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输变电站环境影响评价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发表时间:2020/9/2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3月第9期   作者:林东
[导读] 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不仅制约了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的提高
        摘要: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不仅制约了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的提高,但也因为一些媒体对一些敏感概念的误解,引起人们对输配电工程的无端恐惧,输变电工程引发的环境纠纷呈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输变电工程的合理有效实施。探讨了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
        关键词:高压输变电站;环境影响评价;若干问题探讨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矿企业和城乡居民家庭用电量迅速增长。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设的基本电力设施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和核能,并增加了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逐步创建一个稳定、安全和有效的电力消费环境。高压输变电站作为城乡电网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电力资源和用户的纽带,在提高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电磁辐射防护,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对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和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卫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各电压等级的高压动力传输、变电站进行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评价。相信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将引入更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好的依据和指导
        1 电磁辐射的概念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建,扩建,改建的输变电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环境纠纷数量也在不断上升。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新扩建改造的输变电工程更容易引发环境纠纷和环境投诉。一方面,它与我国环保意识的提高有关,更重要的是,它与对电磁辐射概念的误解和电磁污染的过度宣传密切相关。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电磁辐射一般是指频率在100kHz以上的电磁波,是指变化的电场和变化的磁场相互作用产生的能量流的辐射,GB/T4365-1995《电磁辐射术语中的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从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2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间中传播。根据这个定义,电磁辐射以电磁波的形式发射,并在空间中传播。对于有效的辐射源,天线的长度必须接近波长。国内工频采用50赫兹(通常称为“工频”或“工频”),一种交变电磁场的频率远低于100千赫,从其机理上讲,“工频”具有准静态场的物理性质,因此,电磁场性质应属于感应场性质。工频波长约几千公里,但传输线只有几百公里长,相比之下工频波长太短,不能成为有效的辐射源。与人相比,离输电线路几米远,就是在近场。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于1998年发布的《限制暴露于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小于300GHz)的指南》(以下简称“ICNIRP指南”)并未厌倦使用“电”一词,磁场与电磁场或电动势均匀应用,避免了一般使用的“电磁辐射”一词,具有严谨的学术意义。所以,要知道,目前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中经常出现“工频电磁辐射”甚至“电力线电磁辐射”一词,缺乏严谨性,很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
        2 其他值得探讨的问题
        2.1 关于模式预测与类比分析
        环境影响评估的目的之一,是透过不同的方法,预测及分析工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频电场和磁场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分析预测对动力传输和变形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在动力传输改造工程中,有两种预测方法,一种是用实验式进行模型计算,另一种是对类似工程的相关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两种方法都是个案分析法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很容易找到相同或相似的电路数目、规模、阶段安排、跨度、高度和电压水平。工频磁场的感应,因为它与电流线有关。一般来说,经济型输电线路不会运行或最大电流,即很难满足相同的运行条件。模拟测量选择很可能不是磁感应最大工作电流。
        因此,在评价磁感应强度强度时,建议以理论计算为主,充分考虑经济电流和最大电流,并结合实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使预测结果更接近实际情况。


        2.2 输变电项目豁免水平
        目前输变电项目免征等级的认定不科学:
        (1)标准使用不当。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指出,豁免级别的确认,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进行划分。标准中保护极限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300hz,明显不适用于工频电场和磁场。
        (2)与实际情况不符。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39规定了电力线路的保护范围和线路保护的具体要求,输电线路的保护也在输变电工程的有关设计规范和规程中规定。因此,环境标准的实施和环境因素的考虑应主要针对线路走廊外的环境。即使按推荐标准实施,在线路走廊范围内也能满足环保要求。然而,由于部分新闻媒体对豁免等级划分不当,不负责任的过度炒作,严重影响了城乡电网建设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建的正常发展。
        2.3 公众参与问题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评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众参与越来越受到管理部门和群众的重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多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问卷的内容和调查对象的选择多是形式化的,针对性不强。虽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其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检验。
        另外,对于输变电项目环评(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建设的电力项目),在公众调查中,往往会有很大比例的反对意见,虽然在环评报告中可以提出具体的反对意见,以采纳或不采纳结论,但看到如此高的反对比例,行政部门在其审批中也不无顾虑。
        3 开展输变电项目环评工作的设想
        3.1 宣传有关环保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号令颁布后,所有10万伏特以上输变电工程均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目前,一些电力部门的单位和人员不了解相关的要求和程序,当地人民对此类项目感到担忧。因此,有必要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政策宣传教育,以便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
        3.2 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环评工作
        为便于环评框架和报告的编制,环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电力行业的要求和规范。
        3.3 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
        企业和有关管理、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前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准。电力行业应进一步研究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为今后的环评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依据。同时,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中的一些环评要求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对于环境影响相对较弱、范围较明确的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可采用相对简单有效的环评程序,加快环评进程。
        4 结语
        一般而言,动力传输及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与一般建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有不同的特点。正确理解常用术语的准确含义,规范各类专业术语的使用。管理部门也有必要对动力传输改造环评中一些突出的技术问题给予指导。最后,建议有关部门(包括环境保护、电力、医学研究机构等)加强与媒体的渠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区分高频电磁辐射与工频电磁感应现象,消除普通民众的误解,促进电力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张少涵.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与预防性试验数据的分析及使用[J].赛尔变压器及仪器仪表,2016(2):105~106.
        [2]苏鹏声.对智能电网电力系统主设备在线监测现状和发展的几点看法[J].电力仪器仪表产品选用年鉴,2015:57.
        作者简介:
        林东,男,汉,1983年2月,北京市,专科,助理工程师,工程管理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