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模式投资控制的难点

发表时间:2020/7/30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11期   作者:孙超
[导读] 自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2〕68号]以来,一体化招标的形式逐步被本市各个区财政业主广泛采纳。
        1.概述
        自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2〕68号]以来,一体化招标的形式逐步被本市各个区财政业主广泛采纳。随着各单位的运用逐步增多,一体化招标模式的优缺点也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对于这种模式招标的投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结合本人自身的项目经历浅谈一下本市市政项目一体化招标投资控制的经验。
2.一体化招标模式的优点
        2.1节约时间,提前开工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一般在项建书或可研阶段就可以招标,使项目提前开工,大大的缩短了项目的工期。该招标模式从传统模式的三次招标合并为一次,无论从招标流程需要花费的必要时间还是招标的其他工作时间都能看出招标的时间大大的缩短,给业主节约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时间。
        传统模式招标业主还需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三方的工作,一体化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按招标要求自己内部协调,给业主省去了不少工作内容和协调时间。
        2.2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制定,风险转移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自行根据自己的设计方案编制,不仅为招标人减少了编制清单的工作,而且还可以节约委托招标人的清单编制费用。传统模式的招标清单发布后还可能存在疑问,需要招标人答疑。一体化招标模式各投标人根据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自行编制清单并报价,清单的漏项及特征描述不清楚等问题的风险就转移给一体化实施单位,有利于造价控制。
        2.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有利于总价控制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对一般项目投资控制有利,同时还省去了参建各单位以往办理设计变更的程序及相关事务的步骤,一切变更均以满足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为前提由一体化单位自行考虑在总价范围内。
        该模式采用的固定总价合同以总价为上限,除非建设单位要求提高设计标准和工程规模、工程范围变化,总价随之调整,增加费用只计算提高设计标准和工程规模、工程范围变化而引起的工程费用。
        本市的财政项目在项建书及工可阶段已经将工程规模及范围锁定,一般不会扩大规模,这种模式将投资控制在批复金额以内比较相对容易。
3.一体化招标模式的缺点
        3.1控制价编制难度大,设计深度不够
        一体化模式招标在项建书或可研阶段,由于没有设计图,招标人一般根据类似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来估算造价,编制控制价的依据也比传统项目少,这与实际造价的偏差较大。投资估算偏小会造成建设项目资金不够,一体化实施单位为了完成项目并有利可图可能存在某些技术指标不达标,或偷工减料,从而造成项目质量等问题,这是业主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给项目管理带来很大的风险。投资估算偏大,实际造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低于合同总价,这会使财政资金没有完全利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这也是财政不能接受的结果。因此一体化招标模式编制合理准确的招标控制价难度比传统模式较大,对投资控制及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也非常重要。


          3.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价值低
    一体化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是和其投标报价时的设计方案、技术标相匹配的,实施单位的最终施工方案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听取项目涉及各单位的意见才能落实。最终的方案可能会和投标商务标产生偏差,招标文件一般要求投标单位考虑工程的全部费用进行报价,投标单位的所有风险均在商务标中综合考虑,对于其工程量风险及清单未开项的费用也包含在总价。因此商务标中的清单项目并非工程施工的实际的价值体现,在投资控制中无论是验工计价还是后期竣工结算其商务标清单作为依据均缺乏有利的价值依据。
        3.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存在财政资金浪费的现象
        投资控制的目的是将项目造价控制在批复金额以内,一体化的招标模式下实施单位可能存在实施单位将项目相关技术标准紧贴着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进行实施。这种情况下中标价就远高于实际施工预算价,而一体化单位也确实按要求完成项目按合同约定价结算,这就存在财政资金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形成财政资金浪费的现象。
4.相关经验及建议
        4.1项目选用方面
        一体化招标模式相比传统招标模式在市政项目有其适用范围,[沪建市管〔2012〕68号]文件已经阐明了其在市政工程适用的范围:“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项目:市政道路、桥梁改建和扩建,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但从项目实际经历来看一体化项目不太适合技术复杂,场地不明障碍物较多项目,建设单位采用一体化招标建议选用建设标准通用,主要材料透明、工程不复杂,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工期不长的项目。
        4.2造价控制方面
        为了使项目投资控制有效,且财政资金不浪费,建议在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增加相关投资控制条款,如约定合同签订完毕后,投资监理根据一体化单位的批准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完成合同最终包干价的审定,由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固定总价不高于中标价。目的是要求一体化单位以中标金额为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在审核施工图预算确定最后总价的过程又可以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实施工程中如果超出合同包干价,由建设单位、投资监理、代建单位、一体化单位共同确认后,以变更签证的形式作为项目决结算依据。项目概算批复后概算批复金额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即工程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决算金额低于批复概算金额)。
5.结语
        一体化招标模式的初衷是为了使项目资金得到有效的控制,且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使工期、质量、进度、质量、安全等得到有效控制,现阶段一体化招标模式在本市各个区已经运用非常广泛,各建设单位在投资控制方面都以批复金额为目标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尚未形成一套成型规范的投资控制方法。建议建设单位及投资监理单位在一体化项目中多多总结经验,呼吁政府建设部门积极调研出台相关一体化实施规范及投资控制范本,使一体化招标模式真正发挥其优点,为项目建设提供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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