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机取 EASA 证适航技术管理工作研究

发表时间:2020/7/29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3月7期   作者:王健 陈洪艳
[导读] 本文结合对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适航取证程序的研究,总结了某型机
        摘要:本文结合对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适航取证程序的研究,总结了某型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项目的取证情况和取证管理方式,本文对今后其它飞机的取EASA证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型号认可证  EASA  取证程序  CAAC
第一章绪论
        现在继中美适航实施程序签订并实施之后,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和EASA达成了双方拓展双边适航协议的约定,双边适航协议的签订对我国民用航空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某型机申请EASA的型号认可证在国内属于首次,为中欧建立适航体系双边协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为进入欧洲发达国家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因此有必要对某型机取EASA证适航技术管理工作展开研究,
第二章  取EASA型号认可证程序
2.1 概述
        EASA法规体系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基本法(欧盟规章1592/2002号);第二层是实施法规(Implementing Rules);第三层包括可接受符合性材料(AMC)、指导材料(GM)和合格审定规范(Certification Specification,CS)。
        此次某型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工作为认可审查。依据EASA 21部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748/2012)以及21部的指导材料AMC & GM to Part 21[1],取EASA型号认可证工作可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项目启动
阶段0  定义并就工作方法达成一致意见
阶段1  技术熟悉,确定EASA审定基础和认可项(VI)
阶段2  认可计划(VP)和介入程度达成一致意见
阶段3  符合性确认
阶段4  认可报告和VTC颁发
2.2项目启动
        在EASA收到申请人的认可申请后,表明该技术评估项目正式启动。申请由申请人通过CAAC向EASA提交申请资料包。EASA在收到申请后需告知申请人已收到,并将附加要求(如收费)通知申请人,并抄送CAAC。EASA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后将确定PCM,并以正式受理申请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抄送CAAC。
        EASA对申请人进行收费,可能涉及的费用(包含申请费、审查费以及差旅费的所有费用)均由EASA直接收取,需以欧元支付,支付费用要计入通货膨胀率,申请人需在发票开出之后的30个日内缴费,其中包括可能产生的银行手续费[2]。
2.3阶段0  定义并就工作方法达成一致意见
        熟悉性会议中,申请人向EASA做一个产品和项目的总体介绍,此介绍的目的是对产品、使用的主要技术和任何非常规特性进行总的介绍,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使得EASA认可该计划并成立项目团队。如果需要,特别是当申请人不熟悉EASA的认可流程时,EASA应向申请人以及CAAC介绍其认可流程。
        在申请被正式受理、EASA和CAAC项目团队已选定并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阶段0应关闭。
2.4阶段1  技术熟悉,确定EASA审定基础和认可项(VI)
2.4.1编制项目信息文件(PID)
        EASA PCM应起草编制PID初版,此文件与项目的复杂程度相对应,提供有关认可活动管理的更详细的信息,并应与CAAC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PID应包括如下信息:
团队成员(申请人/CAAC/EASA)的角色和责任;
确定EASA审定基础的流程;
沟通流程(包括召开会议和定期打电话等);
记录认可工作的方式(VP,审定评审项目CRI,审定行动项目CAI,状态status);
项目进度安排。
2.4.2 初步确定审定基础
        EASA应与CAAC和申请人合作,制定专门的EASA认可审定基础文件,用以记录EASA认可的审定基础,并将确定的初始审定基础通知申请人和CAAC,其在整个产品寿命期间按需更新。
2.4.3初步确定认可项(VI)
        技术熟悉性会议后,EASA团队应识别并初步确定通用认可项(GVI)和专业认可项(PVI),适航法规的差异用GVI记录,专业级的用PVI记录,这些都有单独的CAI/CRI来记录。
2.4.4召开三方首次技术熟悉性会议
        技术熟悉性会议要让EASA团队对项目有个总体的认识,EASA的所有团队成员都要参加。后续可能会安排专家组的单独会议,对具体项目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2.4.5 关闭阶段1
        满足以下条件时,阶段1应关闭:
通过技术熟悉性过程,EASA所有专家组确认对产品和申请人有足够了解;
PID的第一版已与CAAC和申请人协调并被接受;
初始审定基础文件已提供给申请人和CAAC;
已确定适用的VI。
2.5阶段2  认可计划和介入程度达成一致意见
        此阶段的目标是明确审定基础每个要求并就建议的符合性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确定在每个专业上EASA认可团队的介入程度(LoI)。
        申请人需向EASA提交一份建议的与产品复杂程度相当的VP,详细说明符合性验证的途径和方法,VP应与CAAC协调并被EASA接受。为方便评审工作,CAAC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向EASA建议EASA应重点关注的领域。

EASA对VP进行评审,VP的评审和接受应及时记录并由申请人与CAAC和EASA的PCM相协调。
        EASA通过对VP的评审确定其介入程度。介入程度应在VP或专门文件(如CAI)中记录。它应详细说明哪些验证文件EASA要保留评审权限,哪些试验要目击,要进行哪些检查等。
        满足以下情况时,阶段2关闭:
VP(包括相关附件)已经过评审并被EASA接受;
所有VI已被确定并颁发(除非另外达成一致意见);
已经确定并在VP或专门文件(如CAI)中记录EASA的介入程度。
2.6阶段3  符合性确认
        此阶段的目标是申请人表明对EASA审定基础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符合性,并声明已按照VP表明了对所有适用要求的符合性。
2.6.1 表明符合性
        申请人向EASA表明了对审定基础的符合性并且得到CAAC同意。如果因特别合理的原因,在VTC颁发时不能表明对某些要求完全符合,应确定并在VTC颁发时记录适当的限制、条件和补偿措施,并通过开展VTC证后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申请人应为所有VTC证后项目制定一个被CAAC和EASA所接受的落实计划。任何开口项目的完成日期应得到局方同意并跟踪进展情况,并可能被要求在首架机投入使用前完成。
2.6.2 符合性确认
        EASA的目标是按照阶段2确认的介入程度确认对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在此阶段,EASA应完成其认可工作,如评审和批准相关文件、试验目击、检查以及如果需要的话,进行飞行试验等。EASA认可工作的进展应由其PCM管理,并与CAAC PCM协调。
2.6.3关闭阶段3
        在EASA已完成符合性确认工作(如果存在申请人未完全表明符合性的情况,申请人应给出VTC证后项目的初步清单和强制性的行动项目)的情况下,阶段3应关闭。
2.7阶段4  认可报告和VTC颁发
        阶段4的目标是EASA生成认可报告,记录认可项目的细节。阶段4可能与阶段3重叠,阶段4通常在预计颁发VTC前大概6个月开始。
2.7.1 EASA编写认可报告
        EASA应在项目进展到某个阶段时起草认可报告,以便EASA管理层进行全面的评审。EASA团队应向其管理层就以下问题提出建议:
颁发证件;
有关CAAC作为该类别产品主审局方(PCA)的技术能力。
2.7.2 EASA最终检查,颁发VTC   
        在完成上述各步骤并且在EASA作出正向决定后,EASA PCM应在VTC颁发工作前检查以下项目:
型号设计定义已明确;
EASA的LoI中规定的所有保留的符合性文件,已提交并被EASA接受,并反映在已接受的VP或CAI中;
如果必要,所要求的相关产品(如发动机,螺旋桨)的VTC已被EASA认可;
所有VI已关闭;
EASA的型号合格审定基础文件已关闭并且正式通知已送给申请人和CAAC;
所有其他VTC前的行动项目已关闭;
所有限制和条件已完全确定,并且EASA,CAAC和申请人达成一致;
所有VTC证后项目和强制的VTC证后行动项目已确定并达成一致,已有相关落实计划和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的符合性声明已经收到,申请人已明确表明它准备遵守持续适航要求;
最终报告颁发,EASA已决定启动颁发VTC流程;
VTCDS已准备好;
其他要求(如收费)已满足。
        当上述前提条件满足时,EASA将按其程序颁发VTC。
第三章 某型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适航工作研究
3.1项目取证情况
        某型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项目是根据上述取证程序开展相应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阶段1、2和3会有重叠并行的情况。
        在提交申请并完成缴费后,此项目正式启动。EASA、CAAC和申请人三方召开了熟悉性会议。本项目在EASA确定团队后阶段0已关闭。明确了此项目的审定基础,此次熟悉性会议也进行了一部分阶段1的工作,完成了部分技术熟悉性会议的工作内容。EASA随后进行了两次技术审查会议,让EASA团队对项目有了总体认识,对具体专业设计有更深入的了解。
3.2项目取证管理方式
        EASA PCM起草编制了PID初版,并与CAAC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在实际审查中PID只是作为项目管理文件,EASA主要是采用CRI和CAI的管理方式来对取证过程进行管理和跟踪,CRI是用来描述和跟踪整个项目中重大或有争议的问题的解决,CAI是用来记录EASA各专业专家审查的行动项的进展情况。EASA PCM负责打开、管理和关闭每个CRI/CAI。
第四章  结束语
        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适航认证机构是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和EASA,一款航空器如果想要进入欧美市场,就必须拿到EASA和FAA颁发的适航证,某型机取EASA证适航技术管理工作的研究对我国民用航空产品进入欧洲发达国家市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748/2012 and AMC & GM to Part 21.
[2]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319/2014: on the fees and charges levied by the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 and repealing Regulation (EC) No 59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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