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件笔记检验,是一种通过当前的技术手段来侦查当事人的笔迹的一种方法,但是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改变自己的笔迹,进而去模仿当事人的笔迹。签字笔迹是保证文件盒里有效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犯罪嫌疑人故意去模仿当事人的笔迹,对原有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改变了原有的合约条件。对当事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因此,我们要提高检验文件笔迹的真实性手段,努力提高此方面的科学技术。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司法鉴定文件检验中伪装笔迹检验的鉴别与方法进行了综合的分析。
关键词:司法鉴定;文件检验;伪装笔迹检验;鉴别与方法
引言
如今,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而司法工作遵循严谨细致,检验鉴定人员通过笔迹的概貌特征、写法特征、错别字特征、搭配比例特征、笔顺特征等,全方位地分析笔迹的同一性,而只有笔迹特征重复出现且稳定才具备鉴定条件。鉴定人员要正确识别伪装笔迹,合理评估嫌疑人的背景和教育程度,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性。
1笔迹检验特点
笔迹检验在我国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是我国古代象征权力地位印章以及古董字画的重要途径之一,笔迹检验的基本特点是通过对比不同的笔迹来发现每一个人写字时的特点,通过对不同笔迹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哪些是由一个人写成的。对于每个人来说,写字的习惯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每一个人的笔迹相较于其他人来说,也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要想使这个鉴定精准无误,就必须要找到每一个笔记的不同点,了解一个人的写字特点,笔记检验的历史悠久,在我国乃至世界笔迹检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门学问,要想使笔迹鉴定更加准确,真实无误,鉴定人员就必须要掌握笔迹鉴定的相关知识,熟记检验方法,尽力做到精准检验,保证当事人的财产安全问题。
2伪装笔迹的分类
2.1降低书写水平
在一些伪造笔迹当中,伪造者常常将伪造笔迹写得工工整整,呆板生硬,就像每一个人最初学写字那样,横就是横,竖就是竖,显得十分拘谨,就如同小学生在田字本上写字那样,没有连贯性,故意掩饰当事人的写字特点,掩盖其原有的笔迹和笔锋。
2.2改变字体形态
因为每个人的写字习惯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每个人的自己的形态也会各不相同,有的人喜欢写工整的楷书,有的人喜欢浮夸有气势的行书,而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改变自身原有的笔迹,竟然去伪装当事人的笔迹,通过改变力度字体的形态以及收笔的情况来改变字体,做到尽力模仿当事人。
2.3改变字体结构
中华汉字历史悠久,内容深不可测,汉字结构更是多种多样,违法人员通过改变汉字偏旁部首的大小,以及汉字之间相互结合和松散和紧密程度,来模仿当事人的写字特点,改变字体结构。
2.4改变用笔方式
当然,犯罪嫌疑人在书写的过程中也有意的,掩盖自身原来的书写特点,因为犯罪嫌疑人也怕模防别人笔迹的过程中被抓到。所以他们有些人会改变用笔的方式,比如跳着写字,将纸张颠倒过来写字,或者用倒插笔的方式,还有一些我们采用左手写字。用这些改变用笔方式的方法来掩饰自身的笔记特点。这样写出来的字往往写字笔画较轻,字形字体十分呆板。笔记整体看起来也是松松散散。
3司法鉴定文件检验中伪装笔迹检验的鉴别与方法
3.1关注可疑样本字迹是否书写习惯多样性的正常反映
在可疑的样本自己当中,我们一般能够发现多种形态的字体,这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长期模仿别人的笔迹时,导致自己的写字特点发生了改变,所以在司法鉴定文件检验当中,我们一定要多观察是否存在这些可疑的字迹,在正常的自己篇幅当中,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字写字的特点大多一致,而不正常的平伏当中一句话里可能就包含多种字体,一般犯罪嫌疑人是很难模仿整个篇幅的字体的,所以在这种大篇幅样本字迹当中一定会发生漏洞。在数学过程中写字的速度,下笔的轻重,都会对自己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在这些为劣的笔迹当中,一般的写字速度都会放慢,下笔会比正常的下笔轻一些,如果同一个人,同一篇幅当中出现了不同深浅的笔迹,以及速度快慢不一,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着重的检查这个笔迹的真伪性了。假的笔迹往往是经不住考验的。只要我们细心的去观察,认真的去探索整个篇幅当中的写字特点,我们就会从犯罪嫌疑人的笔迹当中发现漏洞,让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避免犯罪嫌疑人通过笔记模仿,对当事人的财富进行敲诈勒索,条款威胁。
3.2关注改变字形伪装笔迹
犯罪嫌疑人的写字特点往往是比较慢的,而且字体会显现出大小不一的特点,很多时候他们故意把字写得很工整,来掩饰当事人的写字形态,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些错别字,他们故意把一些偏旁和部首写错,在运笔和收笔的过程中,速度往往也会很慢,只要仔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自行搭配是不够精准的,了解这些作案手段,检验人员就能够十分精确的检验出哪些字体是通过伪造来写成的。
3.3破坏字的结构伪装笔迹
破坏字的结构进而去伪装自的结构,这是犯罪嫌疑人最常用的模仿笔迹的手段,虽然他的级别是十分低级的,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有事十分有效的,他们故意说小个别笔画的长短,改变一些偏旁部首的大小,实际的整体形态略显奇怪。从整体上看就会发现,笔迹发生了明显变化,与正常的笔迹有很大的区别,而且在运笔的过程中,笔锋十分浮夸。很容易让人察觉其中的猫腻。
3.4左手伪装笔迹
用左手去伪装笔迹,也是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去敲诈当事人的一些常用作案手段,用左手伪装自己可以很好的掩饰自己的字迹特点。这些笔记最常见于传单匿名信以及标语当中,通过这种匿名的方法去污蔑,恐吓其他当事人。这些字体的形态,是十分低级的,由于是左手运笔,所以我的的整体结构与右手的向右倾斜的方向是不一样,这些字体往往表现于向左上方倾斜,字的整体间架结构不协调,字与字之间的间距也是大小不一,字和字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习惯用右手写字,所以左手写出来的字字迹会更清,相比较于右手的力度来说,还是十分欠缺的。其次就是发运笔的过程中,一些竖勾和弯勾的地方,因为左手的不熟练度,有时会导致这些句用左手的时候会打反,嫌疑人在模仿的过程中会在这里停顿,因此,这里的速度就会慢下来。此外,在这些模仿当中也会出现很严重的机械性特点,他们只是机械的,我左手去模仿原有的字体,而一些横竖就会写不直,有时候稍稍的略显颤抖。严重到时候甚至会呈现锯齿状,一些字甚至比小学生写的还要差,就像幼儿园的学生,刚开始写字那样,松松垮垮,一点也不熟练,甚至经常还会有出现很多的错别字。
结束语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案件的发生也越来越多,为有效保证案件侦查、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有必要重视司法工作中的文件检验,并对笔迹检验有全面且深刻的了解,针对于笔迹鉴定等各类鉴定结论,打破上下级之分的认知模式,着重归属于正确错误与否方面来,落实鉴定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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