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体系

发表时间:2020/8/13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12期   作者:孙兴飞
[导读] 构建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体系

         摘要:构建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体系,应以习主席强军兴军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上车能驾驶、下车能战斗、作风过硬的军车驾驶员培训目标,以国家军队相关法规、政策为基本依据,向战场实战聚焦、向军民融合发力,构建“军地共训、分段接续、递进升级”的“1+1”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模式,确定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的部队类型,完善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合力推进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深入发展。
         关键词:国防交通;军民融合;军队汽车驾驶员培训
         引言
         开展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评价工作,主要是认证和评价汽车驾驶员的工作能力,并且对职业能力鉴定开展评价、指导以及监控工作。需要对质量监督评估标准和要素进行统一,构建完善的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评价体系,进而促进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1思路与原则
         以习主席新时期强军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汽车驾驶员战斗力为根本目的,以国家军队相关法规、政策为基本依据,紧紧围绕实现上车能驾驶、下车能战斗、作风过硬的军车驾驶员培训目标,向战场实战聚焦、向军民融合发力,科学探索陆军汽车驾驶员新训军民融合培训的特点与规律,按照“法规保证、军地共育、合同约束、合作双赢”的思路,遵循“兼顾军事经济效益、体现规范操作易行、实现军地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制度保障、从严管训”,构建陆军汽车驾驶员新训军民融合培训模式。
         1)着眼军事效益,考虑经济效益。陆军汽车驾驶员新训模式的构建首先要考虑军队的性质和特点,必须着眼能打胜仗的根本职能,紧紧围绕未来作战方向和战场保障任务,努力提高与部队装备相配套的各种专有车辆、特种车辆驾驶技能培训水平以及战时运输勤务综合保障能力,缩短新驾驶员部队岗位适应期,解决驾驶员供需矛盾,提升部队战斗力。在模式构建时,需具备以下条件:无须陆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无须地方驾驶培训机构投入大量经费改扩建场地、增加教练力量,就能培养符合陆军需要的驾驶员;同时减少占用部队普通车辆兵员,将减下来的编制用于发展新型作战力量,空出来的场地用于军事训练,提高军事经济效益。
         2)坚持军地融合,实现合作共赢。在陆军部队与地方驾校汽车驾驶员融合培训过程中,要形成通畅的信息环境、良好的军地关系、公平的竞争制度、健康的培训风气,来对接需求、有效衔接、协调沟通、跟踪反馈,营造一个能激发培训潜能、适应军民深度融合的氛围。一方面,既能调动地方驾驶培训机构踊跃承担陆军汽车驾驶员新训任务的积极性,为实现“民拥军”提供平台,又能使其从培训任务中获得可观经费,为其增加经济效益提供契机;另一方面,陆军利用地方驾驶培训机构丰富的资源培训新训驾驶员,压缩非作战部队编制、人员,充实作战部队编成,减少驾驶训练场地建设经费投入,降低新训驾驶员培训成本,提高军费使用效益,实现减员增效,提升战斗力、保障力。
         2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模式
         (一)“1+1”,就是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培训任务由军地双方采取“1+1”的方式共同完成。其中,“前1”是指利用地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的基础技能,通过地方车管所考核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后1”是指利用军队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新训汽车驾驶员的专业技能、战术能力,通过部队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后发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
         (二)分段接续,是指将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划分成两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由地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汽车基础驾驶、车辆维护保养以及故障排除等军民通用基础技能;第二个阶段,以任务下达的方式,由军队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战地驾驶、车辆勤务、运输勤务、防卫战术、车辆应急抢修等军队特有专业技能、战术能力。第二个阶段须待第一个阶段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两个阶段全部考核合格后编配上岗。


         (三)递进升级,是指由地方驾驶培训机构从一个新训汽车驾驶员培训成为一个合格汽车驾驶员,再由军队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成为一个合格的军车驾驶员、战斗员,遵循着由低、中、高三级递进的战斗力形成规律。因此,递进升级是指采取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方式方法,分层、分级实施普训普考—补差补考—升级达优,在螺旋上升中锻造新训汽车驾驶员的基础技能、专业技能、战术能力,使其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具备战斗能力的军车驾驶员。
         3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的运行机制
         3.1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
         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一般有鉴定站、鉴定中心两级。鉴定中心一般都设立在各大单位,并且可以对鉴定站的工作给予一定指导。鉴定站一般都是有条件的单位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建立的,其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鉴定站才可以获得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以及站标牌。
         3.2融合需求对接机制
         建立健全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需求对接机制,对军队新训驾驶员培训需求生成提报、需求论证评估、需求调整反馈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利用网络手段,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方法,搭建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信息平台,建设军队新训汽车驾驶员培训需求信息库和地方驾驶培训机构承训能力信息库,适时发布军队新训驾驶员培训需求和地方驾驶培训机构资源信息,确保军地双方“需求有人提、提出有人接、接完有人干”。
         3.3监督反馈机制
         陆军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是一个“目标、计划、控制、考核、反馈、再目标、再计划、再控制、再考核、再反馈……”的闭环模式,应在部队和地方的各级、各类人员之间形成全空间、全过程、全闭环的信息回路,通过往复沟通反馈,不断提升训练质量。一是训练过程反馈机制,部队对训练课目、训练程序、训练方法、训练成效及时进行监督反馈,不断改进组训模式;二是考核验收反馈机制,部队对培训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各阶段训练考核结果,及时监督反馈,不断提高训练质量;三是跟踪调查反馈机制,调查培训学兵、部队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部队用人单位,跟踪培训驾驶员部队适应情况,不断改进融合培训模式。
         3.4沟通协调机制
         迅捷、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够提高陆军新训汽车驾驶员军民融合培训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沟通协调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员额、培训时限、教学训练力量配置、培训场地器材保障以及培训生活保障等;二是沟通协调训练进度,包括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新训汽车驾驶员的训练状况、训练计划的变更调整等;三是沟通协调情况处置,包括突发情况的处置原则和步骤方法、公布情况处置结果的范围、突发情况的保密事项;四是沟通协调训练考核,包括汽车驾驶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或路线)、组织实施方法步骤、考核评估、驾驶证核发等。
         结语
         军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鉴定质量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了解影响鉴定质量的一些要素,并且构建完善的质量要素评价体系,以便提高鉴定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于川信,周建平.军民融合与战略发展(上下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2.
         [2]段鹏飞.浅谈军车驾驶员培训社会化保障的初步设想[J].军用汽车,2014(2):53-54.
         [3]唐建明,彭云路.对军民融合式军车驾驶员培训的几点思考[J].军用汽车,2016(2):19-20.
作者简介:孙兴飞,身份证号码:23210319780208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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