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我县尾巨桉最主要的2种营林技术综合效益进行评估,按照综合性、整周期、货币计量与实物计量相结合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原则,统计分析了每一种技术所需要的综合投入及产生的综合收益,应用向量归一化法和加权求和法得到综合投入和综合收益值。结果表明,营林技术A1投入高于A2,综合收益A1比A2高1倍,每个单位综合投入A1能够带来1.12个单位的固碳综合效益,A2只能带来0.69个单位的综合效益。因此,应当在我县及立地条件类似地区通过技术推广A1,逐步取代林农自行采用的营林方式A2,提高尾巨桉的营林综合效益。
关键词:尾巨桉;2种营林技术;综合效益;评估
前言:当前对森林效益的研究已经不再单纯从经济角度或生态角度开展,而是从综合效益的角度进行评价。但是目前的研究存在的不足,是非常笼统地从一项林业工程或者一个森林大类进行评价。本项研究综合考虑我县尾巨桉人工林的收益和投入,并在以固碳量为生态效益代表时剔除营林技术本身产生的碳排放,评价尾巨桉这一特定树种不同的营林技术的综合效益,从而为推广营林技术的选择提供依据。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项研究对2种营林技术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估。(1)营林技术A1该技术目前正由相关公司实施推广。包括立地选择、苗木品系选择、苗木质量把关、营造密度设计、林地清理、整地、合理设置防洪沟、施基肥和回塘、定植、定植后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和基地管护、采伐等12个过程。(2)营林技术A2该技术为部分林农自行采用,大多数过程与A1相同,关键差别在于定植后管理:A1定植后3年内每年均需抚育除草,A2仅第1年进行;除基肥外,A1定植后第2、3年各追肥1次,而A2没有追肥。减少抚育除草和施肥量可以节约劳动投入和化肥投入,但综合收益却会大幅减少。
1.2研究方法
评估原则(1)综合性原则不仅要综合考虑营林技术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内的总效益,同时也要考虑土地、种苗、劳动力、化肥等在内的综合投入。即以单位综合投入带来的综合收益作为判定营林技术优劣的依据。(2)整周期原则不是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比较不同营林技术的综合收益和综合投入,而是在一个完整的轮伐周期内进行比较。(3)货币计量与实物计量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同一级别的所有指标,若均存在较为成熟的市场,则其货币价值是最理想的评价值,因此可以把各指标货币量之和作为上一级指标的评价值。而对于不存在较为成熟市场的指标,就根据对上一级指标的重要性先确定其权重,用加权平均值作为上一级指标的评价值。若同一级指标既存在可货币化的,又存在不可货币化的,则前者货币化后之和作为一个综合指标,与其他不可货币化的指标的加权评价值作为上一级指标的评价值。(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靠每一种营林措施的指标值和部分通过价格确定的指标权重,主要获取定量数据,其他指标权重则依靠对重要性的定性判断获得。
1.2.1建立各级评估指标及确定指标权重
2种营林技术的总收益和总投入均以1hm2为单位。(1)综合投入除土地外,其他4种投入均存在较为成熟的市场,因此这4种投入采用其货币价值之和作为一个货币化的总指标,与土地非货币化的指标加权平均后作为综合投入的评价值。2011年开发公司统一提供尾巨桉种苗为0.3元/株,地区劳动力价格为50元/工作日,开发公司提供的复合肥的价格为1.62元/kg,0#柴油的平均价格为7.5元/L,因此4种可货币化投入的价格向量为:P=(0.3,50,1.62,7.5)。另外,根据判断,5种投入的重要顺序为:C1﹥C2=C3=C4=C5。若采取三级比例标度的相对比较法,可得非货币化指标C1的权重为0.36,货币化指标C2、C3、C4、C5均为0.16,总指标的权重为0.64,故权重向量为:W=(0.36,0.64)。(2)综合收益一级指标中生态收益和社会收益不存在较为成熟的市场,因此要按照重要性赋权。本次评估主要针对固碳量,而经济收益是技术推广的动力所在,因此一级指标的重要性排序为:B1﹥B2﹥B3。
采取三级比例标度的相对比较法,可得一级指标权重为:W=(0.56,0.33,0.11)。经济收益的两项二级指标均存在较为成熟的市场,因此采用其货币价值作为评价值。2011年地区薪柴平均价格为300元/m3,不同尾径尾巨桉木材价格不同,A1技术措施下的平均尾径较大,平均价格为500元/m3;A2技术措施下的平均尾径较小,平均价格为400元/m3。因此2种营林技术的经济收益的价格向量分别为:PA1=(300,500),PA2=(300,400)。社会收益的二级指标没有成熟的市场存在,因此要按照重要性赋权。根据对农户生计影响的重要性,社会收益的二级指标的重要性排序为:B31=B32。因此,采取三级比例标度的相对比较法可得社会收益的二级指标权重为:W=(0.5,0.5)。
2、结果与分析
2.12种营林技术综合投入与综合收益分析
A2与A1区别在于没有追肥,没有第2、3年的抚育除草,另外由于其材积较小,因此木材、薪柴运输及采伐油锯耗油均较少。A1与A2比较,人工、化肥以及耗油投入均明显增高。这主要是由于林农对未来的收益不够明确,因此自行采用的技术在投入倾向上偏保守,是典型的粗放型营林。反之,公司推广的技术则显得更为集约。(2)综合收益根据相关公司经过多年的统计数据可知,采用营林技术A1每公顷主伐时可获得120m3材积,即公式(3)中Q×V=120m3,本项评估采用该经验数据。通过对采用营林技术A2的样地进行实测,得到平均胸径为9.75cm,平均高为9.25m,查询桉树二元材积表可得单株材积V为0.034m3;据统计,样地每公顷林木株数Q约为1500,因此Q×V=51m3。根据国家和IPCC碳计量参数规定的缺省值桉树木材密度WD=0.578tDM·m-3;生物量扩展因子BEF=1.48;2种技术每公顷材积均小于125m3,按照规定的缺省值,此时亚热带树木平均根茎比R=0.2;亚热带树木平局含碳量CF=0.47DM-1;施用化肥的NH3和NOx的挥发比例Frac为0.1;氮肥施用N2O排放因子EF为0.01;N2O全球增温潜势GWPN2O为310。另已知每千克柴油燃烧排放3.1863kgCO2,按当地一般使用密度为0.84kg/L的0#柴油计算,可得EFd=2.68kg。根据当地经验,桉树薪柴产出一般为木材产出的5.26%。根据净固碳量计量模型、上述相关参数可计算得出2种营林模式的净固碳量、木材以及薪柴收益,就业与能力建设收益由当地相关专家估计。
2.2固碳综合效益评估
综合投入和综合收益的初始指标值均按向量归一化进行规范,即若xij为初始指标值,yij为规范后指标值,则:yij=xij/(∑xij2)1/2(7)。规范化后的指标值通过与价格向量或权重向量加权求和后得到上一级指标评价值,最后用综合收益评价值与综合投入评价值的比率来评估2种营林技术的综合效益。营林技术A1每个单位综合投入能够带来1.12个单位的固碳综合效益,而A2每单位综合投入能够带来0.69个单位的综合效益,由于2种营林技术的综合投入和综合效益都采用了无量纲化的处理,故具有可比性。
结语:
本项研究系统评估了我县尾巨桉最常见的2种营林技术的综合效益,利用单位综合投入能带来的综合收益作为综合效益的评估依据,特别是针对生态效益中的森林固碳量,剔除了由于化肥和燃油机械使用带来的碳排放,因此评估结果具有较强可靠性。根据最终评估结果,营林技术A1的综合效益明显高于A2,即从营林效率角度讲,应当在我县及立地条件类似地区通过技术推广A1,逐步取代林农自行采用的营林方式A2,提高尾巨桉的营林综合效益。由于本项研究采用了货币计量与实物计量相结合的原则,而可货币化的投入和收益的价格会随市场变化,使得次级指标对上级指标的影响程度也随之变化,进而影响评估结果。因此,需要根据这些指标的市场价格变化重新评估。另外,要注意确定推广营林技术A1的空间界限,即考虑大面积纯林可能带来林分本身抵御灾害能力下降的情况,这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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