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中,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是其中之一。作为第三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湖南省在具体的改革方案中充分体现出了“选择性”的理念,但改革的举措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学生选择性的举措,以及提出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讨论。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选择性;举措;分析
2014年开始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被认为是涉及内容最多、改革力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的一次改革。它不仅是对高考本身的改革,它也是对整个教育系统的整体变革。这些变革是在探索综合评价的高考录取模式,将学考与高考相结合,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了综合性、选择性和过程性。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湖南省向社会发布的《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湖南省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之一,自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学生选择性的举措
(一)扩大学生对考试科目的自主选择权
自高考综合改革实施以来,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是由全国统一高考的3门(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3+X”“3+文综/理综”等),取消传统的文理分科模式,采用“高考科目+学考科目”,即将高考和学考进行组合,设置新型的高考模式。
按照“3+3”的高考科目设置模式,学生在经过高一年级对所有科目的基础学习后,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以及自身对科目学习的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这种新型的高考模式,脱离了“非文即理”的固定模式,让学生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采用合理的赋分方式,确保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性;将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充分展现了考生在其他科目上的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多择优利己的机会[1]。
(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次数
在传统高考中,学生只有一次高考的机会。但在高考综合改革下,增加高考次数也是其中一种较为新型的举措,彻底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选拔方式。在这种改革下,可以很好减轻学生面对高考的压力,避免“一考”中由于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二次考试的学生也可以尝试自我突破,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能力水平的机会。科学合理的选择适合自身特长和优势的科目,根据个人志向、心情爱好等因素,按照爱好程度进行选择;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的科目进行选择;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和特色进行选择[2]。
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学生选择性举措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自主选科与配套的教学组织形式改革引出的问题
在学生进行自主选择考试科目中出现了几十种不同的科目组合,这样的状况在进行教学管理和课程管理中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传统高考模式只分为理科班和文科班都有会固定的科目和班级,但随着高考综合改革,学生可选的科目组合增加,产生了走班制教学模式,但尽管实施走班制,也相应的出现更多新的问题,比如,校内资源配置不足,教师资源结构失衡,技术科目报名人数增多,教师供不应求,班级管理问题等,都需要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实际进行相应的对策[3]。
(二)选考科目赋分制计分方式引出的问题
自主选科目的方式增加的学生自主选择权,但也给考试成绩的统计带来了一定困难:赋分制的实施影响了部分学生的选考科目;赋分制增加了个别考生真实学业水平的难度;采用赋分制也会出现缩小考生之间分数差距的情况等。在追求赋分制相对公平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个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考虑学生个体的不同诉求[4]。
(三)多次高考试机会产生的学业压力和资源浪费问题
高考综合改革虽然去除了“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方式,但在具体实践中,许多教师和学生表示,新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压力;多次高考机会容易导致考试“占位”的现象,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学生的良好素质养成。
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考综合改革的目的是想从根本上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招生模式,在实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中,应该按照国家总体改革方案进行设计,遵守试点先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解决高考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方案,落实改革政策。
参考文献:
[1]乐毅,温莉莉,李文倩.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学生选择性的举措及问题论析——以上海市和浙江省为例[J].高校教育管理,2019,13(4):39-47,79.
[2]王新凤,余丹茜,边新灿.高考综合改革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考试,2020,(5):1-7,15.
[3]邱宁.再论现阶段高考改革的趋势——以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为例[J].教育与考试,2019,(5):14-19.
[4]芮文艳.高考改革背景下对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评价构建研究[J].新课程·下旬,2019,(11):28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