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微时代已经来临,它可以更为快速地为我们传递信息,在各个科目的教学当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在进行知识的讲解之时,已经将微课广泛地应用到了各个科目的教学课堂当中了,以此不断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创新。因此,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要积极将微课与物理教学有效结合在一起,以此不断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关键词:微课;高中物理;预习;情境;实验
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由于物理教材当中收录的知识点比较繁琐,导致学生进行物理学习的压力较大,对许多知识的理解总是浮于表面,难以真正领会物理知识的真谛,高中物理教学一直难以收到实效。鉴于此,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针对上述问题,教师要积极顺应时代的发展,将微课应用到物理教学课堂当中,以此不断提高高中物理教学的真实性和艺术性。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对微课与高中物理教学进行有效结合的策略进行一番阐述和说明。
一、利用微课指导学生进行预习
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由于学生在预习之时,难以静下心来对教材当中的知识进行探究,导致课前预习的作用难以发挥出来,不能起到应有的教学效果。而微课可以牢牢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能够提高学生进行预习学习的信心,在指导学生进行预习学习之时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要积极利用微课指导学生进行预习,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课前预习教学的质量,还可以让学生主动完成预习的任务。
例如,以《自由落体运动》为例,在指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之时,我先为学生制作了一个大约3分钟左右的微课视频,让学生结合视频,对自由落体运动的有关知识进行了预习。然后,我让学生在本班的微信群中,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以及伽利略的观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让学生在课下进行了实际的操作,以此不断培养了学生的科研精神。之后,我让学生在课堂当中汇报了自己的预习成果,以此了解了学生对本节课知识的掌握情况。最后,我根据学生的预习情况,有重点地对学生进行了教学,以此不断提高了学生的听课效率。这样,教师通过利用微课指导学生进行预习,不仅提高了课前预习教学的质量,还使学生主动完成了预习的任务。
二、利用微课创设趣味教学情境
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利用微课,为学生创设各种充满趣味性的情境,可以让物理教学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有趣,从而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到物理教学课堂当中,并让学生进行高效的物理学习。
因此,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要积极利用微课创设趣味的教学情境,这样,不仅可以增进学生对教材当中的有关物理知识的理解,还可以促进趣味性物理教学课堂的构建。
例如,以《宇宙航行》为例,在讲述本节课的有关知识时,我先为学生播放了“宇宙航行”的微课视频,为学生直观展示了我国在卫星发射方面的情况。然后,我结合视频当中的内容,为学生讲述了人造卫星的有关知识,让学生知道了什么是人造卫星。接着,我为学生播放了“人造卫星发射原理图”的微课,并让学生结合视频,思考了以下问题:1、卫星环绕地球运转的动力学方程是什么呢?2、为什么向高轨道发射卫星比向低轨道发射要困难呢?3、什么叫第一宇宙速度呢?什么叫第二宇宙速度呢?什么叫第三宇宙速度呢?之后,我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了教材当中的内容,找出了有关问题的答案。最后,我根据学生的回答,为学生补充了有关内容,以此使学生掌握了比较全面的知识。这样,教师通过利用微课创设趣味的教学情境,不仅增进了学生对教材当中的有关物理知识的理解,还促进了趣味性物理教学课堂的构建。
三、利用微课提高实验教学效率
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由于受到实验器材,实验场地等因素的影响,有许多的物理实验难以在课堂当中完成,导致学生不能结合相关的实验现象以及实验结果,对教材当中的知识进行深入消化,学生掌握物理知识的效率较低。鉴于此,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可以利用微课进行实验教学,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效率,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物理学习水平。
例如,以《牛顿第一定律》为例,在讲述本节课的有关知识时,由于在课堂当中不能完成伽利略理想实验,所以,我先为学生制作了“伽利略理想实验”的微课,并让学生观看了上述视频。然后,我让学生结合上述视频,对教材当中的“理想实验的魅力”这一知识点进行了学习。之后,我结合视频,为学生讲述了牛顿第一定律的有关知识,并让学生结合实际,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内容进行了理解,以此不断加深了学生对本节课知识的认识。这样,教师通过利用微课进行实验教学,不仅提高了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效率,还提高了学生的物理学习水平。
总而言之,微课在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前景,它可以提高学生的物理学习能力。因此,在今后的高中物理教学当中,教师要深入挖掘教材当中的内容,并精心为学生设计微课,从而使学生更有兴趣和动力进行物理知识的学习。
参考文献:
[1]熊国安. 浅谈高中物理教学中运用微课模式的教学研究[J]. 高考,2018(5)
[2]王海龙. 新课改下提升高中物理微课教学有效性的路径探析[J]. 考试周刊,20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