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有银
(江苏省武进区嘉泽镇嘉泽卫生院;江苏常州213100)
【摘要】目的:研究社区糖尿病患者实施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的疗效。方法:择取66例我院纳入的社区糖尿病患者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作为本研究的时间范围,利用抽签法对患者分为实验组与参照组,每组均33例。参照组采用常规干预,实验组予行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讨论患者的血糖指标自我管理达标情况。结果:实验组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低于参照组,实验组饮食、运动、血糖监测、足部护理、用药自我管理达标率高于参照组,组间具有明显差异,P<0.05。结论:糖尿病患者采用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效果确切,可有效降低患者血糖指标,提升其自我管理达标率。
【关键词】糖尿病;社区治疗;强化管理
糖尿病患者体内胰岛素活性降低或数量下降,呈现相对缺乏状态,故造成患者体内糖代谢发生异常,患者血糖水平较高,表现为多饮食、多尿、体重下降等症状,俗称为三多一少[1]。本研究分析糖尿病患者社区干预措施,讨论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的效果。
1临床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择取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我院纳入的社区糖尿病患者66例,利用抽签法,其中分为实验组(n=33)与参照组(n=33)。社区糖尿病男37例,女29例。年龄分布43-86周岁,均值(61.57±13.05)周岁。糖尿病病程时间1-22年,均值(11.89±2.31)年。社区糖尿病患者年龄、性别、糖尿病病程时间未见显著差异性特征(P>0.05),其校准结果对比值与统计学要求一致。
1.2方法
参照组采用常规干预,根据患者血糖波动情况给予其降糖治疗,采用二甲双胍、胰岛素等药物控制其血糖水平。实验组予行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给予患者社区健康指导,饮食方面,充分结合患者自身饮食习惯及爱好制定科学的饮食方案,给予患者低脂肪、低糖、低碳水化合物、易消化的饮食,保障日常饮食的营养均衡性[2]。严格控制患者每日热量摄入水平,保证患者采用少食多餐方式进行饮食干预。运动方面,告知患者日常运动对于疾病控制的作用,通过体育活动可有效避免患者发生其他糖尿病并发症,同时也有助于患者的血糖控制,提升患者体质[3]。对于身体素质较好、血糖控制水平尚佳的患者,可选择慢跑、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体育锻炼方式;如患者身体素质欠佳、血糖波动较大的患者,可选择散步、太极拳、八段锦、律动操、广场舞等体育锻炼方式[3]。
1.3观察指标
检测患者干预6个月后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指标。记录患者自我管理达标情况,包括饮食、运动、血糖监测、足部护理、用药。
1.4统计学分析
全部66例社区糖尿病患者病案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之中,实验组与参照组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指标通过t检验,(均数±标准差)是其表现方式。以X2检验饮食、运动、血糖监测、足部护理、用药自我管理达标情况,(n%)是其表述方式。统计学判别标准是P<0.05。
2结果
2.1社区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指标比较
对比社区糖尿病患者血糖指标数据(见表1),实验组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低于参照组,组间具有明显差异,P<0.05。
3讨论
糖尿病是当前威胁国民健康的重要疾病,患者受到疾病的影响,其血糖水平波动水平较高,由于本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式,患者需要终生用药控制其血糖,对于患者自身健康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4]。对此,本研究对汤患者行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结果显示,实验组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低于参照组,实验组饮食、运动、血糖监测、足部护理、用药自我管理达标率高于参照组。以往传统糖尿病治疗方式多以药物控制为主,虽然能够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但是在调节患者的生活方式、建立科学饮食运动习惯方面效果欠佳,故造成临床治疗效果下降问题[5]。本研究所应用的社区综合治疗模式,通过调节患者的生活习惯,可显著干预患者的日常生活,帮助患者建立科学的生活习惯,使得患者能够在家庭治疗期间正确开展饮食、运动、血糖监测、足部护理及用药,其应用效果显著。
综合以上结果,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于糖尿病干预中具备临床推广应用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孙茜茜,穆珺.强化的家庭医生团队对提高社区糖尿病患者血糖管理的效果及依从性研究[J].中国糖尿病杂志,2018,26(11):910-913.
[2]王智,李敬琳.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对社区糖尿病患者的效果分析[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9,34(4):190-191.
[3]何莎.社区糖尿病患者社区治疗和强化管理的价值评估及分析[J].大家健康(中旬版),2017,11(3):111-112.
[4]周琼,黎玉冰,韩艳.社区强化管理对2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效果分析[J].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17,32(5):513,516.
[5]路长安,罗金兵,李永锦.糖尿病社区强化管理和治疗的有效模式及价值[J].中国社区医师,2018,34(22):16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