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摘要:药品集中采购是我国医疗领域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对于降低民众医疗成本、防止医疗腐败等具有积极意义。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对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才能进一步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问题;探讨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以来,药品价格持续下降,但不规范的药品交易行为仍然存在,药价高昂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民众的医疗药品负担还比较沉重,对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如何简化采购步骤,创新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参与改革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对药品采购和使用的强化管理,才能有效保护患者用药安全和减少患者医疗成本,是实现医疗改革目标的关键。
1、药品集中采购存在主要问题
1.1药品集中招标“数量与价格脱钩”。政府完成集中招标工作后,大多由医院自行开展药品采购。集中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对于药品采购的数量有明确的要求,但是,因为医疗机构中同类药品生产厂家众多,而且招标药品的规格又十分复杂,很多地区的医院往往忽视了对于药品采购数量的要求,仅仅将药品集中采购当成同类药品价格的控制。
1.2药品集中采购的收益对象不清晰。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因为在药品采购中差价收益的归属没有明确认定。因此,医疗机构缺乏足够的工作动力,而药企在这样情况下,也通常采用高价竞标,私下再通过医药代表给医务工作者以各种利诱来提高药品使用数量,从而实现其销量提升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药品集中采购正常秩序。
1.3药品零差价对集中采购的影响。随着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对降低患者就医费用是个利好政策。在药品集中采购时,虽然政府部门统一采购,但各医院还保留一定自主权,可以和药企进行二次议价,这也意味着不同的公立医院,同一药品的售价可能又不相同。医院可将“二次议价”产生的收益来弥补零差价损失。同时不同地域内用药水平差异,医院药品都是通过政府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有的药品却不在采购目录内,部分药品在医院出现短缺。
2、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建议
针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存在的不足,应注意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2.1发挥政府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引导,通过渐进方式,扩大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不断总结和改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存在的不足,增加疗效显著、价格低廉、用途广泛的药品的采购量,必要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方式,调动药企对此类药物生产的积极性,保证这类药品供应充足,降低患者医疗成本,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
2.2不断推进基本药物单独集中采购工作。一方面,可以在采购中实行量价挂钩和货源供应承诺机制,对于基本药物的采购,可以地区为单位进行统一配送,统一支付,严格药品生产企业资格审查,切实降低其本药物价格。再者,医院也应积极做好临床基本药物普及,对临床诊疗、基本药物推广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科学诊疗、合理用药,使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对于不合理用药问题,应定期进行检查,切实降低老百姓医疗成本,使改革的惠及面不断扩大,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
2.3药品采购的主体是公立医院。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政府在药品流通领域最重要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应重视对药品质量的科学评估,同时,严格药品售价监管。购买药品一般应由医院和医院团体为主导,依托先进的药品购销信息化系统,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制度与责任。一方面,公立医院或医院团体按照药品采购计划的数量在集中招标的结果中购买药品。
有条件的医院也可以通过与药品生产企业采用“以量换价”的方式以低于投标价的价格购买药品,而且采购方必须确保采购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最大限度的发挥医院采购主体作用,降低药品采购成本。目前,国家已推行4+7带量采购模式的试行,已取得良好效益。
2.4强化药品采购过程管理。这方面要求政府与相关部门应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在原材料、生产、流通等方面强化监管管理,防止出现部分药企因价格原因导致药品质量降低。同时,对于生产企业在保障药品供给、购销合同履行、库存状况与停减产报告等行为履行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对中标药企的履信状况进行考核。对于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准时准确完成送达药品任务。
3、对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建议
3.1采用多种形式并存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由于我国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药品供应改革的进度也不同,无法做到也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严格采用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各地可以因地制宜采用适合本地发展、百姓认可的采购模式。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实现量价挂钩,通过市场化手段以量换价,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同时,提高医疗机构的集中度与参与度,将区域内医疗药品信息共享,并实施规范化管理。
3.2设置合理的药品遴选规则和分类标准
各省应积极推进医药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并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形成智囊团,基于医药大数据对各种不同分类的药品分别设计不同遴选规则和分类标准,包括一致性评价、质量通报、企业信誉、差比价、标准化药品和兼顾妇儿及老人等特殊人群用药等规则的设定;同时,将遴选规则进行量化,以便对各品种进行比较。
3.3建立科学的药品用量预测方法
目前仿制药的疗效一致性检验还未完成,应加快推进药品疗效一致性检验的进程,通过对药品进行标准化和归并组合来确定药品用量。在医疗机构完整准确地申报用药目录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处方集以及药品各种分类属性等标准规范,通过搭建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数据进行标准化以及各种药品属性分类,基于药品分类信息,按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进行优化组合和归并,以便科学预测药品用量。
3.4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政府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角色定位应是监督者而不是执行者,政府应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药品采购中的作用。政府要做的是对药品采购过程和医院用药进行监管,对未能履责的责任方给予相应的惩罚,例如对用药情况、回款情况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对违规或不履责的药品配送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取消其下一轮投标资格。另外,需要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将药品和耗材的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职能并入医保办,医院向医保办报送临床用药需求目录,医保办负责统一采购和结算。
结束语
药品集中采购最显著优势在于通过采购量的集中和扩大,实现以量换价,降低采购成本,减小患者医疗支出等目标。对于实现药品生产企业、供应商之间充分竞争、降低药品价格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对于治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也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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