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的核心在于确定评估范围、理清矿产单元、估算压覆资源量。本文简要介绍了确定评估范围、理清矿产单元及估算压覆资源储量的方法。
关键词:压覆;线性工程;储量;估算;评估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油气管道等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建设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现阶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重点项目均为大型面状工程或线性工程,线性工程更是因其连续而长距离的特点成为压覆矿产评估的重中之重[1]。
1 确定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的确定是估算压覆资源储量的基础,所以如何确定评估范围是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矿产资源开采方式主要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根据不同的开采方式采用不同方法来确定评估范围[2]。
1.1 露天开采
依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按照最不利爆破方式的浅孔爆破法破大块方法,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为300m,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个别飞散物安全距离应增大50%[3]。
另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相应的在压覆矿产资源地段的建设工程的保护范围也不同,如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500千伏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为300米,小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对500千伏电力设施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故对于50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评估范围应二者取其大值,即取500米。
而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口和洞口外100米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里对公路的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最大的为200米,小于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300米,故对于公路的评估范围应二者取其大,即取300米。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应再结合压覆区域的地表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及直观可视范围等综合因素,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评估范围。
1.2 地下开采
湖南省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为了安全起见,对于地下开采矿区的评估范围确定,一般先以露天开采矿的评估范围作为初步评估范围,针对在这个评估范围区域内的矿产,再进一步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覆开采规程》等规定来确定最终评估范围。
另外如建设项目与其它建设项目存在重复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则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应剔除其它建设项目的评估范围。
2 理清矿产单元
以湖南省为例,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一般针对三种矿产单元,分别为查明矿产资源(即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其评估重点及压覆后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2.1矿产地:以矿区划分,登记入《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每年更新),如压覆上述上表矿区中的34个重要矿种或湖南省优势矿种,则需以矿区为单位分别评估,并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登记手续。
2.2探矿权:探矿权为正在进行勘查工作的区块,有的已查明资源储量,有的尚未查明。在湖南省,压覆探矿权的处理方式因探矿权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对于财政出资探矿权,如已经查明资源储量,则当矿产地处理;如未查明资源,则需对压覆范围内投入的工作量成本进行补偿。而对于商业性质的探矿权,因探矿权由探矿权人有偿取得,在压覆探矿权时建设单位应与探矿权人协商并签订协议,视压覆情况对探矿权人进行经济补偿。协议签订后,探矿权人应停止压覆范围内探矿作业,并及时申请办理探矿权注销或调整矿区范围手续。
2.3采矿权:采矿权与商业性质探矿权情形相似,压覆时均需与矿业权人协商并进行经济补偿。不同的是采矿权均为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并且随着开采其矿产资源储量一直在变化。
在压覆各种查明了资源储量的“矿产单元”时均需计算压覆的资源量。
3估算压覆资源储量
压覆矿产资源估算涉及到地质勘查规范中规定的有关工业指标、保护矿柱边界、压覆深度和采空区边界等的确定,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
3.1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首先要认定是否压覆矿区资源储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可不作为压覆处理或不作压覆审批登记:
(1)建设项目评估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2)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要审批。
上述第(1)种情形是指建设项目评估区和矿业权范围有重叠,但是不会对勘查和开采产生影响。例如,输电线路压覆矿产因占地面积小,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覆开采规程》及国内同类型工程建设和运行经验:在煤矿采深采厚比小于50的区域立塔、铁塔地基需要特殊处理;在煤矿采深采厚比介于50-100的区域立塔,需要对铁塔基础采取加强措施;在煤矿采深采厚比大于100的区域立塔,不需要对地基和铁塔基础进行特殊处理。即对于输电线路评估范围内非露天开采的煤矿资源,当采深采厚比大于100,或者采深采厚比介于50-100的区域且对铁塔地基特殊处理的情况下,输电线路的建设不影响煤矿资源正常勘查开发,煤矿资源的勘查开发也不影响输电线路的建设和运行。此时,拟建项目评估区内的煤矿资源作不压覆处理。
第(2)种情况,比如说矿业企业要在矿区范围内建设一座选矿厂,虽然会压覆矿产资源,但是因为都是同一主体即矿业权人,所以无需履行压覆审批登记手续。
3.2对认定压覆的矿区资源进行分割,估算压覆资源量
因压覆资源储量评估一般都不专门开展地质工作,故压覆资源储量估算一般采用矿区原勘探报告的方法及参数,利用面积分割法在原资源储量估算图上进行估算。
对于原报告中采用平面投影估算资源储量的,一般可直接将建设项目评估范围投影至平面储量估算图上,再利用计算机读数法在平面投影储量估算图中直接量取压覆矿块矿体投影面积(S1),最后套入以下公式估算压覆资源储量(Q 1)。
Q1=S1/S×Q
式中:Q1——压覆块段资源储量
S1——压覆块段矿体投影面积
S——原保有块段面积
Q——原保有块段资源储量
对于原报告中采用立面投影图估算资源储量的,在估算压覆资源储量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先将建设项目评估范围投影至立面投影图上,再采用计算机读数法在立面投影图上直接量取压覆面积(S1),然后同样套入上述公式计算压覆资源储量。第二种方法是可将压覆块段立面投影储量估算范围先投影至平面图上,在平面图上对建设项目压覆块段的资源储量进行分割计算,方法同上。
4结论和建议
4.1针对露天采矿资源压覆范围的确定,在考虑安全爆破距离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相关地形、坡向等因素、结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例来划定。
4.2针对地下开采资源压覆范围的确定,可以参照露天矿确定压覆范围,同时进一步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覆开采规程》等规范要求。
4.3针对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这三种矿产单元其评估重点及其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4.4压覆资源储量评估压覆资源储量估算一般采用矿区原勘探报告的方法及参数,利用面积分割法在原资源储量估算图上进行估算。
参考文献:
[1] 王昕,程彦,陈钊.线性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及工作方法优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53-54
[2] 陈远兴,向文勤,曾继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中压覆范围确定的相关问题探讨[J].能源与环境,2018(04):102-103
[3] 易兵.铁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范围和一般方法[J].铁路建设,2019(0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