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幼儿时期是儿童潜能开发的重要阶段。家长和徐晓都重视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培养和教育。然而,学前儿童的心智发育不成熟,接受能力有限,如果片面强调智力开发,对影响幼儿的个性发展,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幼儿;潜能过度开发
引言
儿童时期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智力发展最快的时期,因而学前教育对于个体的成长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但由于学龄前儿童的心智发展极不成熟,故而需要家长及幼师的正确引导。如果拔苗助长或者片面强调智育,就有可能存在潜能过度开发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就存在潜力开发与儿童身心发展程度不匹配的现象,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1学前教育幼儿潜能过度开发问题的影响
幼儿在在0-3岁为右脑系统快速成长发育阶段,再次期间幼儿一般多用右脑思考,对事物的认知与学习能力较强。从三岁开始,幼儿的左脑系统发育较快,3-6岁时开始左脑与右脑同时思考,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科学教育手段对幼儿的潜能进行适当开发。幼儿教育工作要充分认识幼儿的主体性作用,通过正确的引导,促使其开动脑筋,对事物形成正确认识,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但多数幼儿教育机构为了满足家长的要求,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剥夺幼儿学习的主体性地位,要求幼儿统一按照教师规定的思维方式思考,进入幼儿教育误区,不利于幼儿兴趣的发掘与培养。幼儿学前教育阶段需要通过自我展示表现出兴趣方向与各方面的认知情况,但是由于教育主线更多的体现着教师与家长对幼儿潜能的开发的过度追求,不利于幼儿创造性思维的形成,久而久之就使孩子养成了墨守成规的习惯,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及创新精神。
2造成学前教育潜能过度开发的主要因素
2.1家长方面的因素
在现阶段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非常重视,都希望孩子出人头地,获得良好的学习成绩,但是这种教育目的是功利性的,其并没有考虑到孩子的天性,给孩子添加了这个年纪不该承担的负担。在实际生活中家长会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培训班,但这些培训班并没有考虑到孩子的需求和需要,只是按照家长认为可能会对孩子在今后有所帮助的方向进行教育,严重忽视了儿童自身的个性,导致出现潜能过度开发问题。
2.2学校方面的因素
幼儿学前教育内容及方法依附于家长要求以及国家政策等,学校方面为了迎合发展要求,不可能完全从幼儿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对幼儿潜能开发问题缺乏合理的把握尺度,继而造成潜能过度开发。国家政策及法规不但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给予保障,同时也对学校绩效提出了一定要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幼儿的真实诉求被忽视,而这种无差别的学前教育对于幼儿而言并不十分合理。另外,多数学校为了得到更多家长的青睐,提高招生率,全面迎合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需求,致使教育内容违背儿童的内在诉求与发展规律,造成幼儿潜能的过度开发。
3学前教育潜能过度开发问题的改善路径
3.1家庭尊重孩子的内心诉求,适度发展其潜能
家长是家庭教育的关键,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该掌握教育的度,既不能过于严厉,也不能过于放松,做到自由中有节制,让孩子在自由中,完成可以完成的事务,同时,对于那些超出自身能力的欲望则做到有效克制和节制。同时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应该多以开放性和启发性的问题来指引和引导学生,使学生可以自由想象,使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得到培养。
家长在孩子的儿童期应当给予更多的陪伴和理解,在日常生活中渗透各种行为规范。另外,儿童的优势不在于学习能力,因而家长只需发现他们的天赋并顺其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这个时期内孩子没有是非观念,因而应当重视其孩子内心的诉求,以避免误导孩子过度学习,适度发展儿童的兴趣即可。
在学前教育阶段,对于儿童动手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这关系着儿童的成长和思维能力的开发,需要注意的是在培养儿童动手能力时需要根据儿童的兴趣和爱好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3.2注重对幼儿实施适时、适当的教育
首先,根据学前幼儿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学前幼儿处于关键的心理形成阶段,对新颖事物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因此,幼儿教师要对自身角色进行正确定位,避免直接评判幼儿学习,要将教育融入幼儿的生活,对幼儿实施积极有效的引导,正确指引幼儿健康成长。其次,对幼儿实施适时、适当帮助,帮助幼儿更好地融入幼儿园生活,使幼儿的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在提高幼儿学习和发展效能的同时,有效避免幼儿潜能被过度开发的问题,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最后,幼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幼儿园生活中每一个能开展教育活动的点,将幼儿教育融入幼儿的生活,避免强制、僵化的教育对幼儿成长产生的消极影响。幼儿教师将幼儿园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作为切入点,对幼儿观察潜能、探究潜能、合作潜能等进行开发,在讲解生活常识的同时,也开发了幼儿的潜能,不仅有效避免了对幼儿潜能过度开发的问题,还用科学的方式提高了幼儿教育的质量。
3.2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创新
解决学前教育中幼儿潜能过度开发的问题,不仅是幼儿园的重要任务,也与国家政策的调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对学前教育进行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国家应该针对学前教育的发展进行专门的立法,从法律层面确保幼儿能得到公平、公正、有质量的教育,并以法律手段对幼儿园和幼儿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同时,国家还要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力度,减少民办幼儿园不规范管理产生的消极影响,确保构建更加完善的幼儿教育体系,为有效规避幼儿潜能过度开发问题提供政策保障。
3.3相关部门幼儿教育改进措施
首先,加快幼教立法进程,将幼儿教育逐步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亟待一系列相应的法律保障。国家立法部门可从多方面考虑来完善立法条文,确保将幼儿教育纳入依法治教的范畴中,以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来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应将幼儿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起严格的师资控制体系,为减少幼儿园纠纷事件奠定条件与基础。其次,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资金投入,通过政策、宣传等方式给予民办幼儿园应有的支持和鼓励。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准入门槛,定期检查幼教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落到实处。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尊重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提高教师待遇。只有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家园纠纷才可能有效解决,幼儿教育才能更加稳健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的潜能过度开发问题对幼儿成长具有严重的影响,因此,家长及学校方面需调整自身观念,合理看待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国家方面也应做出政策调整,各方结合起来共同为幼儿营造健康有利的学习与发展环境。必须围绕儿童的天性和天赋,以家庭和学校为场所开展相关教育培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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