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的异同

发表时间:2020/7/3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9卷7期   作者:刘影 刘大猛 卢正常
[导读] 在开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很多业主及参建单位都将质量监督检查等同于工
        摘要:在开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很多业主及参建单位都将质量监督检查等同于工程验收。在此类背景下,笔者决定针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流程和工程验收进行简介,与工程验收的相同之处及其区别等内容,加以有序地探讨论证,希望能够引起有关工作人员关注。
        关键词: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专家意见书;质监报告
        前言:质量监督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与公司保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工作。质量监督是政府部门对工程检测的一种方式,通过科学权威性较高的相关机构利用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对项目进行检查,获取数据,分析查找不合格的原因并得出结论的过程。
        为了保障电力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创建监检组,并且按照有关文件,通过现场勘察与抽样实查等方式,形成专家意见书,并网通知书、质监报告等相关文件,起到政府监督管理的效果。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或阶段性完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包括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的竣工验收。
        一、质量监督检查流程的简介
        1、质监注册:电力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到相应的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申报材料主要包含:项目的核准文件、参建各单位的相关资质、参建各单位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质监注册申报书。
        2、经质监机构审核,监督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由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3、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书》的阶段安排,在工程进度接近阶段检查要求的工程转序节点时,向质监机构申请本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4、现场质量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采取质量监督专家组负责制。质量监督专家组由专家组长带队,根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的内容,分专业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进行抽查验证;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控制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查验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对关系重大的关键检查项目和可能存在隐患的检查项目(部位),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复核。专家组组长及全体质量监督人员共同签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书》。
        5、建设单位应根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质监机构收到整改回复单经复核无误后,向项目建设单位签发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转序通知书》。
        6、电力工程项目投运并网前,各阶段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全部完成整改闭环,经复核无误后,由质监机构签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7、在工程投入运行移交生产后,项目建设单位须将该工程的投运移交生产签证书等文件报送质监机构备案。质监机构在完成投运备案,正式出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书》,最后完成本工程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二、电力工程验收简介
        1、工程完成某个阶段或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先组织三级验收(施工班组级、项目部级、公司级)后,向建设单位报验收申请,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组织参建各方的有关单位的技术、质量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2、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时,应介绍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方案,同时介绍验收组人员名单及验收分组情况。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分别汇报各自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验收组应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查阅工程产生的相关技术资料及报告,评定工程的观感质量。
        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应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字。
        三、相同之处
        1、采用标准相同: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检查的标准包含有相应的电力行业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检查的对象相同:质量监督成立的是监检组,工程验收成立的是验收组,都是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得出相应的结论。
        四、不同之处
        1、检查方式不同:质量监督检查是抽查,抽检的方式进行,从不同的点来反映工程的实体质量,而工程验收采用的是全检的方式,对工程的实体之间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2、时序不同:质量监督检查是在工程验收之后进行,需要核查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查验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3、开展的性质不同: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质量监督检查行使的是政府职能。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进行工程验收,是为了明确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主体是谁负责,施工期间与运行期间责任主体的明确划分。
        4、检查的依据不同:工程验收依据的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备说明书、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质量监督检查只要依据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内容来进行,里面明确了各个阶段检查的依据、具备的条件、对各参建方质量行为类检查的内容、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内容。
        5、检查的人员不同:质量监督检查是由质监机构带队组建监检组,监检组的专家从质监专家库内抽取,但不能是工程参建方的人员。工程验收的验收组是由参建各方的相关人员组成。
        6、签字的主体不同:工程验收报告上参与验收的参建各方(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勘测、运行)的相关人员需签字。质量监督检查的专家意见书只有相应监检组成员(非参建单位人员)和业主项目负责人签字,被检查的其他单位人员无需签字。由签字的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各单位人员对专家意见书的内容进行整改。
        五、小结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有很多的不同,是不一样的质量活动。像工程验收一样来重视工程质量监督,更能规范验收流程,发现工程的质量隐患,提高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当今人们普遍关心和重视的一个话题,工程的质量问题与能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有着紧密联系,也与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与国家的长远利益、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能否实现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它涉及到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与人们的利害关系最密切,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所以重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试行)》的通知(中电联质监[2012]437号).2012-11-06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