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军事法建设现状分析

发表时间:2020/8/1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8期   作者:拉森岗杰 邱忠寿 旦增旺扎
[导读] 军事法的建设关乎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军事法的建设关乎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加强国家国防及国家利益,保障我国一系列军事制度的建设和维护。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党和人民对于军事经济,军事训练,军事纪律等法规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因此加快完善我国军事法的建设,提高军事法在我国的影响范围以及地位,让军事法成为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支柱。本文主要讲述的是我国军事法建设的现状,希望通过简单的介绍可以让大众更加了解军事法的制度,从而逐渐完善军事法的体系。
        关键词:军事法;建设;现状
        1.前言
        军事制度为我国的军事建设、军事地位增添力量,是提高我国影响力,维持大国形象,保障党和人民安全的根本途径。我国目前通过国防和军事建设,加强军事法的各种法律规范,提高军事法在我国各项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与过去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相比,如今的军事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为建国以来最主要的军事制度,但由于军事法成立时间尚短,在诸多方面仍然需要改进,对于调节军事社会关系与合理调控军事权的相关规定仍需完善,这两方面成为我国目前军事法主要的发展方向之一。
        2.军事法的地位
        军事法主要包括军事纪律法规、军事训练法规、军事人事法规、军事经济法规等。军事法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不可缺少,是国家力量的标杆。从古至今接连不断的领土纠纷,边界纠纷,人口纠纷等战争冲垮了一个又一个国家的防护体系,每个国家为保证自身的长治久安,都逐渐建立了属于本国的军队和国防,从而在战争中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随着军队和国防制度应运而生的军事法为管理各国军队和国防制度而开始运行,保证在遇到战乱和纠纷时能够按照制度、法令、规范行事,保障人民和社会长治久安。
        军事法的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可以帮助国家军队和国防更好地行使自身的职责和权利,我国国家权利体系由四个机关共同组成,分别是国务院、中央军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行使行政权、军事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四种权利在我国分别有四种单独的机构管理和完善,地位平等,权利相当,相互分离,但又密不可分,从而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了独特的军事法制度。
        3.军事法的立法体制.
        从开始建设军事法开始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来支撑军事法的覆盖范围,为我国军事法治体系贡献力量。从1997年颁布的《国防法》开始到《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立法法》的颁布为止,整个军事法的建设规模循序渐进,逐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国家、军队、人民需要行使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不同军区、军种所需要行驶的职责,大力保证了我国军事制度的顺利实施,从制定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受到社会的监督,从而保证我国军事法体系的建设能够有一个良性循环,为未来的长治久安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4.军事法的理论支撑
        由于我国历史条件的制约,军事法的发展在一开始就落后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导致我国军事法的相关研究还不够完善。对于许多具体的实践措施还有待实际运用。但我国许多学者如张友漁先生等都鞠躬尽瘁,为我国军事法的建设贡献了力量并且先后出版了许多书籍,从而支撑我国军事法的理论体系。随着军事法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军事法也跻身成为我国高校内的一枝独立学科,并陆续在全国高校内推广,成为高校学生的主要学习内容之一。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让学生学习先进的军事法体系,还可以提高自身对于军事法的认识和见解,为国家的国防制度和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随着军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书籍也推陈出新,如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军事法学等都指出了我国目前军事法的体系制度,目前主要分为国防、军事行政、国际安全和武装冲突四类,这四类也是我国需要重点关注和防范的国家现状。
        5.我国军事法建设现状
        5.1明确方针制度,建设法制体系
        军事法的法治体系和各项方针制度越明确,才越能保证军事法制度在我国的顺利实行。随着军事法制度在我国的不断确立,党和中央也明确地指出了军事法的各项政策以及在国家国防和军事体系的法治地位,并逐渐确立了新型的军事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军,依法治国,依法护国是我国建设军事法的主要目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建设,我国军事法的内容也得到了广泛的充实,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制定的97部关于军事法规,其中所涉及的军事法相关规章数目超过3000件,并依旧在不断的细化当中,因此军事法对于我国军事发展十分重要,不容忽视。
        5.2覆盖范围广
        随着我国军事法各项规章制度和体系的不断完善,其涉及的相关方面也得到了补充和发展,目前我国军事法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并且规模宏大。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军事法规上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以及《军事训练条例》等,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面之间的法律制度,相互联系又有着独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共同形成了我国目前完善的军事法制度,成为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壁垒。
        5.3以宪法为根基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以宪法为根基作为指导而制定的,宪法的覆盖面积也非常广,涉及诸多方面。因此依托宪法而建立起来的军事法,涉及国防科技,行政教育,军人等合法权益和利益,受到军事法的制约和保护,同样也受到宪法的制约和保护,相当于给予我国国家军事法治体系双重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
        5.4各法律体系相互交融,和谐发展
        我国不仅仅只有军事法,还有其他法律制度如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制度之间和谐统一,共同构成了我国目前的法治体系,但军事法是保证国家安全的壁垒,通过军事法相关制度可以调动我国的一武装力量和国防资源。同时通过军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兵役制度,不同法律之间的发展构成了相互交融,和谐互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6.结语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军事法治体系,依据不同的国情和国家发展现状,形成了不同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我国要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军事法的建设,完善国防和军事制度提高党和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优化生活环境,创造更加美好的中国社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创造一个美好的发展环境,中国终将走向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简论军事法的新维度[J].周健,段作瑞.知与行.2015(04)
        [2]军事法规体系建设研究[J].田苗.边疆经济与文化.2015(07)

作者简介:
拉森岗杰(1996-12-17),男,藏族,籍贯: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邱忠寿(1998-12-17),男,汉族,籍贯:云南省昆明市。
旦增旺扎(1999-04-23),男,藏族,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军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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