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案例中浅谈中小学教师身份的认识与理解

发表时间:2020/8/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35卷3月第9期   作者:何容莹
[导读] 随着全民教育、终生教育的号召与推进,国家加强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力度,与此同时,教师的身份也在各种争议中发生着变化。
         摘要:随着全民教育、终生教育的号召与推进,国家加强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力度,与此同时,教师的身份也在各种争议中发生着变化。不过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教师的身份地位存在许多的困境及窘境,而在教师的法律地位这一讨论上,各专家也是众说纷纭,但总的来说,大致有三种观点:公职人员、教育专业人员、劳动者。然而就社会大众的看法来说,似乎公众更认可教师的教育专业人员及劳动者的身份。以下,我将从四个案例中分析大众、教师对教师身份的看法。
        关键词:教师身份 教师 大众 学生
        案例一:充当“看客”的“杨不管”
        事件源于杨老师对课上发生肢体冲突的学生的一句话:“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去打”,随后老师就继续上课,然而不久后其中一名同学发病送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杨老师被冠上了“冷漠和逃避的看客”、“不闻不问的旁观者”之名,甚至被看成是师德沦丧的典型。时隔这么多年,我们可以跳出当时大众愤慨的情绪理智的分析一下这件事: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发生教师不知轻重的肢体冲突,杨老师有语言制止,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让同班的几名同学将其送至卫生院,并通知了学校领导。其实就杨老师的职责来说,杨老师已经尽职了,若杨老师真的是“杨不管”,他不会语言制止两位学生的肢体冲突,不会送学生就医,更不会通知班主任及校长,在我看来,杨老师只是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与完全不管是完全不同的。
        迫于当时的舆论压力,教育部调查小组对杨老师事件进行了调查,事件的调查结果是,杨老师不仅支付了10万元赔偿费用,而且被调职并行政记大过。不过在后来调查小组公布的结果中我们看出,自1978年踏上讲台,性子软的杨老师就被同学们及同事称为“脾憨老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自顾自地讲课,对学生相互讲话东张西望等小动作不管不问,正可谓是“一心只教圣贤书,两耳不闻学生事”,其实从分析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杨老师对自己的定位是一名“劳动者”,或者说是一名“脑力劳动者”。
        在杨老师看来,他的工作只是教书,育人的成分或许在但并不重要,因此他没有让学生的冲突止步于口角或刚开始动手的时候,而是让这个肢体冲突进行了一分钟才出面制止,在杨老师眼里,完成自己给自己定下的教书任务或许更重要,至于教会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尊敬教学老师,履行努力学习的义务等等并不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杨老师自认为自己是一名“教书机器”,一名在教育行业的“劳动者”,或许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一名教师,自己只是一名工作拿钱的普通工人。
        然而,就后来媒体、网友的反应来看,他们更希望杨老师在此时是一个“教育专业人员”。教师专业人员这一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6年发布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就已提出:“教师工作应被视为一种专门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93年颁布的《教师法》第3条也将教师定义为“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因此网友在这一事件发生之后,以此立场来呵责杨老师,认为杨老师应当做到《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教师同时要担负“教书”、“育人”、“适时保护学生安全”等的责任。
        案例二:“范跑跑”事件
        “范跑跑”事件源于范老师在地震初期告诉学生:“不要慌,小地震,没事……”。不过持续的摇晃让范老师自己意识到这可能是大地震,于是范老师转身就跑,留下茫然的学生迷茫的坐在教室。而后范老师在其博文中说:“即使我的母亲在里面我也不会去……”。其实在这件事情里,我们可以看出,范老师也只是将自己定位于“公民”与“劳动者”,大震时他出于本能的逃跑,而没有转身提醒并组织学生迅速逃离危险的教学楼,再加上范老师的网上言论让其成为众矢之的,网友口诛笔伐,纷纷批评范老师,“范跑跑”这一外号也由此获得。此时,网友代表的大众希望范老师是一名“教育专业人员”,会在危险时刻“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会在学生迷茫时刻指明方向,况且范老师让学生“不要慌,小地震,没事”这固然会让一直“听话”的中国学生真的呆坐教室。
        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发生在2008年,在1997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没有要求教师要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甚至在危险时刻不顾自身安危来抢救学生生命的义务,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才加入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因此我们从教师职业道德这个角度看,大众没有权利来职责范老师的逃命行为。

后来范老师被取消了教师资格,但是就《教师法》对教师的解聘规定来看,范老师并没有满足规定中三条中的一条,故后来教育局对范老师的解聘行为是违反了《教育法》的,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范老师的权利。
        案例三:教师下跪事件
        谭老师在上英语课时制止课上两位下五子棋的同学遭到该同学正面反抗并发生了肢体冲突,在而后的请家长及检讨中谭老师觉得自己以前过于严厉,给全班学生下跪道歉,该事一出也引起一片哗然,支持贬低者都有。其实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谭老师把自己当成了一名“教育专业人员”。他认真“教书”,并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下跪道歉”的行为唤起学生心底的震惊、不安、愧疚,从而希望他们可以认真上课,谭老师想做到“育人”,不过或许方式不恰当。但基于谭老师已经充当严厉角色后的“服软”,他或许自己已经无力管教这群学生了,只希望学生可以好好学习。可是谭老师的“教育专业人员”没了教师的威信,或许还会助长学生之后的课堂不当行为,真的可以做到“教书育人”吗?
        而此时大众的反应,或许更希望谭老师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大众认为,教育乃国之根本,教师是实施教育的人,应当有公职人员该有的威信,认为“一名跪着的老师教不出一群站着的学生”,此时谭老师的下跪希望唤良知的行为无疑是辱没了教师的形象。
        案例四:语文老师“入学教育”
        湖南一语文老师对学生进行“读书是为了自己今后挣大钱,娶漂亮老婆,过美好生活”式的入学教育,包含该言论的论文还获奖,后被人举报,该老师也受到“不能任教”的处罚。在该事件中,该语文老师也是把自己当成一名“教育的专业人员”,他希望学生为自己的未来为努力,引导学生树立“自己而奋斗”的理想,只不过该老师没有将“个人理想”与“国家价值”联系起来,或将造成学生不正确的价值观。但该语文老师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很多人的现实写照,只是不符合大众对教师的完美主义的看法,诚然,此时大众将教师看成了“国家公职人员”,他们认为,教师应当教会学生树立为国家兴旺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可现实却在告诉学生,你读书确实是为了自己有个美好生活。
        其实从杨老师及范老师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没有履行好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但并不能说他们没有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杨老师在整个事件管理不到位,范老师有“中国第一文科教师”称号,我认为他的职业道德还是有的,只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更在乎的是自己的生命。他们俩都把自己看成劳动者,而大众更希望他们是“教育专业人员”。在“教师下跪”及“入学教育”事件中,老师们想将自己看成“教育专业人员”,可因为种种原因做法不够明智,而此时的大众希望他们除了是“教师专业人员”外,还可以是“国家公职人员”。
        从这四个案例或许我们可以看出,教师,正在慢慢成为“校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究其原因,不过是教师的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甚至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的一些正当、合法权力受到威胁,“体罚”、“变相体罚”等束缚着教师的手脚,大众、家长对学生权利的过分解读,也造成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教师正在成为小心翼翼的“工作者”。
        在我看来,教师是一名执行国家公务的复杂、特殊的“劳动者”,但这个劳动者同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成分,至于具体是什么地位,我没有办法下定义或者造一个新名词出来,但是我希望国家可以早日对教师在国家公职人员也好、专业技术人员也好、劳动者也好可以有准确的职业要求与职业定位,让教师行业真正成为教育行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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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张蓉,黄道主.论教师为何不敢惩戒违纪学生——基于“杨不管”事件新闻报道的法理省思[J].教师教育论坛,2017,30(06):25-28.
        [3]徐雷,王颖.公立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发展走向:公私法益交融下的特殊劳动者[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9,18(02):56-63.
        [4]朱近赤,龙敏飞,唐伟,刘玉真.教师下跪引发千层浪[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03):14-16.
        [5]容中逵.中小学教师身份认同构建的基本理路[J].中国教育学刊,2019(0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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