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疆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法学类专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新疆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有着特殊的区情:内部时刻面临着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的侵扰;外部西方敌对势力频频拿新疆的社会治理、人权造谣生事。面对这种特殊的区情,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新疆实际提出了“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基本治疆方略,并且把“依法治疆”放在首位,充分说明“依法治疆”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团结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疆的首要措施,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依法治疆最根本是需要适应新疆区情的法治人才,由于新疆特殊的区情,人才引进相对比较困难,因此就需要加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新疆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要紧紧围绕为依法治疆的治疆方略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为根本目的。
二、优化南疆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理论教学体系
应用型法律人才不但具有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也要有深厚的法律基础知识,只有具有熟练的法学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法律价值以及各个基础学科的专业知识才能具有处理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处理能力是建立在对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价值和法律体系的深刻理解基础上的,并非仅仅依据一些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就能解决。如果一个法学专业学生没有相应的理论基础,是不会准确分析和处理好具体案件的,就算有时候学生能够准确分析和处理某个具体的案例,但如果适用同样法律原则和原理的案件换了另外的主体和场合,学生则有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论断。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的判决被认为合法而不合理,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判案法官对于具体法律规定背后的原理、精神和价值没有深刻理解和掌握,这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必须获得法律本科学士学位才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原因。所以,科学合理的法学理论课程体系对于培养优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核心地位,不容忽视。本课题在优化理论教学体系中注重五个方面内容:
(一)将课程思政贯穿到法学教育的全过程。由于南疆特殊的区情,高校法学教育不但承担着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任还肩负着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重任,由于南疆作为反恐维稳的主战场,向学生传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格外重要,法学教育也是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主要形式。所以,在优化法学理论课程过程中,强化课程思政的重要性,并将其量化到理论课程体系中、细化到每节课程当中。
(二)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应用型法律人才。“马工程”教材是我国高等学校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充分反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的指导下,通过确立规范标准、课程体系、辩证看待西方法学理论等措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改革和创新。新疆不但是反恐维稳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中西方思想理念交锋的主要场所,西方敌对势力通过网络对新疆的意识形态渗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因此在应用型法学本科理论教学中要坚持使用“马工程”教材,因为高校教材不仅仅是学术理论和知识体系的载体,更是国家民族价值传承的播种机,是提升民族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马工程”教材就是旗帜鲜明地突出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教材体系。
(三)优化理论教学课程设计,培养适应南疆区情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在法学理论课程设计优化过程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课程类别设置方面。课程设置是法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主要针对的问题,根据培养人才的定位以及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特点,针对性的设置相应课程。由于法学是体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14门核心课程是所有法学专业本科生必学的基础课程,因此在制定培养方案的时候要以这些核心课程为主干。二是由于南疆特殊的区情,少说民族学生较多的特点,制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时也要兼顾地方特色。根据南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在制定理论教学课程设计的时候就要设置适用南疆实际的理论课程,例如:社会治安管理、边境管控、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课程。通过基本的核心课程和具有南疆特色的理论课程,培养适合南疆社会治理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四)优化理论课程课堂教学,提高理论教学质量。由于法学是应用型很强的学科、是活的学科,法学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法律的价值追求、法律条文也在不停的变更,因此在理论课程的授课过程中要注重与时俱进,处理好“理”(法理)、“法”(法条)、“例”(案例)的关系。在法学理论教学过程中摆在首要地位的是“理”,其次是“法”,最后是“例”。法学理论教学应主要针对包括法理、民法、刑法等法学核心课程以及具有南疆特色的部门法课程,这些课程基础性强,属于地基一样重要的课程,为了给学生打好基础,就要将这些课程涉及的概念、特征、法学专业术语及学术问题的争鸣等关键问题讲清楚、说透彻。在这个基础上去引导学生解释法条,让其明白法条制定的深层次原因,运用法理和法条针对案例进行分析解决现实问题。
在理论教学过程中,“理”和“法”应占课程授课时间的2/3,“例”可占1/3,主要通过课堂讲授方式传授知识,课堂讲授具有知识传授系统性的优点,既有法律概念、法律原则也有法律条文;既有层次也有重点,可以在短时间内向学生传授大量知识,有助于学生感受法学精神,建立法学信仰。
(五)优化课前三分钟,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阵地。课前三分钟是在每堂课的前三分钟向学生传授爱国主义精神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日复一日、耳濡目染的言传身教,提高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感。南疆作为反恐维稳的前沿阵地,民族群众多、信教群众多,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薄弱环节,提高南疆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意识就显得非常必要。高校作为作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关键阵地,尤其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大多走向党委、政府、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党政机关,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爱国主义情怀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疆的推进,影响着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
三、优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
(一)优化校内实践教学模式
校内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本科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中穿插进来的学习方式,是在校内进行的辅助理论教学的一种学习方式,既可以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也可以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学专业主要校内实践教学的模式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建立法学实践平台,提高校内实践质量。以法学教研室牵头建立法学社,将法学专业学生全部集中到这个平台,这个平台作为实践教学的组织机构,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师生的凝聚力和实践教学组织能力。
2.为了锻炼学生的专业素质,在大二上半学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训练,根据学生爱好分为刑事模拟法庭训练、民事模拟法庭训练、行政模拟法庭训练。通过模拟法庭的锻炼,可以让学生对法律诉讼程序有更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对今后学习的方向有更清晰的思路。
3.为了锻炼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在大二下半学期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选取刑事、民事、行政等真实案例,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解决,从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处理问题的实践能力。
4.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应用型法律人员不但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等综合能力。在法学校内实践教学设置过程中要通过学分设置的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训练课程,提高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法律职业资格作为法学学生就业的基础资格,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与法律职业资格相脱节的现象一直都存在,法学本科教育作为一种法律通识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侧重于理论教学,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却侧重于法学知识的实践与运用,因此要想提高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就必须在校内实践课程中给予合理的设置。
(二)优化校外实践教学模式
法学本科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尤其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定位确定以后,实践教育在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法学实践教学除了在校内注重理论知识的运用以外还要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途径,引导学生积极到公检法司等机关进行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改革思路如下:
1.建立多元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于法学专业将来就业的途径多为公检法司等党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因此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拓展多元化的实习基地,既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党政机关又要有律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等,并且细化合作方案,切实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众多校外实践中要突出两方面的实践:一是注重党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校外实践,通过参与公权力一方的实务操作,既可以锻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又可以让学生了解党政机关的权力分配、工作职责,对以后工作选择有更清晰的规划。二是注重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的校外实习锻炼,代理辩护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备技能,是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要充分运用律所、公司这些平台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律师实务当中,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有重要作用。
2.创新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机制。校外实习单位不但是学生校外实习的场所,还是联合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参与者。法学专业要拓宽思路积极寻求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例如:与司法局合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学生可以参与社会法律政策宣讲、可以与工商局联合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可以对真实的法律案件进行社会援助等。与检察院合作成立南疆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中心,为法学专业师生提供了一个研究南疆社会治理的平台。与检察院宣传部门合作成立检校融媒体中心,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检察机关法律宣传视频、短文的制作、发布、运行的全过程。这些创新模式不但提高了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而且也提高了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对南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服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由于南疆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尤其是乡镇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语言不通造成部分少数民族同胞对于国家的政策法律不太了解,因此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寒假暑假积极参与到社会宣讲、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服务中去,到社区、到村镇利用自己大学生的身份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讲、进行政策宣讲、进行法律咨询,既提高了自己运用法律的能力,又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对于南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