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言区是幼儿园区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区活动的实施需要教师创造一个适宜的语言环境,投放多种材料,引导幼儿借助材料,积累语言、应用语言,发展语言能力。从目前幼儿园大班语言活动区的实施情况来看,存在着与这一要求相悖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析幼儿园大班语言区活动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探讨解决策略。
关键词:幼儿园;大班;语言活动;创设问题;解决策略
语言区是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基本设置之一。它的组织不仅可以弥补传统集体教育中统一教学的不足,还可以使幼儿获得有针对性的指导,实现语言能力发展。然而目前幼儿园大班语言区活动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固有问题,影响语言活动的有效实施。对此,在本文中,我将分析现存问题,提出接解决策略,帮助一线幼儿教师有效地创设大班语言区活动。
一、幼儿园大班语言活动区创设问题
随着年龄的增长,大班幼儿的大脑功能在不断发展,同时他们的抽象思维能力也在不断发展。在自我发展的情况下,他们需要使用更简单的语言与他人互动。基于此,一些教师在开展语言区活动的时候,在教室墙壁上粘贴了有趣的文字和图片,在图书角放置了各种绘本。然而,在语言区活动中,主动参与的幼儿越来越少,愿意与教师互动的幼儿越来越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语言区活动变成了摆设。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观察大班幼儿参与语言区活动的时候,我发现,此阶段幼儿对挑战性学习活动有浓厚的兴趣。此外,在长期的语言学习中,他们可以能准确地说普通话,语言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他们的听力能力不尽如人意,且没有养成良好的读听习惯。教师在组织语言区活动时,却忽视大班幼儿的语言发展情况,没有立足幼儿的最近发展区提供语言材料,也没有有效地创设语言情境,由此加重幼儿语言学习不足。而且,在创设语言区活动时,教师没能与幼儿积极互动,导致幼儿在缺乏说话机会的情况下,难以实现语言能力发展
二、幼儿园大班语言活动区创设对策
立足以上提到的幼儿园大班语言活动区存在的读听问题、情境问题等,我在组织语言区活动的时候,尝试利用以下策略解决问题,帮助幼儿有效地体验语言区活动,发展语言能力。
1.创设语言区活动内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在幼儿园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教师应立足于幼儿的发展现实情况,根据幼儿的最近发展区,开展多种活动。尤其在语言区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利用喜闻乐见的图画、绘本等,点燃幼儿的阅读兴趣,使他们在图文结合中,积累语言知识,锻炼语言技能。
以“有趣的汉字”为例,在实施区域活动的时候,我结合“听、说、读、写”的教育目标,以教材内容为依据,引入网络资源,并组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比如,组织“亮耳朵”活动,指导幼儿倾听。在此过程中,我采取生动的语言,将汉字的发展过程,以故事的形式展现给孩子们。在讲述的过程中,我还利用多媒体技术直观地展现了一些象形字,使孩子们在视觉和听觉的作用下,建立汉字认知,感受到汉字的趣味性。在“我是阅读家”活动中,我为孩子们呈现了一些简单的绘本内容,鼓励孩子们图文结合地认读汉字,将一个个汉字字形与形象的图画联系起来。同时,在此过程中,我还鼓励孩子们根据看到的图画,猜测这是一个怎样的汉字,在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猜测的时候,用手中的画笔将这个“汉字”画出来。画“汉字”的过程,其实就是孩子们锻炼思维的过程,思维的发展便于孩子发展语言能力。在“我是故事家”活动中,我鼓励孩子们与家长合作,搜集某个汉字背后的故事,将其讲述出来,如《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等,尽管孩子们的讲述存在问题,但他们确实可以通过自主表达,锻炼语言能力。
2.创设趣味的问题情境
在幼儿园大班语言区活动参与过程中,幼儿在积累语言的过程中已经产生了运用语言的欲望。所以,教师需要创造条件来满足幼儿的内在需要,引导他们积累语言知识,应用语言知识。为了实现这一点,我会在语言区活动中创设问题情境,借助问题驱动幼儿开口说。
以“一起游中国”为例,我在组织语言区活动的时候,对教材内容进行了二次开发,利用多媒体技术创设教学情境,由我扮演导游角色,带领孩子们游览祖国各地美丽的景色。比如,在利用多媒体播放四川美景的时候,我会向孩子提出问题:你在视频中看到了什么呢?结合视觉获取的信息,孩子们自然会说出大熊猫。根据孩子们的回答,我继续提出问题:大熊脑是什么样子的呢?在此问题的驱动下,孩子们自主地发挥思维作用,对大熊脑的形象进行描述。有的说,大熊猫是胖胖的。有的说,大熊猫是黑白色的。有的说,大熊猫喜欢吃竹子,喜欢爬树。由此可以看出,在情境中,孩子们可以做到自主表达,便于提升语言能力。
总之,在幼儿园大班语言区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教师要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丰富语言区内容,创设问题情境,满足幼儿语言发展需求,使幼儿在阅读和交流中,积累语言,应用语言,潜移默化地发展语言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晨晨.幼儿园语言区的现状及策略探讨[J].成才之路,2018(33):73.
[2]刘婧.幼儿园语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课程教育研究,2018(38):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