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市政道路工程的投标实践与分析

发表时间:2020/8/5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8期   作者:余旭萍
[导读] 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常用的投标策略,在企业投标中广泛使用。
        摘要: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常用的投标策略,在企业投标中广泛使用。介绍了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分类以及其在工程投标案例中的不同运用。结合在工程后期结算中的实际使用效果,分析了在投标时发掘使用平衡报价策略的机会,以及运用好不平衡报价策略对工程后期结算带来的超额利润,以期在投标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给施工方可借鉴的经验,从而提高中标率和超额利润。
        关键词: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策略;超额利润
        引言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生了巨大变革,投标人需要根据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定额单价、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成本都需要进行报价。由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多样化,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相对复杂,导致在评标过程中难以有效确定工程项目的成本价格。另外,清单计价合同约束和明确了招投标中各方需要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在工程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和清单中的工程量变化风险由招标人承担,而投标报价阶段直到工程竣工结束期间的材料设备价格波动风险需要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提升投标阶段的核心竞争力,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平衡报价就成为工程投标中的有效形式,通过不平衡造价能够为企业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但是采用不平衡报价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需要对不平衡报价进行优化。
        1不平衡报价的概念
        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不平衡报价是在工程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调整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子目、措施项目子目、其他项目子目等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实际表现形式上,以分部分项工程子目(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不平衡报价为主流方式。不平衡报价是清单计价模式改革的衍生品,是投标人的投标技巧,不是违法、违规行为。
        2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原因
        1)在实际的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中,往往会存在许多设计修改、变更等突发事件,这使不平衡报价的采用拥有更多机会。2)在市政工程项目市场中,很多投标人常常会采用低价的方式实现中标,这会导致其利润空间被压缩到极小,最终致使承包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润空间而运用不平衡报价。3)招投标双方往往有着不同的目标,一方为了使投入成本达到最低,一方为了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进而在计价时都会采取有利于自身的方法。4)当前我国调整、结算工程合同的参照依据,主要为承包方的投标报价及经过合理调整的各项工程量清单,随后以竣工验收计价进行最终结算,这极易导致承包方进行较为自由的定价。
        3不平衡报价在工程中的投标策略
        3.1识别不平衡报价
        在正式进行交易之前,招标人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将相关文件的条款全部细化,尽可能地保证评标办法的科学性,这样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识别出不平衡报价行为。对于识别不平衡报价行为,主要的策略如下: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材料价格或综合单价进行评分,以降低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的中标概率。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工料机消耗量的综合单件的详细调整方法,工料机消耗量应当在本地定额规定等招标文件条款的范围内。3.做好相关的市场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材料、人工、设备等因素,尽可能地准确把握相关市场信息,这样一来,才能在价格偏离市场的情况下快速将其识别出来。
        3.2合理控制不平衡报价数量
        在进行工程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需要投标人对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充足的了解。当前的工程建设项目非常复杂,而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使经验非常丰富的投标人也不一定能全部预估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风险。

及时加大对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当一些经济效益比较高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变更的情况,施工企业很有可能无法有效收回原项目中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甚至是一些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另外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时,施工单位需要加大对招标方项目资金控制的预防,在实际的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法,加大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招标方也可以对项目单价进行修改应对施工中的预算不足问题。因此,在进行工程项目的不平衡报价时,需要将不平衡报价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
        3.3加强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确保合同内容得到严格执行。在合同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付款方式、调价方式、变更内容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不能完全按照通用条款。对于招标时未能发现却在施工中发现的不平衡报价,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关于不平衡报价尚缺乏统一意见和相关的明确规定,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工作就必须先确定一个关于不平衡报价的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合同中确定好认定机构,不论任何一项清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变更情况,且该项目报价远低于市场价,则在合同中规定对于该清单以招标价格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当重新组价后若是招标价格仍然高于综合单价,其中的差价应按照合同原价进行扣除;若是招标价格低于综合单价,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填补差价。通过在合同中进行上述规定,进而达到有效防止不平衡报价发生的目的。
        3.4投标标准应为招标条件
        在竞标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应当确保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本质上相符。与此同时,严禁投标企业以随意遗漏或者添加项目的形式展开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的评标小组需要注意,一旦确定竞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本质上并不符合招标文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归到废标行列。因此,为了确保竞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承包方在填写相关清单的时候,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应确保其根据相关标准对清单进行详细、全面地填报。对于明确规定了施工条件的市政项目,评标小组需要确认竞标单位施工计划是否与要求相符,其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随意改动现象,一经发现,应将其归为废标。
        3.5选择方案
        进行报价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工程范围不具有明显界限、条款不清晰、技术要求难以实现这些条件下,在评价风险后,按照原来的招标文件,当上述的条款有变动时,可以降低造价,吸引投标人,这就需要经过有经验的工程师对原来的招标文件认真研究之后做出修改,期待找出更加合理的方案,通过对原方案的报价,与新方案对比后,能实现降低总造价和早期竣工。
        3.6加强材料管理
        目前,在实际进行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材料变更的情况,这就给了施工企业有机可乘,若是施工企业以此对材料进行了不平衡报价,必定会增加建设单位的成本费用。因此,加强材料管理,在招标前对于材料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有充分了解,从而避免后期发生材料变更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在投标市场竞争日趋严重的今天,企业之间博弈的已经不再只局限于技术、设备、资金等硬实力,也取决于企业投标策略和方法的针对性、预见性。只有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剖析,不断提升自我,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姚立忠.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8(34):36.
        [2]杨月琴.关于不平衡报价所带来的影响分析与思考[J].建筑产业,2016(03).
        [3]李春艳.不平衡报价法在水利工程投标中的应用[J].水利发展研究,2017(1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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