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20/8/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严桂清
[导读] 摘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三条红线”硬约束的背景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异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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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三条红线”硬约束的背景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异常突出。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是国家重大利益,环境保护也是国家重大利益,尽管两者有矛盾,但总体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需要。基于此,本文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引言
        新时期,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着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尚未完成,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巨大,尽管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我国政府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增长率放缓,甚至出现负值,但是,我国大宗矿产资源长期供给不足的矛盾难以解决,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这决定了今后我国应更多地开发利用国内的矿产资源。
        1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1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诱发各种地质灾害
        在矿山开采的过程期间会使得矿山原有的地质地貌发生变化,从而使得地表发生松动,植物遭到伤害,进而导致景观被毁坏以及水土流失。我们国家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经有三百多万平方千米了,其中荒漠化的面积也有两百多万平方千米之多,而且逐年增加两千多平方千米。占据土地大大阻碍了土地资源的使用,而且由于矿区被开发,地下都被挖空了,所以地下的水位也降了下去,地表就会出现沉降和裂缝等灾害[1]。
        1.2挤占土地,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
        在开采工作进行期间会有很多工作产生的废弃物,这些物品多多少少都会占据一部分的土地,特别是种类繁多的矿业工作杂物,以及在开采过程期间的废弃岩石,加工物,烟尘等物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矿山开采的总面积大约有五百多万平方千米,其中在矿山附近被伤害的土地面积达到了150多万平方千米。。在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粉煤灰储存量仅有八亿吨,占地面积约为三十多万平方千米,而数目比较大的尾矿和废弃物达到了70亿吨之多。
        1.3对地形的影响
        在地表下进行开发工作就很容易使得地表的形状发生变化,而且再加上废弃物的堆积,就会对地形造成很多伤害。给地表的建筑埋下安全隐患。当地表下的土地越来越空,那么土地的承载力就会慢慢达到极限,所以地表就会发生坍塌,我们不难发现在很多开发的工作区都会有塌陷区。地表的坍塌能够直接使得地表上面的建筑物受到伤害。使生态条件受到破坏以后进而导致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当地表的坍塌程度低于地下水位的高度时,塌陷区就会充满水然后逐渐形成湖泊或者沼泽,原来的植物也会消失,慢慢的生长出水生植物。破坏附近的气候问题。由于坍塌逐渐形成的大面积湖泊会发生水蒸发,导致周围的空气湿度变大,进而对气温的变化产生一定的影响[2]。
        1.4矿产资源开发对森林、草地资源的破坏
        我们国家由于开采工作导致受伤害的森林面积已经有一百零六万公顷之多了。根据统计显示,在黑龙江地区、四川地区、山西地区以及江西地区的森林被占用的面积比较多。我们国家现存的森林面积有一亿多公顷,而森林的覆盖率仅仅有百分之十三点九,在两百多个国家之中的排位只有一百三十六名。所以矿山开采工作影响森林的问题较为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2.1认清形势,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有很多的企业只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完全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因为很多企业都不具备较高的法制观念,而且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所以我们应该要建立健全这一类法律制度。一要改善立法环境。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在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要依循法律,倘若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很多企业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完全不顾环境的变化。在制定法律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要改善我们的立法环境,在结合我们国家现状的同时适当的引进一些外国的比较合理的法律,并且将已有的法律进行改善,同时将相应的惩治措施体现出来[3]。二要做好执法工作。就算我们的法律完美无缺,也需要我们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工作,要不然只是纸上谈兵,我们国家的执法者在工作的时候必须要严于律己,严格的依照法律法规来工作,在有违法的情况发生时必须要严格执法,不能轻易的放过违法的任何企业或者任何人,使得我们建立的法律能够更完美的发挥出作用。另外,我们也要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使得更多的工作者意识到在寻求发展的同时首先要考虑到是否会破坏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养成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然后再做好监管工作,群众就是监督的眼睛,我们要时刻关注群众的反馈,在收到群众反馈的时候一定要进行调查,一旦确定就必须要严格地用法律来惩治违法人员,并且关闭违法场地,必须对违法人员用法律来制裁,从根本上提升法律的权威性。
        2.2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长久以来,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时候破坏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首先,就开采工作而言,从前期的勘测工作到后面的加工工作的流程中都会有一些像烟尘一类的工作杂物产生,一旦产生了这些杂物就需要很久的时间来消散,这些杂物融入环境以后就会大大降低空气质量,并且影响到人们的用水问题,还会给土地资源造成伤害;其次,有些时候的矿产资源开采难度有些大,为了使得开采更加顺利,就会有人将地质条件进行改造,这样大大破坏了自然的生态环境状态。在结束开采工作以后,这些地方会埋下很深的地质灾害隐患,而且有些地方在结束开采工作以后还造成了地下水短缺的现象[4]。在进行矿产开采的过程期间,不管哪个流程出了差错都会直接关系到附近的环境,使该地方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虽然有些企业在开采的过程期间也增加了保护环境的流程,但是这种举措依旧还是少之又少,大多数的企业还不具备足够高的意识。所以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个隐患,倘若这类问题没有被大家重视,那么人们以后的生存条件就会大不如前。在现在这个时段,咱们国家正往环境保护的大方向迈进,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必须担起责任,一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的企业必须要加强关注开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尽量在不污染的情况下进行工作,使得人类能更好地在大自然中生存。
        2.3引进市场机制,摆正治污主体,构建环保治理公司
        在进行环境保护的过程期间我们应该要合理地引入市场机制,让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但是在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上面经常把主体搞错,按道理说破坏坏境的人员有责任将环境恢复,但是很多的企业在成本和技术方面都不够强大,而且对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很难实现,所以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应该把致污和治污分开解决,成立专门的环保部门,将企业生产和环境的治理结合起来使得经营更加趋于专业化[5]。
        结语
        很多企业在进行资源开采工作时大大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我们的生态环境受到很大的破坏。本文从实际出发列举了有关资源开采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希望矿产资源开发能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国庆.制约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因素与对策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10):112.
        [2]张超.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智能城市,2019,5(06):114-115.
        [3]徐硕.探讨如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9(04):140-141+144.
        [4]杨雷.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研究[J].世界有色金属,2018(19):291+295.
        [5]赵雪.浅谈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J].世界有色金属,2018(15):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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