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发表时间:2020/8/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李山
[导读] 摘要:信访工作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乎民生政事,涉及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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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信访工作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乎民生政事,涉及方方面面。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是原则,化解是途径,法治是保障。建立完善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充分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破解复杂难题,有利于培育良性的信访秩序,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关键词:新时代;信访;法治化;意义
        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依旧较多,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拓宽和优化解决问题渠道,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笔者认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化解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引导依法维权,维护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是破解信访工作中“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和恶意闹访、随意缠访等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对化解主要矛盾,减轻信访成本,及早办结诉求,使信访行为和服务更加规范回归理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在我国,社会矛盾大多属于利益诉求,能否解决好这些信访突出问题,折射出全国上下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能力。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稳定的秩序,在各方利益竞逐中维护公平正义,在意识碰撞中坚守文明的底线,必须强化法治的力量。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保持长久和谐稳定,就要讲求依法办事,以法服人,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要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牢固树立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理念,善于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在不同意见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权衡,使公共决策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努力找到最大公约数。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保障民权的过程,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通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最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各类诉求。
        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适用不同的解决机制、程序和方法,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鲜明特色和优势,通过进一步健全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畅通工作流程,确保各类信访问题依法合理分流、妥善处理。把合法合理的诉求依法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依法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按照有关政策帮扶到位、违法信访和工作人员乱作为的行为依法处置和责任追究到位。用法治的思维来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矛盾。

同时,实施诉访分离制度是维护法律权威、涵养法治生态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事项的信访诉求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健全导入司法程序依法处理机制,实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准确分流、有序导入、及时处理、妥善化解。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坚持依法律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实现定分止争的目标,决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解决问题,更不能为了化解一时一地矛盾而突破法律底线,促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是培育法治思维方式,有利于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
        法治作为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客观上要求社会成员养成理性、平和、有序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在全社会弘扬崇法尚德、明礼诚信精神,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要把法治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信访群众明白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依法处理结论的义务,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通过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干部下访,依法处理涉路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规则,科学设置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是最基础的工作。通过长期持续不断的宣传《宪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治的措施,防止越级非正常上访等极端行为,使信访人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依法理性维权。
        四、坚持依法化解积案,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信访工作法治化可以促进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抓紧解决。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完善的,促进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完善法律和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给予解决。要以积案化解为突破,使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各种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认真梳理分析。要把梳理所有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依政策全部解决到位,生活有困难的,要给予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使信访人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再恶意非访。二是要继续坚持定期议访、领导公开接访、干部包案下访、部门联合处访,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通过听证、包案、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等这样一些环节和法定程序,使群众合理合法部分得到解决,合理欠合法的部分,通过平衡思维找到平衡点,妥善解决,争取化解一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在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具有明晰权责、稳定预期、不留隐患的优势。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只有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牢固树立法律平等、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等理念,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才能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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