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后电费回收管理的优化措施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3月第9期   作者:刘晓玲
[导读] 电力是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和必备物资,对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发挥着重大作用。电力营销工作作为电力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摘要:电力是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和必备物资,对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发挥着重大作用。电力营销工作作为电力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企业运营与收益的核心环节,其中,确保电费回收,控制电费风险,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提。基于此,以下对网格化后电费回收管理的优化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网格化;电费回收管理;优化措施
引言
        供电企业提供的电力能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但从市场经济环境出发,身为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竞争盈利,而电费是供电企业主要收益来源。由于电力能源供应方式、利用方式、消费方式的特殊性造成了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的特殊性。
1电费回收原则
        1)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电力企业要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及《电费结算协议》,保障企业和客户开展的任何工作与行为均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2)企业形成专题报告,并向当地上级部门和政府单位进行主动、及时的汇报工作,以此获取政府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与理解。3)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具体应遵循“先易后难,先新装后存量,先高压后低压”的分布实施原则。4)遵循“一户一策”的原则。企业通过详细划分客户群体,分析客户的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特点,为其制定出针对性、合理的预购电方案,保证企业能够针对性的、积极稳定的进行智能电管家工作。
2电费回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支撑滞后
        关于电费使用欠费缴费,有《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规定支撑。但是具体如何落实的,法律支撑仅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欠费催费最有效止损措施即欠费停电,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指出欠费逾期30日才可按规定停止供电,实际落实情况由当地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约定具体欠费停电期限,虽有合同补足催费措施但仍然缺乏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条款的支撑。
        2.2电力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原因
        目前来说,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与整个市场经济建设相比,呈现出较为落后的状态,很多电力企业仍然采取传统的“先用电,后缴费”的收费方式,这使得电力企业在对大客户开展电力产品营销时,常常受到店里大客户不及时缴费的影响,产生了一系列电费回收风险。在大客户电费回收风险的影响下,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例如,企业部分管理层只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和优质服务建设,但却忽视了电费的收缴工作。企业的一些电费收缴员工责任意识较差,这导致电力企业供电服务与电费回收环节相互脱离,再加上缺乏完整的联动收费机制,从而使电力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电力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的相关原因也是企业必须构建科学、有效大客户电费风险防范体系的原因。
        2.3电费回收难题处处存在
        诸如流动人口用电问题,出现拖欠电费的情况无法找到收费对象,又或者存在企业搬迁、居民拆迁等问题,电费作为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的“附属品”,一旦固有交费流程被打乱,就很容易出现费用难追回的现象。又如业扩报装服务不完善、不规范,供电企业缺少用户的真实详细资料,导致在供电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现信息偏差,如电能表和用户无法对号入座,或者出现人工误差,造成用户拒绝支付电费的情况出现。


3电费回收网格化管理的优化措施
        3.1建立电费风险防控体系
        政府对接,协调解决地方政府关心的问题,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目前已完成与市内四区政府的对接,效果良好,公司与各区政府在反窃电工作治理、煤改电的推进、远程费控智能表的轮换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区政府表示会积极支持供电服务中心的工作,共同为建设智能化城市,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努力。与居民社区对接。由下设的低压运营班到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物业主动服务,沟通需求,互留信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真正实现低压业务“一口对外”。开展优质服务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家中用电节电常识,主动宣传公司各项便民政策和居民电价套餐,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畅通服务“最后一百米”,树立责任国企良好的社会形象。
        3.2充分利用信用征信平台
        新时期下,电能产品开始作为商品进行出售,用电不仅是消费者的权利,交电费更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因此,政府机构可以建立起相关的信用征信平台,针对大客户的电费缴纳情况做信用评估和征信审查,若发现违约、恶意拖欠电费的企业,则将其纳入到社会信用不良记录中。电力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信用征信平台,从而提前做好预防措施,这也能有效避免电费风险。
        3.3建立电费回收激励管理机制
        电力企业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职员责任,督促职员履行职责,用奖惩手段规范员工行为。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奖惩机制,重奖重罚,将电费回收与绩效考核及个人奖金挂钩,保障电费顺利回收。二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电费回收工作激励措施和年度评优落实到每一位催费员,最大限度地调动催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4使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分级管理
        建立电费回收风险提示预警系统,按照时间节点对客户进行分类标记,16-31日交费客户划分为四类,执行不同的催费策略。28-31日完成交费用户为D类;24-27日完成交费用户为C类;20-23日完成交费用户为B类;16-19日完成交费用户为A类。A、B、C、D类:系统完成每月抄表工作,电量发行产生客户电费账单后,由抄催人员查询电费回收风险提示预警系统内高回收风险客户清单,并人工筛选推送首轮电费账单催收提示短信,导出清单后结合实际服务资源的承受能力对部分用户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提醒。B、C、D类:在首轮催缴结束后,由抄催人员根据自己管辖的客户电费回收风险等级高低进行上门催收电费流程,可优先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催缴。C、D类:对于多次催缴仍未能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可按规定下达停电通知书,并确保客户收到通知。D类:系统中增加筛选条件“停电敏感度”,在导出清单里综合显示客户的“停电敏感度”,对下达停电通知书且满足执行停电时间的客户,排除高停电敏感度客户,进入欠费停电审批流程。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模式的不断改进和完善,石家庄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协同办公系统或业务流程平台,坚持“内转外不转”,搭建公司内部专业之间、公司与外部之间的双向桥梁,建立专业协同、责任担当的协同机制,促进了电费回收的精益化管理,保证了公司电费的颗粒归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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