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2017年9月开始启用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在初中阶段,法治教育必须依托《道德与法治》课程治法专册,肩负起道德教育、法治教育重任,通过课内外学习和法治实践,全方位培育学生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创造性地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打造灵动思政课堂,探索出了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
一、法治与学生法治素养
顾名思义,法治就是“法的统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不是靠掌权者的威严甚至特权,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因而,法治还指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一种社会理想,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
如果说法治强调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法治素养则强调宪法的最高权威,注重进一步构建动态的、规范化的“法”的运行机制,重视主体作为权利主体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民主参与和主动监督。
一般说来,法治素养需从法治认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等方面来评估。2016年7月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首次提出“学生法治素养”这一概念,并提出探索建立综合性的学生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所谓学生法治素养,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治教育以及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和训练,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追求和法治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自觉行为和尊崇捍卫的状态。
具体来说,学生法治素养就是学生了解和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法律常识,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 依法履行自身义务,能够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愿意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认同法治的价值追求和道路选择,树立法治观念并形成法治信仰。
二、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策略
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将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凝练成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四个要素。其中,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思政课培育法治意识,就是要使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这是其他素养的必要前提和必然要求。
法治素养是公民素质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群众性基础。提高学生法治素养,养成新时代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让学生从小获得、拥有自觉、自主依法办事和解决纠纷的法律智慧与能力,宪法精神才会在广大青少年心中扎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才能顺利实现。培育学生法治素养,必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法治教育共同体,坚持依法治校,在灵动思政课堂上下功夫,在法治认知上费心力,在法治意识上用力气,在培育法治思维上做文章,在提高法信仰上见成效。
(一)打造灵动思政课堂,引领学生法治认知
在思政学科学科核心素养的四要素中,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是政治学科最根本的任务。政治认同就是要培养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真挚情感和理性认同,使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他素养的内在灵魂和共同标识。
思政课是中小学校德育的主渠道,担负着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双重使命,形成正确的法治认知就是思政课的使命之一。笔者在教育教学中践行的灵动思政课堂,是学生主动学习的课堂,互动探究的课堂,触及学生心灵的课堂。我们应遵循“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灵手”主动的学习习惯,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灵思互动,达到灵魂触动的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灵动思政课堂包含三要素,即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主动学习、互动探究促进学生法治认知。其中,学生“灵手”巧动(动手),主动参与学习,是构建灵动思政课堂的前提;师生、生生关系和谐,灵思互动(动脑),是构建灵动思政课堂的基础;教师灵活教学,触动学生灵魂(动情),是构建灵动思政课堂的关键。
(二)开设校本法治课程,培育学生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它在不同问题和领域的运用包含不同的层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一些法治发达国家正在探索纠纷解决的非第三方机制,即更多强调当事人直接交流沟通以解决他们自己心知肚明的纠纷。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广泛收集司法案例或法治新闻、提炼法治思维素材,对对思政课法治专册进行拓展延伸,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从认知判断层次、逻辑推理层次、综合决策层次、建构制度层次来培育学生的法治思维——开设《法律与生活》课程,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训练学生法治认知判断;开设《模拟法庭》课程,让学生在仿真的问题情境中进行法治思维,培养法律逻辑推理能力;开设《模拟“两会”》、《模拟听证会》课程,让学生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居民身份参政议政,培养综合决策的能力;开设《中国制度》课程,引领学生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建构制度的能力。
(三)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法治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法治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法治信仰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奉行不渝;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精神皈依,坚守不悖;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为权利而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石和重要目标。
要真正使法律“镌刻在公民们的内心”,能够“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培育法治信仰必须贯彻知行统一原则,结合学生身边的生活实际,充分运用本土资源建立法治教育基地,聘请法治副校长作专题讲座或组织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治教育和活动课程生活化。走出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日”宣传教育,组织模拟宪法宣誓、“我为宪政献一策”等活动,引导学生在法治宣传中进行自我教育;带领学生观摩当地“两会”、法庭审判,与执法人员共同参与执法活动,让学生亲身经历和感受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在法治体验中学法、用法、守法,以增进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赖,减轻对司法公正的怀疑,感受秉公执法的价值,逐渐使法治信仰植根于学生的灵魂深处。
三、灵动思政课堂的内涵
所谓“灵动”,表示有灵气、显灵的意思,形容活泼不呆板,富于变化,这是灵动的外显形态。从教学的角度来看,“灵动”的内涵是丰富而独特的。
我们认为,“灵”主要是培育学生的灵性、灵感、灵气,从而生发“灵手”、灵思、灵魂;“动”主要是引导学生主动、互动、触动,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所谓“主动”,主要是指学生积极的学习精神、自觉的学习态度、主动学习的习惯,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兴趣广泛,求知欲强,乐于合作,自主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所谓“互动”,主要是指教师用独特的课程资源、灵活的教学方法来创设情境,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在教学中互相促进、思想碰撞,在相互交流中提升学生创新品质,包括独立思考的能力、求新求异的勇气。所谓“触动”,主要是指通过课堂辩论、拓展升华、实践体验等活动,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熏陶学生思想、灵魂,陶冶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学习的快乐,包括思考的快乐、领悟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一般认为,灵动课堂是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以师生活动为载体,实现课堂的自主化、生活化、情感化,培养学生包括思维力、创造力在内的综合能力,培育学生灵性,完善学生个性,开启和丰富学生智慧,使学生的灵动与教师的灵动同构共生的课堂。灵动课堂不是狭义的灵气课堂、活动课堂,而是一种激情与智慧相伴、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相随、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课堂。
将灵动之义引入思政课教学,“灵动思政课堂”可定义为:在思政课教学中,运用各种课程与教学资源,唤醒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塑造“灵手”主动的学习品质,培养灵思互动的思维特性,让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触动学生灵魂世界的教学活动。灵动思政课堂主要从“灵手”主动、灵思互动、灵魂触动三个方面来体现。简而言之,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的主体地位,把教学过程当作师生交往、思维互动的过程,让学生主动学习,真正感动学生心灵,是灵动思政课堂的显著特色。
四、灵动思政课堂教学模式
法治素养的养成离不开思政课学习。思政课课堂效益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如何科学地利用课堂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在思政课教学中,如何关注学习过程,打造灵动课堂,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呢?笔者遵循灵动教育教育理念,探究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创设和应用3H六环节教学模式,不仅能提高预习能力和自学能力,转变学习方式,提高学业成绩,提升法律知识水平,也能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陶冶学生守法习惯,进而实现动手(Hand)、动脑(Head)、动情(Heart)。
(一)预习互教
预习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是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勇于探究、勤于动手,提高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道德或法律冲突的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预习,可以激发学生自学互教的热情,让他们学有动力,学有激情,学有创新,发挥质疑解惑的创造性。笔者通常要求各班以六人为小组进行预习互教活动,由课代表提前一周向各组下达一个框题或一课的预习任务,组长组织本小组预习内容搜集美德故事或法治新闻、研讨评析、制作课件,将教材内容转化为知识提纲或思维导图,课前在组内讲演,训练学生养成“自我预习-合作研学-课堂提升”的学习习惯。这样,学生预习互教前置到课前,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实效,学生在课堂上一开始就感到自己是新知的发现者、研究者。
(二)情境导学
在互联网背景下,师生都可以针对教材内容下载或制作课件,进行热点报道、案例分析,通过视频或其它背景资料创设情境、提出问题,在短短的几钟内给大脑一个强刺激信号,给学生留下一定的深刻印象,从而导入新课,明确学习任务。即使在导入阶段,教师也不能唱独角戏,要精选贴近学生思想、生活、知识实际的法治新闻,让他们主动参与话题讨论,有话可说。如果自学到位,学生可以结合材料初步分析和回答问题,发表独到的见解。如果自学不到位,学生尚不能独立解决问题,则恰好能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求知欲,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听课。
(三)自学交流
叶澜教授说过,“课堂教学的本质应当被视为师生、生生互动的过程。”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分组进行3分钟左右的进一步研讨、交流,教师一边巡回导学,一边抽查自学成果,让学生在交流中自我领悟,自我建构,但不强求学生对每个问题都理解透彻。在这样的灵动课堂,教师主要通过对符合学生求知欲望、认知水平、知识背景的巧妙引导,让学生自己理解课本知识,而引导的线索,是学生通过预习对新知的探讨,围绕小组所提的问题逐个展开研讨,从而将主动学习从课前引向课堂,引向学生心灵的深处。
(四)展示点评
在日常生活中,中小学生对不同现象和问题形成了一定的价值判断与法治认知。思政课堂要松开手、放宽心,把时间和空间交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展示时间,让他们自己去体验,去感受,去领悟。笔者在思政课教学中发动学生当“小老师”,每个目题让学习小组上台进行8分钟讲演,展示本组设计的课件、课本剧,并结合课本相应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共享思政课学习心得。学生对小组所阐释的问题没有疑问的,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选择,不再重复讲述;对学生在成果展示中讲述不清、有误的知识,教师花7分钟进行补充、总结,在重点点拨、难点突破、热点练习上多下功夫,指导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积极自觉地思考,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学习的主人。这样,每个目题通过大约15分钟时间的师生互动,教师用自己的理解和浅显的语言启发着学生的新发现、新理解;而学生的每一次新发现、新理解,又在启发着老师更深入、更透彻地了解了学生的内心世界。这样,每一堂课不单是知识的交流,更是情感的交流,既开发了学生思维,又培养了学生能力,课堂真正互动起来。
(五)案例辨析
每堂思政课学生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在这个时间段笔者主要安排展示点评环节。此后,再结合所学知识,精选一个探究性的案例或辩题,设计开放的情境以案说法,让学生分组讨论2分钟,并派代表辨析3分钟。结合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可以引发学生认知冲突,引导学生思考和探究,实现由感性到理性、由个性到共性的飞跃,从而达成对法律知识的领悟。我们藉此激活学生的法治思维,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激励他们积极投入到学习中来,使学生对法律文本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生则在互动中展现灵性和灵气,他们的想法也许是巧妙的、奇特的,也许是幼稚的、平淡的甚至是错误的,我们要有意识地引导和鼓励学生自己去思考、去想象,在辩论活动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使整个课堂呈现出灵动的气氛。
(六)拓展升华
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我感受,都以自己特定的角度、特定的心境下构建自我对社会生活和教材知识的理解。在思政课教学中,我们要采取多种方法润泽、打开并最终走进学生的心灵,以此在心理情感上唤醒、激活学生以触动学生内心,引领学生实现生命的灵动成长。新课结束前几分钟,联系实际明理导行,给学生布置一定的法治实践任务,引导他们反思、自省,提升宪法精神和法治素养。触动灵魂是教育的最高境界,思政课堂要充分运用校内外课程资源,用教师的情感和心灵去贴近学生,与学生真诚沟通、交流情感;鼓励学生课后独立作业、拓展训练,践行道德、法律等社会规则,在反思、迁移训练中升华自身情感态度价值观。
培育和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小学校应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将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和提升贯穿学校治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之中,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素养教育与法治素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促使学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信仰、契约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参考文献:
1.杜良云.灵动政治教育.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