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10月,国务院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文称“营改计划”)。2012年,湖南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基本覆盖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这一计划的实施,解决了广大农村孩子就餐问题,改善了农村学生体质,也减轻了农村学生的家庭负担;同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地区学生身体素质的关爱,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但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关键词:会同县 营养改善 农村中小学 问题 对策
本文对会同县团河镇2所中小学、团河镇3所村小、沙溪乡2所中小学、沙溪乡3所村小、金子岩乡2所村小等12所农村中小学校的营养改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初步分析,旨在了解“营养改善”这一关乎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的民生计划,在会同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并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一、会同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
会同县“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实行了食堂供餐,覆盖全县18个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共计108所学校,受益学生21615人。2012年,我县开始实行3+1模式,即国家补贴3元,学生自费1元;2014年11月起,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4元,学生自费1元不变。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走访调查的团河镇、沙溪乡、金子岩乡12所农村中小学,位于会同县南部的“小河片”(当地人民把会同县分为“大河片”和“小河片”),三乡(镇)毗邻,与靖州县、绥宁县交界。该三个乡(镇)共计6.4万余人,12所学校共有在校学生3285人。
(一)供餐模式不尽合理。
1.食堂设施不完善。由于农村学校所在位置普遍较为偏僻,交通不便,部分学校食堂建设的位置及内部设施均达不到相关规定,多数食堂面积狭小,且没有餐厅。沙溪乡中心小学食堂是由一间教室改造而成,没有消毒柜、蒸箱等必要的餐饮设施,冰箱、餐具等是扩改建食堂时,县教育统一购置。金子岩枞树脚村小没有设置学校食堂,只是在一间简易伙房里为学生提供餐食。团河镇属于会同县经济条件较好、教育水平较高的乡镇,但团河二中只有一个大伙房提供餐食和烧水,消毒和清洗设备依旧缺乏,也没有标准的餐厅供学生进餐。沙溪乡市田村小、玩洞村小、岔口村小等几所学校由于交通不便且师生人员少,没有设置食堂,学生自行带饭菜到学校。
2.食堂人员资质缺乏。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既没有参加过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培训,也没有健康证;甚至有些村小没有专门厨师,直接由教师或者教师家属代办,简单的交接就可以上岗。沙溪乡晒金村小和凤羊村小均没有专门餐饮服务人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课余时间帮助食堂进行营养餐配餐、制作工作,做好之后再领取全班营养餐到教室,师生在各自教室集体用餐。有教师反映,教师兼任学生供餐工作,对教师的生活作息、身心健康、教学质量都有影响,而且额外的工作量也没有计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教师并没有得到额外收益。
3.物资采购把关不严。据调查,全县所有农村学校均没有与统一、有资质的供餐公司签订供餐协议,而是食堂从业人员自主到集镇小摊贩处随意购买食材。这样一来,食材的数量和质量不仅没有保证,小商小贩也不能提供发票,给食堂管理造成困扰。
4.食品营养有待提高。我县农村学校“营养改善”供餐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课间餐,即牛奶+N;另一种是午间餐,即两荤一素一汤。牛奶+N的课间餐有牛奶加鸡蛋(面包、饼干、火腿肠等),这种供餐形式食品单一缺少变化,长期使用会使孩子产生厌食情绪,得不到赞同。金子岩乡双江小学、元贞村小学的孩子们表示,遇到不喜欢吃的食物就会丢弃,不仅造成粮食浪费现象,而且孩子处于饥饿状态,影响学习。午间餐基本各学校都有四个菜,团河镇、沙溪的乡镇中小学荤素搭配要强于村小。村小每日菜谱都会有一个酸菜、一个猪肉,一个时蔬和一个紫菜蛋花汤,虽然也是两荤一素一汤,但与合理营养的饮食即主食、蛋、奶、豆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的搭配存在一定差距。金子岩和沙溪均为距离县城较远的偏僻乡镇,多样化的食物和新鲜水果供应基本得不到保障。
(二)实施单位压力大。
1.学校资金压力大。2014年11月以来,会同县实行国家补贴4元,学生自费1元的资金标准。在物价、人工成本逐年上涨的情况下,5元钱既要承担食材成本,又要摊上人工成本以及食堂水电煤方面的开销。比方说,有的食堂餐厅偏小,学生不能分桌同时就餐,就需要专门抽调老师进行管理,这些人工成本都需要在营养餐补助里面支付。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经费来源单一,除财政拨款之外,基本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国家规定营养餐补助只能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营养,因而学校财政资金需要拿出一部分来负担食堂水电,以及人工成本方面的支出。据中国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4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3%,就学生食堂食材而言,意味着需要更多的钱才能买到以前同样的粮食蔬菜。4元的补助标准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偏低,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偏低的标准就给学校带来了相应的资金压力。
2.资金安全压力大。自营改计划实施以来,尽管我县未发现虚报套取国家营养餐资金的行为,但在资金安全方面存在压力。由于学生每学年实际在校实际时间少于春季和秋季学期时间总和、部分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农村学校采取形式简单、花费较少的“鸡蛋+牛奶”模式替代,或者某些距离家较近的学生不在学校就餐等原因,导致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出现了补助资金结余的现象,使补助资金效益的未能最大程度发挥。如会同县2012年至2015年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299.5164万元。(根据湘财教(2016)59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该笔结余资金已全部用于农村学校食堂修建、供餐设施设备更新等)。
3.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我县所有中小学生食堂都是实行承包经营的模式(村小除外),这种模式多数以自我管理为主。由于食堂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人力管理方面投入较小,食堂的管理方式松懈且粗放,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食品安全隐患。
(三)监督检查走过场。
一是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验收和入库检查。乡村小学均没有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食品安全、营养餐质量、食品留样等工作都流于形式。二是尽管各学校都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营养餐领导小组,但学校校长行政事务多,难免分身乏术,使得对食堂的监督工作偏松偏软。
三、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探索供餐模式多样化,让学生吃饱吃好。
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将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让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食材集中配送、统一配送,规模较小的村小可实行企业供餐。中标的企业根据学校提供的食谱,定时保质保量配送,学校坚持一周之内食谱不重复,谷类食物、动物性食品、奶类制品、蔬菜水果四大类要合理搭配。
2.依托集镇中学食堂,对距离相对近、交通便利的村小可实行送餐制度。
集镇学校可根据各村小的选餐人数和选餐品种,加大人员和资金设备投入,购置符合要求的送餐车辆和保温保鲜设备。这一做法能够实现区域内优质食堂资源共享,减少供餐成本和食堂运行成本。
3.食堂供餐,因其低价成本、安全可靠、可操作性强等特点,成为我县农村学校最主要的供餐模式。要把食堂真正建设为学生的营养基地,一是要建设好已有食堂。在全县现有食堂的51所中小学校,坚持油、米、面、燃料等大宗原材料定点购买,健全采购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供给质量,避免出现卫生安全问题。另外,学生食堂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有学校直接接管并实现零利润经营,确保“每一毛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二是加快未建学校食堂建设步伐。我县共有农村学校136所,其中初中15所、小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村小教学点96个、特教学校1所,政府要加大多村小教学点食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实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全覆盖。
(二)强化制度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1.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为使营养餐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县财政局要建立我县营养餐补助学生信息系统,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落实国家政策。在加强对专项资金审计、巡察的同时,教育局要将营改计划实施的情况、效果等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层层落实到人。针对县财政和学校两个层面存在中央补助资金结余,建议县政府协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基层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在县一级宏观层面作出科学合理调整,完善有关政策,统筹使用,压缩结余资金规模,真正将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机制,加强食堂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落实食品卫生制度主,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安全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督查。对食堂的管理,学校要有强硬的态度,坚决杜绝食堂内部松散拖拉现象。二是邀请家长“进校监厨”,将营养餐的“家校合作”纳入家委会的管理范畴,请家长亲自品尝学生营养餐,对营养餐的制作和运转环节实施监督。家长要在关注营养餐价格、卫生、口味的同时,要注重营养餐的营养价值。只有守住营养,才能守住营养餐的“生命线”。三是教育、食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形成长效联动机制,加大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大追责力度,对违规者绝不姑息。四是学校向社会公开营养餐运作管理模式,接受公众、媒体和爱心人士的监督。设立“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多渠道监督,对于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安排专人做记录,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才能使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不至落入窠臼。
3. 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强化制度。学校食堂要严格规范营养餐的制作流程,从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到午餐发放,都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机制;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
(三)多措并举,加大配套资投入。
1. 加大政府对营养餐配套资金支持。资金“营养改善计划”明确规定: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能用于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产生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人员聘用开支。[引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引自:《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因而政府要加大对学校日常经费的支持力度,学校食堂的日常运转经费可以在日常经费中开支,日常供餐增加的运行成本、聘请人员费用均需政府资金支持。
2.在政府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争取资金是必不可少的办法。专家认为,每天4元钱的标准要完全落实到学生的饭碗里,如果仅靠中央财政补贴,难以实现。因此,必须激活资金来源,比如,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基金会,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助等等。只有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合力,才能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同时,更多的资金支持,可以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等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基层教师的待遇。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营改”环境。
如今,我国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引人忧心,各种各样的不安全食品充斥校园,很多学校的周边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小摊贩、小吃部,每天危害着学生们的健康。为有效提高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主管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对学生加大“垃圾食品”危害性宣传,杜绝“垃圾食品”进校园,
利用班会、家长会宣传,还可以把食品安全纳入正式的课堂教学中来,深化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从而提高学生对垃圾食品的抵抗能力。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认为:“课时少、缺乏必要的师资设置、重视程度有限都成为学校营养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掣肘。”[马军:《中国儿童青少年生长已由营养不良向营养过剩快速转变》.]家长的营养意识、孩子的饮食习惯都对孩子的饮食造成影响。所以,“营养改善计划”不仅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要考虑家长意识的缺失。偏僻农村地区消息闭塞,父母营养知识缺少。调查表明,我国农村地区家长营养知识普遍比城镇家长缺乏。因而,通过营养教育干预,帮助家长提高营养知识水平和营养意识,进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健康的饮食行为和习惯。可以向家长发放营养膳食宣传画、儿童膳食金字塔海报,到小区给家长免费讲座营养保健方面的知识,从社会意识上帮助孩子改善营养状况。
自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600余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提供了资金支持,减轻了农民负担,为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了贡献,由于该计划实施范围广、投入资金大,各地又没有这方面经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坚信,随着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制度的完善、各方面经验的积累,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一定会造福更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四、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47号);
4.《会同年鉴(2018年)》;
5.《会同年鉴(2019年)》;
6.《会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补助新标准实施工作方案》;
7.《中国儿童青少年生长已由营养不良向营养过剩快速转变》;
8.《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与问题研究》(谢思明);
9.《会同县2019年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总结》;
10.《会同县2020年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