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0/8/1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3月第8期   作者:彭丽妮
[导读]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也让城市的建设步伐变得更快,不过这些繁荣发展的背后还有着一些隐患,随着城市的发展,污水排放越来越多,这对我国的水资源以及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因为我国城市污水治理的观念以及技术都比较落后,在治理中存在种种问题,亟须尽快解决。现代社会因为高速发展的需要,对水资源的消耗也在不断变大,不仅如此,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因素都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污水排放可以说是其中的主要因素,其不仅对水资源造成污染,还会对人体的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各地区政府需要为污水治理拓展更多的经费来源,不仅如此,还需要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等,通过大量的举措,才能确保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从而改善我国城市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污水治理;对策探析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渐加快,城市水资源污染已越来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环境问题。由于受到落后的污水治理理念和技术的制约,我国的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仍有许多问题和矛盾需要解决,因此,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城市污水治理的体制建设、技术创新、生产管理等工作,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利条件。

        一、城市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污水治理问题
        1.1污水治理体制建设问题
        我国许多城市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污水处理厂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正常运营,部分污水处理厂虽己建成半年、甚至一年之久却仍未投入运行使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下,甚至是无法维持正常运营。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将污水治理问题纳入城市总体管理规划中,没有建立相应的污水治理管理机制,导致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无法全面、系统地开展。
        1.2在环境保护与污水处理等方面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
        在城市的污水治理问题中,还没有出台较为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章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漏洞,无法保证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污水治理的难度加大。许多企业和个人抓住法律的漏洞得以逃脱繁重的污水处理费用。因此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当前城市污水治理的必要前提条件。
        1.3污水排放量的日益增长
        经济快速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经济发展的背后是以环境的牺牲作为代价的。在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污水问题俨然己经成为危害城市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工业的大力发展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经济保障,而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与工厂的数量爆炸式增长,接踵而至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渐渐成为危害城市环境的主要因素。
        据调查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5%的工业废水和80%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入水域中。据环保相关部门监测,目前全国大大小小的城镇每天至少产生1.3亿吨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水体。究其原因是由于城市中的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污水处理技术有待提高。
        1.4污水治理经费的筹集问题
        地方政府机构缺乏对污水的管理经验,未向污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征收污水治理费用,即使收取了,也远达不到污水治理费用的基本标准。有些城市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巨大,但地方财政拨款却支持无法满足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成本需求,导致治理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停滞不前,造成恶性循环。

        二、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措施
        2.1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应结合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所有河流入海,广泛收集生活中的污水处理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向科学、快速反应应急水污染治理。

与此同时,在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中,要坚决秉承“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纳入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污水治理管理机制,对于水资源污染现象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污水排放监管,督促他们及时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和污水处理技术,如果其污水处理项目不合格,做出纠正,整改不合格的,将责令关闭其生产。
        2.2加强生产运营监管
        地方政府生产经营机构必须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污水排放标准对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对造成严重水污染的企业,必须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排放标准和城市经济发展的相关许可制度,协调污水处理之间的关系,鼓励企业对污水的严格控制给予奖励,对严重的不合格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强制关闭。
        2.3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
        为严防新建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凡是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凡是新建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先行环评,否则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执照。“四不批准”和“三不准确”的要求应在项目批准中严格执行。“四不”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项目组,超过当地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不符合项目集团的污染控制措施,不符合环境规划和合理的产业布局。“三不”不允许国家禁止项目,不污染转让,落后技术,污染低,能源密集,项目效益不允许,以控制新污染源。
        2.4确保饮用水安全
        重要的是要确保各专门机构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多种管理和随机钻井的发生。妥善规划和规范垃圾卫生填埋、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消除污染隐患。根据国家规定,在地下水源和地表水的取水口附近设置保护区,逐步消除各种污染源,使群众能够“饮用洁净水”。
        2.5拓展污水治理经费来源
        城市污水处理的顺利发展离不开充足的污水处理资金,地方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治理资金来源。一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政府房屋及水务管理单位应增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以确保污水处理的应用。为加强对污水和污泥处理企业运营的监管,对污水排放量远远超过工厂的指标数据,企业应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的收集,以弥补污水处理的不足。第二,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的宣传和指导。加强污水处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响应社会关切,促进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正确引导舆论,增强节约用水意识。第三,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供水企业应当实行收费公开展示制度。换发局应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的执行,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违法定价行为,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污水治理是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城市环境管理部门和水资源保护机构必须将污水治理作为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提高污水治理管理效率,加大对水资源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污水治理手段,全面推行城市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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