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路径研究

发表时间:2020/8/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邹静
[导读]
        绥芬河市委党校  黑龙江绥芬河
        一、“医养结合”提出的背景及概念内涵
        (一)“医养结合”提出的背景
        我国高龄老人数量从2010年至2050年持续增长。失能老人规模或从现阶段的3300万人上升到2050年的7000万人,35年里增幅将高达200%。深度老龄化挑战的巨大压力已经对现有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日益严峻的考验。同时,我国老年人就医问题凸显。“老年病”让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加剧,而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方便老人就医,也占用了医疗资源。十三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最为重要的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通过市场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医养结合”的概念内涵
        医养结合并非一种独立的养老模式,而是指从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出发,通过将养老和医疗资源有机整合、服务功能有效衔接,在基本生活照料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检查诊断、医疗护理、康复疗养、健康管理和保健教育、临终关怀等一系列专业化、持续性健康照护服务的养老供给方式。它重新审视了养老和医疗服务关系,实现了“医”“护”“养”三者策略性协同,为健康和患病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综合性支持。
        二、绥芬河市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
        (一)城市“大通道”区位优势明显
        绥芬河市与俄罗斯远东滨海边疆区接壤,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沿边扩大开放城市,是“一带一路”战略对接对外开放重要节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重要节点、“哈绥俄亚”陆海联运的重要枢纽城市。
        (二)城市生态环境适宜老年人居住
        绥芬河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2.86℃,空气良好天数达到300天左右,十分适宜老年人养生。
        (三)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1、养老机构运营多年经验丰富。1956年,绥市已运营了敬老院。2016年,绥芬河市社会福利院正式运营后,将敬老院迁入其中合并管理。此外,我市还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时间已达到10年,有较丰富的经验。
        2、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完善。绥芬河市社会福利院是我市唯一一家公办养老机构,占地面积22377.34㎡,建筑面积为9150㎡,,床位为260张。目前,该机构已入住64人,床位资源较丰富。
        (四)医疗机构功能日臻完善
        1、市人民医院2013年开设老年病科。主要开展老年心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老年人精神等疾病的诊疗工作,在1919年12月,该院接待65岁及以上患者门诊就诊3000多人次,占总患者就诊量的29.6%。
        2、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辖区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居民与社区全科医师团队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的服务关系。截止到2019年12月,“家庭医生”共签约11891人,签约率达14.25%。
        (五)对俄特色服务项目取得效果明显
        市人民医院根据俄罗斯患者情况设计体检套餐,为就诊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将“飞针”、“火攻”、“国术点穴”等中医技术投入临床使用。
        三、绥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养”与“医”融合工作进展缓慢
        目前市人民医院无法满足审批要件,在社会福利院内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依然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各自为政,“医养结合”工作尚未开展。
        (二)主管部门交叉重叠,缺乏统筹协调
        当前绥市推行“医养结合”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所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无法明晰。
        (三)养老实际需求与医疗服务供给不匹配
        1.养老机构缺少专护人员,医护服务能力不足。
        绥市养老服务机构仍停留在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阶段,仅提供简单的吃住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功能单一,且护理人员年龄偏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2.社区医疗资源不足,供需矛盾逐年加剧。目前绥市98%的老年人还是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但是绥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需与求的矛盾较为明显。
        四、破解绥市发展“医养结合”模式难题的路径对策
        面对绥市老年人的现实需求,不仅让“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挥应有的护老、康老的作用,更应让“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成为推动绥市养老产业的经济增长点。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1.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政府应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
        2.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3.严格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和服务安全的监管
        (二)促进养老、医疗机构有效融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同时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
        2.培养“医养结合”型专业人才。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
        (三)坚持多元模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1.探索“南北互换”养老模式,优化配置养老资源。绥市可以通过“老博会推介”活动,主动与南方养老机构洽谈对接。夏季,将签约机构中的老人接入到绥市社会福利院养老。冬季入住绥市社会福利院的老人也可以参与到签约合作的南方养老机构。
        2.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保险+医养”养老社区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社区,将健康险与医疗养老体系相结合,构建“保险为基础、健康为核心、医疗为保障”新型生态产业集群。
        3.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护理”模式,解决长护对象家庭负担。针对居家失能老人,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建立登门服务的“居家护理”模式;针对终末期及临终关怀老人,建立“护理院护理”模式;针对重症失能老人,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医疗专护”模式。
        4.以“三社联动”为核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老人工作。委托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公司经营,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嵌入式养老服务和专业化社工服务项目,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老年人社会工作方面的优势,推进专业社工为老年人进行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5.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模式,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在“医养结合”上推覆盖,开发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医养结合”资源的高效利用。
        6、促进中俄边境城市养老服务业的合作,延长养老产业链条。以“旅养结合”为理念,集“候鸟”旅养和养生康复为一体,发挥绥市对俄口岸资源优势,在境外建设养老基地。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4]23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4]《保险开启医养结合新模式》(《经济参考报》2017年7月7日)
        [5]《潍坊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卫生经济研究》2017 年 2 期)
        [6]《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制度理性、供需困境与模式创新》邓大松 李玉娇(《西疆师范大学学报》2018 年 1 月)
        [7]《扬州医疗养老融合发展研究》张秋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年2月)
        基金项目:
        2020年度牡丹江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课题阶段性成果(2020mxj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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