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失能老人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对其自我护理能力的影响研究

发表时间:2020/8/4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0年13期   作者:刘慧颖1 时艳卫2
[导读] 探讨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对社区失能老人自我护理能力的影响
        【摘要】:目的:探讨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对社区失能老人自我护理能力的影响。 方法:对同一社区的50位失能老人采用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2019年3月-2020年2月)的自护能力进行观察,并与一体化服务实施前(2018年3月-2019年2月)的自理能力进行对比。 结果:经过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本次所选老人的自我护理能力均得到明显的提升,与接受服务前相比,存在显著的差异(P<0.05);此外,不同失能程度的老人在接受服务前后的自护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自护能力高(≥69分)的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其自护能力出现了明显提升(P<0.05),而自护能力差(<69分)的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其自护能力也出现了明显上升,且提升效果更为显著(P<0.05)。 结论:将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应用于社区失能老人中,对其自我护理能力的改善具有积极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社区失能老人;自我护理能力
 
        前言: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健康养老已成为社会及医疗方面较为关注的话题。据统计,我国的失能老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8.3%,且呈现出持续上升的发展趋势[1]。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服务的不断改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也逐渐应用于我国居民中,该模式是集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健康服务模式,可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连续、综合的一体化家庭医疗服务[2],在老年人群体中已获得广泛的关注。在此,本文纳入了50位同一社区的失能老人,对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在社区失能老人中的应用效果进行了观察与探讨,现总结如下。

1 资料及方法
        1.1资料
        对同一社区的50位失能老人采用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2019年3月-2020年3月)的自护能力进行观察,并与一体化服务实施前(2018年3月-2019年3月)的自理能力进行对比。所选老人年龄均在61-82岁,平均(68.7±5.9)岁,男性35例,女性15例。所有老人均符合失能标准,但意识较为清楚,同时均不存在听力及语言沟通障碍。所有老人及家属均充分知情,并自愿参与本次研究。
        1.2 方法
        本次失能老人均签约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服务团队主要由全科医生、全科护士以及社区管理人员组成。首先由全科医生提供专业的社区医疗服务,对老人进行健康评估,对于病情较为复杂的患者均进行转诊及联合诊疗,随后由护士为老人提供全面的居家医疗服务,包括家庭病床与个案护理以及生活方式干预等,并针对其能力缺失部分,进行个体化的健康指导与管理,促进其自护能力的提升。
        1.3 观察指标
        对比失能老人在一体化服务实施前后的自我护理能力,采用中文版老年人自我护理能力量表(SASE-CHI)对其自护能力进行评定,包括目标照护能力、环境照护能力以及技能维度3个方面[3]。
        采用Likert 5级评分法对本次结果进行计分与分级,总分为17~85分,分值越高,表明老人的自我护理能力越高;同时将69分以下的老人划定为自护能力差,而69分及以上的老人评定为自护能力高[4]。
        1.4 统计学计算
        采用SPSS20.0软件作为本次的统计学处理方式,文中计数及计量资料分别采用卡方检验与t检验进行对比与分析,P<0.05表示对比数据存在显著差异。
2 结果
        经过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2019年3月-2020年3月),本次所选老人的自我护理能力均得到明显的提升,与接受服务前相比,存在显著的差异(P<0.05);此外,不同失能程度的老人在接受服务前后的自护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自护能力高(≥69分)的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其自护能力出现了明显提升(P<0.05),而自护能力差(<69分)的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其自护能力也出现了明显上升,且提升效果更为显著(P<0.05)。
        表1:失能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前后的自护能力(x±s,n=50)

注:接受服务前后对比结果,p<0.05。
3 讨论
        失能老人是指自我护理能力较差的老年人,通常需接受长期的家庭照顾与护理,对其生存质量及身心健康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且为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及精神负担[5]。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是集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健康服务模式,可大大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且对于失能老人这一特殊群体也具有显著的应用效果。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在经过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本次所选老人的自我护理能力均得到明显的提升,与接受服务前相比,存在显著的差异(P<0.05);此外,不同失能程度的老人在接受服务前后的自护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自护能力差(<69分)的老人在接受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后,其自护能力的提升效果更为显著(P<0.05)。由此可知,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可有效改善失能老人的自护能力。
        综上所述,将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应用于社区失能老人中,对其自我护理能力的改善具有积极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沈卫红,陈本梅,叶丽萍,等.医院社区一体化居家护理脑卒中失能老人的效果分析[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9,44(04):551-553.
[2]程冉冉,周燕,王培培,等.社区失能老人对家庭型医养护一体化需求[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8,38(13):3247-3249.
[3]葛晴霞,李舒,蔡冰琳,等.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对社区失能老人自我护理能力的影响[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8,24(15):1797-1800.
[4]陈宁.国外“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药房,2017,28(11):1441-1444.
[5]王慧子,胡曾琳,王俊杰.医养结合背景下失能老人社区支持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J].护理管理杂志,2018,18(04):24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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