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PP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中运用的优势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0/8/18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6卷11期   作者:罗应东
[导读]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实施污水处理项目适合的方式之一
        【摘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实施污水处理项目适合的方式之一,在实施污水处理项目中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是也有许多关键的工作需要把控,本文在分析PPP模式在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营中的运用优势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ppp模式;运营;一体化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其模式主要体现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并维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而其中,污水处理项目是采用PPP模式实施最适合的项目之一。为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部分地区或者城镇通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实现区域污水处理厂建、管、运一体化,以此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后期的专业化运营的目的。应该说,PPP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中具有突出的优势,但是在运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结合部分县市已经开展的PPP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分析相关的优势和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PPP模式实施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优势
          (一)PPP“建、管、运”一体化运营,有利于加快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而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污水处理的相关规划,城镇要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尤其对于大量的建制镇,在短时间内,要实现每一个镇区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庞大的项目建设资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比较大,而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能大幅减轻政府财政圧力,实现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因此,PPP模式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的同时,也能适应我国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一)PPP“建、管、运”一体化运营,有利于提高污染物削减效率
        目前,许多地区绝大部分城镇的污水厂和污水管网分开维护和运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相对规范,但是,污水管网的管理维护力度较弱,导致污水管网收集效能较低,主要体现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低,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远低于设计水质,但是目前通常采取的付费方式是按量付费,因此,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营效益和环境效益均未充分发挥。采用PPP“建、管、运”一体化运营,选址厂网一体化建设和管理,避免厂、网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相互“扯皮”现象,通过明确责任和目标,有利于把控污水管网前端的建设质量,有利于提高污水管网的收集效能,为按质按效的付费方式打下基础,同时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削减效率。
   (三)采取专业化运营,有利于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益
        目前,部分污水处理厂设施仍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管理,专业人才较少,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运营不稳定,运行效能不高,少数污水处理厂甚至故障频繁,直接影响到出水水质的稳定性。而在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下,污水处理设施通常是交给具有较为丰富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的公司运营管理,政府部门通过监管能充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环境效益。
        (四)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有利于污水处理工作的持续推进。
        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将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政府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和付费条件要求运营单位在获得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污水处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要求不断提高的工作,在该模式下,政府部门和运营公司通过良性的市场“博弈”,政府部门不仅仅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促使运营管理单位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二、PPP“建、管、运”一体化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工作推进的建议
        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有突出的优点,运用也越来越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导致比如建设规模欠合理,建设规模远大于实际需要规模,污水处理工艺欠合理,建设质量把控力度不足,社会资本方的实际利润偏高而政府财政压力偏大等情况,或者社会资本在守约的情况下不能获得合理、稳定的回报等不可持续情况,因此,PPP模式的运用要谨慎、相关方案要科学研究和判断。结合运用现状,提出的建议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可研报告要科学合理
        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项目的可研报告所确定的规模、工艺及相关经济财务数据指标对后面编制实施方案十分重要,也是后续签订相关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可研报告需站在独立、科学、客观的角度,通过经济技术比选确定污水处理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
(二)《PPP实施方案》要科学、专业和可行
        《实施方案》界定了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资本方的一系列权利、义务、职责以及回报机制、调价机制、边界条件、财务测算、收益率等重要内容。作为政府监管部门需要购买到优质的服务,作为企业需要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因此,专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能充分保护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后续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推动。在《PPP实施方案》中需重点研究基础水量、回报机制、财务测算、调价机制等关键内容。
        (二)《PPP实施方案》要能充分适应污水处理工作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
        国家对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要求在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工作的工作重心从“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量”的建设逐步过度到今后“质”和效能的提高的转变,比如,2019年4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文件就对污水管网的收集浓度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另外,“十四五”以高质量建设作为主要基调,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均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今后工作转变的方面,提前在相关约定中进行相应说明,并考虑实施的可行性。
        (三)政府部门在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下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是该模式获得成功的关键
        社会资本方身份上还是企业,企业除了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外,还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该模式下,能否完全遵守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则、以及执行得好坏,政府的监管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比如污水处理实际进水量达不到“基本水量”,是合理的阶段性现象还是污水收集管网存在工程性问题,污水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是运营管理问题还是污水处理工艺自身的局限,相关的财务指标是在合理范围内还是有超出企业的合理利润,这都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科学研究判断,并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三、总结
        总的来说,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有效推进了污水处理工作,尤其在项目的建设上优势明显,能缓解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该模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但是针对运营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污水管网收集水质浓度不高、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无规范的水质监测系统,付费方式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等不一致等情况,需要在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和合同体系中进行约定。因此,PPP“建、管、运”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营上有一些突出的优点,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才能充分发挥出其优势,有效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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