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深入普及,展开创新化的综合实践活动已经成为了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给基础教育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的实际成长需求进行分析,了解已经具备的教学资源和可供开发的教学资源,重视多学科的有效融合,构建完成的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框架,促使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挖掘出学生的成长潜能。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多学科;策略
在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展开的过程中,教师要综合考虑高中各学科的教育特点和目标,结合学生在认知能力发展上的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多学科融合综合实践活动方案,提高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理解程度,帮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形成良好的创新素养。以下将从开展研究性实践活动、社会服务型实践活动、技术获取型实践活动三个方面去探讨如何在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中实现多学科的有效融合。
一、开展研究性实践活动
高中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比较强烈, 并且自主学习的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高中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对知识展开自主的研究,增强学生的科学素养,使学生掌握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能力,从而推动学生的全面进步。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从地理、物理、生物等多个角度对研究专题进行分析,让学生在研究中获得科学的方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比如,我组织学生展开了一次以“测谎仪的制作”为主题的研究活动。首先给学生展示了一个市面上随处可见的测谎仪玩具,这种玩具与专业的测谎仪并不能相比,但是学生却对此很感兴趣。在邀请了几个学生上来“测谎”之后,我再给学生布置任务,让学生结合从生物方面学到的人体学知识以及从物理上学到的电学知识,再结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获得的信息,尝试对手中的玩具进行分析,思考测谎仪是如何工作的,并且利用教师给出的材料自制测谎仪。这样的研究性实践活动引起了学生的强烈参与兴趣,使学生认识到所学知识的用途,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二、开展社会服务型实践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在不断的扩大,现在的高中学生又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容易出现以自我为中心的问题。因此,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德育思想,引导学生思考社会当中存在着的问题,促使学生从思想品质、政治、语文、美术等角度发现生活中的魅力,使学生展开有意义的社会服务型活动。
比如,为了增强学生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之情,我组织学生展开了一次“推广我的家乡”的活动,鼓励学生以小组的方式去调查了解家乡的各种情况,如特产、农业发展现状、工业发展情况、旅游业等,并且结合自己从美术、语文、信息技术方面学到的知识,设计宣传海报。在学生制作了相关的海报之后,我再带领学生走出校门,鼓励学生对路人进行宣讲,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再比如,为了增强学生尊老爱幼的情感,我带领学生走入敬老院、孤儿院等福利机构,引导学生为他们进行服务,并且将自己的情感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这样,通过社会服务型的实践活动的展开,有助于学生良好情感的生成,增强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开展技术获取型实践活动
在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社会背景下,培养学生良好的技术技巧可以为学生的未来创业提供有效的帮助,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在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中,教师应当以提升学生的自理能力为目的,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展开技术获取型的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利用从各学科中学到的知识去获取和发现职业型的知识,促进学生生活意识的增强,为学生的综合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比如,针对现在的学生普遍不会做家务的特点,我组织学生展开了一次以“去除油污”为主题的活动。首先将学生分成了几个小组,然后让学生尝试去除教师给出的材料上的油污,大部分学生都会选择使用洗洁精和水的方式,但是却发现效果并不理想,接下来我再为学生提供了几种方案,让学生利用碱、洗洁精、盐等去进行实践操作,从而帮助学生掌握相应的技巧;再比如,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意识,我给学生布置了种植的任务,并且鼓励学生写作观察日记,从而丰富学生的日常生活,让学生体会施肥、选种子、浇水、写日记等操作。
本文针对综合实践活动融合多学科的策略展开了一番叙述。高中阶段的学生往往具备着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合作交流的欲望,在高中教育中展开多学科融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让学生借助于脑中已有的知识去展开探索与创新,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责任感和自主学习能力,对促进学生正确科学观念、人生观念的形成也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学生通过多学科融合的综合实践活动锻炼自己,体验成功与失败。
参考文献:
[1]李宝敏.核心素养视域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6,36(18).
[2]檀玲.学科综合实践活动校外课程资源的开发——以北京市延庆县为例[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5,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