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新能源开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20/9/2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3月第9期   作者:李鑫
[导读] 2020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新年。春节前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无疑将成为国人2020年最为深刻的记忆和伤痛
        摘要:2020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新年。春节前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无疑将成为国人2020年最为深刻的记忆和伤痛。新能源作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与其他常规电源一道发挥重要托底保障作用的同时,其受到疫情的冲击要远甚于水火等常规能源。总体来看,疫情的肆虐虽给新能源开发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也为其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逢的发展机遇,如何化险为安、转危为机,促进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新能源开发企业必须面对而且值得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新冠疫情;新能源开发;企业;对策
        引言
        2020年1月,我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对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剧烈冲击。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抗冲击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薄弱,一旦某些地区或行业的中小企业大面积倒闭破产,将导致失业人口剧增,势必引发严重社会动荡。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疫情无论是扩散速度、影响广度和破坏程度都远远超过2003年的SARS。研究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其应采取的对策,对于政府掌握此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程度,科学制定帮扶政策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具有重要意义。
        1新冠疫情给新能源开发企业带来的重要启示
        更加重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当前我国推行的能源电力应急管理主要侧重于行业内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考虑企业自身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与管理。新冠疫情的暴发可说是给整个电力行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危机管理课。随着社会多元复杂发展,包括新能源在内的电力企业应更加注重公共卫生管理,不断健全办公区域和施工生产现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分析、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系统性功能,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同时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
        2新冠疫情对新能源开发企业的对策
        2.1优化机制流程快开工
        面对外部不利冲击,新能源开发企业要进一步着眼于企业内部挖潜增效,通过体制机制优化和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管理与经营效率。一是要优化完善决策机制,在确保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核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为新项目尽早开工、抢抓工期创造条件;二是要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控制流程,加强内部横向协同,推动招标、施工准备与前期决策无缝衔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节奏;三是要充分应用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成果,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审等措施,加快开展主机设备、EPC总承包、生产物资等开标审核,助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保障疫情期间物资需求。
        2.2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实失业保险基金
        新冠肺炎疫情对餐饮酒店、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业造成严重冲击,这些行业的很多中小企业停工歇业或破产倒闭,失业人口明显增加。很多人背负着房贷或车贷,纷纷自谋出路养家糊口,这已经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社会“减震器”和“安全阀”的失业保险体系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国家近期出台“免、减、缓”政策导致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锐减。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口激增,加之各地相继出台向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的政策,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收支压力。在此严峻形势下,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实失业保险基金,比如可以考虑用党费充实失业保险基金,这既可以为失业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又能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项暖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践的生动诠释。


        2.3加强进度管控抢投产
        “一年之计在于春”,错过了春季,保投产项目的后期进度压力更大。在批准复工后,新能源开发企业要坚持既定投产目标导向,倒排进度工期,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一是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各类施工资源,制订优化后续赶工方案,主动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协调合规手续、并网手续等办理事宜,与设备厂家对接排产情况和交货进度,为项目快速推进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对于新签订的建设合同,特别是对并网时间有严格要求的项目,应尽量将各种不同的限制因素和潜在问题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以减少推诿扯皮等情况;三是健全好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科学设计奖惩制度,充分激发各参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力促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向能源主管部门反映困难,呼吁酌情考虑延后风电、光伏项目并网时限,保证电价补贴的顺利到位。
        2.4削减“一带一路”支出以援助国内中小企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重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2020年一季度GDP比上年同期下降6.8%,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极度困难。近年来不断攀升的“一带一路”支出给我国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在此情境下继续维持庞大的“一带一路”支出已不合时宜,建议适当削减支出,转而加大对国内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援助,出台财政贴息、减免税费、延期缴纳税费、减免租金等政策。一是对生产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可以允许这些企业将购置新生产设备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二是对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或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中小企业出台多项税收减免政策。三是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其他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鼓励业主减免租金。
        2.5有序复工复产保供应
        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策略,按照分类、分区、分批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企制宜,全力落实政府防疫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的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细化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卡脖子”问题,在全面做好防护、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统筹安排人员、设备、机具等生产要素进场,积极推动施工人员返场复工以及主机设备制造企业复产,加快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尽可能减轻疫情对新能源项目施工工期带来的不利影响。
        2.6重新审视并调整销售渠道发展策略
        如上分析,疫情加速了线上销售渠道的发展。为此,企业需思考压缩线下渠道建设的投资,加大线上渠道建设的投资。据央视新闻报道,一季度一些行业及产品比如电器,线上销售比例飞速上升并首度超过线下。疫情过后,线上销售比例虽然可能有所回落,但肯定可以稳定在远高于疫情之前的比例。
        结语
        努力抢抓后疫情时代的发展机遇。2020年肩负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和决战脱贫攻坚的重任。在疫情得到控制后,为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预计国家会出台更加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今年二至四季度整体投资增速有望反弹。新能源开发企业应抓住后疫情时代大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坚定绿色清洁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布局,加快新能源项目平价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大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型能源以及储能等领域的投资开发力度,不断拓宽绿色低碳发展空间,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美]格列高里·曼昆.经济学原理[M].梁小民,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周子雅.日常生活中的微观经济学[J].现代商业,2018(32).
        [3][英]亚当·斯密.国富论[M].高格,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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