监督的结合。比如北京市审计局,就已经制定《2020年度大数据审计工作计划》,提出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对此就可以予以借鉴,推进大数据审计的构建。
(五)分层分类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在大监督体系下,针对不同单位进行分层分类指导,能够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并为整个监督体系的完善提供有力支持。对此,可以构建“1+X+Y”的内部审计指导工作方式,即以完善内审工作机制与制度为“1”个核心要求,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X”个内部审计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开展“Y”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为了有效促进内部审计与大监督体系的结合,需要积极推动“国家审计+国企内部审计”、“帮着审+带着审”、“审计局+国资办”等三个方面的深度结合,有的放矢地优化内部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促进内部审计与大监督体系深度结合。另外还需要落实“四个统一”,即统一审计项目,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开展实施,统一现场指导等,进一步强化保障,确保内部审计与大监督体系得以有效结合。
结束语:
综上可知,大监督体系是党政监督机制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也是国企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难以取替的积极作用。在建设大监督体系的进程中,科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并促进二者的有机结合,能够大幅改善推动建设进程发展,以高质量的内部审计为监督提供可靠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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