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主学习,区别于他主学习,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地进行知识建构,掌握科学方法,进行能动的、有选择的学习活动。自主学习的核心就是学生的自主性。自主学习对于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具有重要的作用。美术欣赏,评述是美术学习的基础,美术欣赏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美术欣赏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初中美术;欣赏教学;学生自主性;教学探索
引言
在初中美术欣赏课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很有必要。学生只有积极投入到欣赏课的学习中,才能不断深化对相关作品的理解与体验,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欣赏水平与审美素养。教师应当给欣赏课的教学营造出更为轻松与开放的学习环境,让学生能够更积极地投入到作品的赏析中来,并且在自主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美术作品鉴赏能力。
一、美术欣赏教学中实施自主性学习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学生能力的提升
自主性学习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应该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保持多样性。然而在美术教学中,自主性学习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它可以让学生在欣赏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不足,选择自己擅长的方面,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自己喜欢的领域。
(二)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的核心任务就是为了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美术欣赏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将自己的理解能力转换为动手能力,通过自主性学习,可以有效地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在画板上表达出来。学生们还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总结相应的知识,了解作品的真正内涵,从而开始动手实践,形成对艺术最直观的感受,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学生自主性学习的策略
(一)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自主性学习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因此,教师需有此意识,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以学生作为主体,鼓励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良好的刺激其积极性,在实践中加强自主学习能力。与传统的知识教学相比,欣赏课的教学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学生感知与体验作品是欣赏课教学的重点内容,以学生感受能力、审美素养的提升作为教学的目标。教师可在课前安排学生进行相关资料、素材的查找,并进行材料的汇总与制作,以多媒体的形式在课堂教学时展现出来,通过小组探究的方式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使学生自主学习,发挥自主性学习的优势。
(二)适当延伸赏析空间
学生的自主学习需要广阔的赏析空间,因此,在赏析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受限于课本知识,而是将赏析的范畴与内容不断的拓宽,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条件。教师可将教材内容的讲解作为基础,在完成教材内容的讲解后适当的进行延伸,使学生的视野得到拓展,提升其知识范畴。与此同时,教师可设置形式多样的任务,并将任务安排给学生,促使学生在课后自主探究,自主学习相关的创作背景与作品资料,通过自主探究、自主学习,对作品产生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
(三)注重教师队伍的选拔和培养
教师是学生获取知识的第一渠道,如果教师能掌握优异的教学方法,学生必定会从课堂之上收获许多;如果教师难以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很好地传输给学生,再有资质的学生也无法从课堂之上学习到知识,更不可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学校要定期对美术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方式等方面的素质进行培训。一方面,学校可以组织相关美术教师参加交流学习,向更专业的机构、学校学习。另一方面,美术教师应该多参加各种画展等艺术展览,以此提升自身的鉴赏水平,学习他人的绘画技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教学工作,新课标对美术教师提出了新要求,这就需要美术教师加强自身的素体提升、提高自己的执教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改变以往的传统方式,把自己所掌握的教学知识在学生中进行实践并学以致用,让学生参与到课堂当中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四)增加学生学习美术的渠道
在美术教学过程中,传统的教学方式已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需求,教师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积极应用各类新型教学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渠道,让学生从多角度、多方面认识美术,从而提高学生的认知度、兴趣度。在现阶段美术教学过程中,网络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渠道之一,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网络第一时间查询到自己关注的信息、所需的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在学习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同样,教师的教学方式也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可以在课堂之上利用多媒体设备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相关的知识。同时,音频、视频的应用也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增加课堂效果,发挥一定的作用。
结束语:
自主性学习是科学的教学方法,是促使学生主动学习的有效策略,学生的自主性是其核心内容,学生自我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可持续发展是这一教学策略的目的所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应用这一方法,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优化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刘年.初中美术欣赏教学中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教学探索[J].中华少年.科学家,2017:212-213.
[2]刘年.初中美术欣赏教学中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教学探索[J].孩子天地,2017,000(007):P.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